●來自家庭與學校環境的影響
從事青少年兒童福利工作或心理學研究的,都不會忽視其家庭環境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行為主義心理學的扛鼎大師史基納(Burrhus Fredreck Skinner ,1904~1989)認為總統可以經由行為的訓練而「製造」,他甚至不惜將其女兒做為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實驗範例。「史基納箱子」(Skinner Box)即是很有名的制約工具。
然而,一旦回到「青少年行為的養成」課題,那麼,側重在心理層次的切入或許較實際,因為,我們真的無法想像青少年的行為能夠事先經由家庭(或學校)的「制約學習」而來。
多少有點可惜的是,在《麥田捕手》裡,沙林傑並沒有為讀者介紹荷頓的家庭,我們只能從荷頓的流浪過程中,約略得知他有一位哥哥(D. B.)在好萊塢,一位已去世的弟弟艾利,與一位他似乎比較有話談的妹妹菲碧。菲碧的純真讓本書末尾多添了幾分溫馨的色彩,當荷頓流浪回來,帶著她到遊樂場玩木馬時,「看著菲碧一圈又一圈地旋轉,我突然之間不知道有多麼興奮,老實告訴你,我是那麼高興,共想大吼一聲。我不知道為什麼。也許因為她看起來那麼舒服可愛,看著她一直在那裡一圈又一圈地旋轉著,穿著那藍色的外套。天啊!我但願你也能和我一起在那裡。」菲碧讓荷頓在兩星期的漂泊之後,終於感受到親情的可貴,沙林傑在此收尾,可謂用心良苦。
對荷頓的父母,沙林傑著墨不多,只在二十三回,荷頓偷偷回家找菲碧那一幕中,父母自康州諾瓦克的一個舞會後回來,讀者卻只聽見媽媽的聲音,然而,即使在這裡,我們也看不到荷頓的家庭背景,唯一可以做設想依據的,是在菲碧猜出荷頓偷偷回家的原因是「被開除」時,嘴裡不斷說的「爸爸會殺死你!」,我們或計可以假定,荷頓的父親對荷頓課業的要求很高,也可能,很法西斯,但,這種「假定」說穿了,也是很薄弱的。
在《少年阿默》中,阿默的家庭呈現著一種很奇怪的組合,他父母分別有了外遇,父親和「竹節蟲」(阿默用以嘲諷的謔稱)朵蓮,母親和路卡斯,看在阿默的眼裡,當然不好受,難怪他在《續集》中寫信給「專門」替人解惑的「痛苦阿姨」時說:「我是一樁壞婚姻的唯一小孩(狗不算)。」
父母後來雖然復合了,但這樁「壞婚姻」留下的後遺症似乎還不小,父親和朵蓮生了小布烈格,而母親生下了小蘿絲後,又為了是不是路卡斯的親生女兒鬧出了一段「身世風波」。
這樣的家庭,如何能讓一個略具叛逆傾向的青少年阿默在其中獲得人格成長的足夠養分?所以會讓阿默衷情寫詩並熱切希望在國家廣播公司獲得發表機會(可以從中覓得對不安現實的解脫?); 所以會讓他學得「虛無」而跟「壞肯特」混了一陣子;讓他受不了而蹺家一星期;也所以讓阿默在同學潘朵拉身上獲得了愛情的溫馨報償,有勇氣去面對課業的壓力與問題家庭,誠如《少年阿默》末尾所記:「能讓我保持頭腦清醒的,只有愛而已……」這方面,其本質頗近於荷頓在其妹妹菲碧身上所獲得的溫馨親情,讓他感受到挫敗與不幸並非那麼如影隨形地糾纆著(儘管阿默和潘朵拉也曾鬧過小彆扭)。
正如荷頓對於家庭背景的輕描淡寫,阿默對於學校的生活,所提也不多,不過,他仍然告訴了我們,他曾被「壞肯特」欺負、勒索的經驗及《青年之聲》的「出師未捷」。我們不能輕率地論斷,學校生活對阿默的成長有怎麼樣的影響。
●二書的文學(寫作)風格
也許我們希望從荷頓與阿默身上分析出青少年的(次)文化型態,但不論能在其中得到什麼樣的訊息,做為一個讀者所能憑藉的,仍然是其文學的部分。說得更清楚些,我們是依據其文字技巧、情節轉折,以及敘事結構來判讀,以做為建立我們對青少年問題或次文化認知的前提,這時候,作者的筆觸,甚至對書中人物(特別是主人翁)的詮釋方法,便不能不去正視它了。
讀過(哪怕只是瀏覽)《麥田捕手》的讀者,大概很難不被充斥在字裡行間的「粗話」及「三字經」所困惑,光是在第七回,「他媽的」即出現了七次之多,這還是我隨意抽樣的數字。然而,只要我們瞭解這是一本以第一人稱行文的虛構自傳,而主人翁也只有十六、七歲,還是個逃學的青少年的話,應該能夠認同書裡面每一個令人不堪的字眼,我們當然難以要求一個小孩子(即使是天才兒童)能夠在最具叛逆性的年齡層體悟出(更遑論去說)什麼樣的大道理。
