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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43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唐六祖惠能大師(大鑑禪師)註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知一切法無我者。一切萬法。本來不生。本來無我相。所得功德。即非七寶布施等福所能比也。得成於忍者。既知人法無我。則二執不生。成無生忍。此乃勝前七寶布施菩薩。夫萬法本來無性。皆用自己之所顯法耳。如眼對色謂之見。耳對聲謂之聞。見聞是根。色聲是塵。色聲未對之時。我性常見常聞。未曾暫滅。色聲相對之時。我性未嘗暫生。此是菩薩了悟真性。活潑潑地。洞然同於太虛。所以不曾生滅。凡夫即被妄心所覆。隨六塵轉。即有生滅故塵起即心起。塵滅即心滅。不知所起滅心。皆是妄念也。若見六塵起滅不生。即是菩提。

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不貪世間福德果報。謂之不受。又云。菩薩所作福德。不為自己。止欲利益一切眾生。此是無所住心。即無貪著。故云不受福德。

台長: 人間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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