有趣的是,正因為荷頓是個孩子,作者在他身上所經營出的生命(品格)風貌,就越能夠暗示出人性的弱點,首先是荷頓的「阿Q精神」,例如在第六回末敘述荷頓被室友史屈德勒痛「扁」了一頓之後,他說:「我並不是個強硬的人,你如果想知道真相的話,我其實是個和平主義。」另外,在十四回中他夢見槍擊旅店老鴇毛里斯的一幕,融合了現實與夢境的蒙太奇技巧,基本上也表現出了阿Q心態──雖然,荷頓還是老實的招認「可惡的電影,它們真能糟蹋人,我不騙你。」
其次,荷頓把他在學校所遭受的挫折(諸如功課的低落或與同學言語及肢體的衝突)轉化成詛咒般的惡毒言詞,例如第六回,他在被史屈德勒特痛扁之前,曾與史有短暫的打屁(聊天),而當史制止他抽菸時,他不屑的說:「我沒有聽他的,真的,我仍然像個瘋子似的抽著,我僅僅在床上轉了個身,看著他剪腳指甲,這是個什麼學校啊!你老是要看著旁人剪他媽的腳指甲、擠面皰或是什麼的。」
《麥田捕手》的幽默大體是建立在二者(阿Q加上不滿)所織構出來的界閾裡,而妹妹苜碧卻又使全書在幽默中透著溫馨,令人咀嚼再三。
《少年阿默》的幽默則建立在其「反諷」(irony)上,前頭我說過,阿默的家庭是個很奇特的組合,雖然是個問題家庭,卻似乎每個人身上都有帶笑的細胞;阿默的反諷技巧,有意無意間也對作家(詩人)做了嘲弄,如《少年阿默》七十八頁「我問范先生寫電視小品喜劇,要那些課念到會考水準才成。范先生說什麼資歷也不要,只要做個低能兒就行了。」再如同書一二二頁:「波爾太太有個女兒是個作家,我問她,她女兒是靠什麼資歷來做作家的,她說她女兒小時候撞到了頭,從此就變得『怪怪的』。」
另外,阿默的奶奶也是個令人喜愛的老太太,例如《少年阿默》敘述奶奶替阿默向肯特(家人)討回被勒索的錢,輕描淡寫,卻令人噴飯:「奶奶終於知道了勒索的事(我爸不讓她知道,因為她患有糖尿病),她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聽完之後,立刻戴上帽子,咬緊嘴唇出去。一小時零七分後,她回來了,她脫下外衣,把頭髮弄乾,由腰上的防搶帶裡拿出二十七點一八鎊。她說:『阿默,以後他都不會煩你了。萬一他還找你麻煩,你來找我。』說後她就去泡茶……」
喬治爸爸其實也很「逗」,《少年阿默》一二○頁:「早上十點,把我爸叫醒,告訴他阿根廷入侵福克蘭島了。他從床上跳了下來,因為他以為福克蘭就在蘇格蘭海邊,我告訴他那在八千多哩外,他馬上回到床上,把被子一拉,又蒙頭大睡。」這種與時事結合的寫法,至少有個效果:它讓人覺得親切。
做為一名對現狀不滿的青少年,會在敘述中交纏不屑的口吻,甚至惡毒的嘲弄,似乎是很正常的事,在《麥田捕手》裡,既然可以找到例子,同樣,阿默也有「不俗」的表現。
例如,我們看他對兩個「討厭鬼」的反諷,在《續集》裡提到朵蓮:「『竹節蟲』是用母奶來餵布烈特。(這可憐的小鬼一定是餓瘋了,因為我上次很仔細地觀察她時,她並沒有胸部。)」同書中提到韓德林老師說肯特的詩表現出日本文化的影響時,阿默說:「你知道這有多蠢嗎?肯特曾經最接近日本文化的時候,是坐在一輛偷來的本田機車後座上。」
類此反諷的運用,分布在《少年阿默》與《續集》裡成了一大特色,從這方面看,兩本書雖然以阿默第一人稱日記體行之,卻都深深流露出蘇.湯蓀小姐個人獨特的幽默風格,畢竟,做為一個十三~十五歲大的青少年,能夠在「祕密日記」中表現出極端成熟的文學「反諷」手法,顯然過於特殊。當然,另一方面,由於處處扣合住青少年的叛逆性格,以及大量使用青少年俚語與說話語氣,蘇.湯蓀小姐的文字敘事技巧仍然是令人拜服的。
●結語
必須再次強調的是,本文到底並非「青少年問題」的研究報告,且《麥田捕手》與《少年阿默的祕密日記》能提供予我們的「問題檔案」著實有限。只是,經由沙林傑與蘇.湯蓀的筆下具現出的西方青少年文化或可讓教育工作者從中尋思當前青少年問題的成因,或者能進而改善青少年日日處身於其間的教育與社會環境。
最後,請允許我徵引蘇.湯蓀在《續集》卷頭提及羅素在《西方哲學史》中的話做為本文的結束:
由於貴族有足夠的衣食,他的反叛,必然有其他不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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