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5-07-02 12:49:20| 人氣3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燃燒青春、燃燒生命的徐志摩──徽因,觸發了康橋的激情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7月6日 耶利米書17~18章

  你覺得徐志摩有貴族的氣質嗎?沒錯,他是銜著金湯匙出生的。父親徐申如是浙江硤山鎮的巨富,經營銀行、錢莊、電燈廠和布廠這些,儼然形成了一個財務和生產事業的集團。

中國民社黨的創立人張君勱,認為志摩是個才子,對他欣賞極了,把十五歲的妹妹幼儀嫁給他。張家的男孩一個個出國留學,回國以後都締造了一番事業。但是女孩子可不能這麼辦理,幼儀極力爭取了,進入師範學校。她接受了傳統禮教的薰陶,以長輩的意見為意見,把所有的感情奉獻給家庭。

志摩是個浪漫的人,他不懂為什麼要娶一個沒情調的妻子。「出身名門,知書達禮」,那又有什麼意義?結婚以後,索性到外地去求學;偶爾回家打個轉,從不正眼看這張臉,更別提聊天了。幼儀想討好丈夫,所以努力地充實自己。除了照顧這些企業的財務以外,也苦學英文,程度漸漸地進步了。

總算熬到長子出生,志摩趕緊去美國留學。他是獨子,有責任接下家族集團的棒子,所以號稱要攻讀經濟。但是他對經濟可沒興趣,成天忙著跟文學家來往。不久以後決定輟學,四處去遊學,這樣愉快多了。

★ 三從四德,嫁給浪漫

但是,一個人在海外太久,又感到寂寞。一九二0年十一月,志摩從英國倫敦寫信給父親說,兩年以來「兒實可憐,大人知否?」他要求父親,趕緊派幼儀去歐洲吧。年底,幼儀到了法國,志摩去接她。在飛往倫敦的路上,幼儀吐了,志摩撇開頭說:「真是個鄉下土包子」。話才說完,他自己也吐了。

真是不湊巧,偏偏在這個時候遇到林徽因。真是個才情洋役、風華絕代的「天人」呀,立刻發動攻勢。徽因要求他做個選擇,那還有什麼問題呢?志摩一見到她,就已經做好選擇了。

志摩一邊考慮該怎麼跟幼儀開口要求離婚,一邊帶她離開倫敦城,搬到沙士頓鄉下,就讀劍橋大學。這樣,去倫敦找徽因的時候,就不必躲躲藏藏了。

八月,幼儀發現自己懷孕了,志摩要她去墮胎。當時墮胎危險極了,何況在人生地不熟的異國。幼儀回答說,墮胎經常出人命的。志摩有點生氣,他說搭火車也會死,難道就不搭火車了嗎?

幼儀頭一次違背丈夫的決定,沒有答應。幾天以後,志摩想到一個辦法,用「小腳與西服」來比喻兩個人不搭調。他素來是個溫和的人,這時候拿出所有的決心,大聲吼著說:「所以我才想離婚!」幼儀雖然沒裹小腳,但是成天端茶煮飯的,哪比得上徽因?幼儀受不了這個刺激,從後門跑出去,夜空的冰涼刷地一聲沖進心裡。

既然幼儀不肯離婚,志摩就不告而別,去倫敦找徽因。幼儀在異國的鄉下落單了,守著這間孤伶伶的房子,等候著不可知的未來。樓上的房客實在看不下去,只好提著皮箱離開。幾天以後,黃子美從倫敦帶來口信,說志摩不要她了,希望她只當徐家的媳婦,不要當志摩的太太。

幼儀想自殺,卻想起孝經上的頭一條守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她打消了這個念頭,重新思考人生的方向,並且寫信給巴黎的二哥求救。幾天以後,君勱的回信到了,說:「張家失徐志摩之痛,如喪考妣。」這個溫和、理性的人告訴妹妹:「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
幼儀也是個溫和、理性的人,她立即收拾行李,到巴黎去了。

★ 徽因,觸發了康橋的激情

幼儀搬走,沙士頓的房子空出來了。志摩立刻回去,過起單身漢一樣的康橋生活,他把劍橋叫做康橋。

林徽因,這股龐大的吸引力,激發了志摩的「康橋情結」。他的激情湧向生命和創作,頓時愛上康橋,並且開始寫新詩。志摩那年二十四歲,他攀上創作的巔峰,以康橋為中心,在短短八年之間以火山爆發的聲勢,創作了大量的新詩和散文,直到跟陸小曼結婚以後。

「我在康橋的日子可真是享福,生怕這輩子再也得不到那樣蜜甜的機會了。……我的眼是康橋教我睜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橋給我撥動的,我的自我的意識是康橋給我胚胎的。我在美國有整兩年,在英國也算是整兩年。在美國我忙的是上課、聽講、寫考卷、啃橡皮糖、看電影、賭咒。在康橋我忙的是散步、划船、騎自行車、抽煙、閒談、吃五點鐘茶牛油烤餅、看閒書。」

「我吹著了一陣奇異的風,也許照著了什麼奇異的月色,從此起我的思想就傾向於分行的抒寫。我的詩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發,不分方向的亂沖。……,生命受了一種偉大力量的震撼,什麼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顧間散作繽紛的花雨。那年的秋季我一個人回到康橋,整整有一學年,那時我才有機會接近真正的康橋生活,同時我也慢慢的發現了康橋。我不曾知道過更大的快樂。」

他的康橋生活,只能用「激情」來形容。有一天,暴雷雨正在遠處醞釀著,天空一片漆黑,轟隆隆的雷聲發出預警。志摩騎著單車,衝到校門口,衣服成片地打濕了。英國的寒氣可不是開玩笑的,有人勸他換上乾衣服,再加套一件雨衣,馬上要濕透啦!志摩睜大眼睛,露出孩子的笑容:「我正是為濕透來的!」他轉過身,嚇了一跳,原來天地之間已經築起一道鮮明的虹橋。

他原來叫做徐章綬,這時候取了小名志摩,諧音是「以魔為志」。他初期的文章風格是是梁啟超式的,筆鋒常帶感情,可以說是慷慨激昂、淋漓盡致。去歐洲以後,學到英國人的幽默和諷刺,吸收了曼殊斐兒純正的的藝術感,又加上羅素的社會意識。

回國以後登報聲明,說已經達成了現代中國的第一件離婚案,儼然是離婚的先驅。他又創辦新月派,提出「尊嚴與健康」的主張,聲名大噪,吸引了北京清華大學的學生的注意。

清華大學的文學社想邀請這位詩人來講演,由社長梁實秋承辦。那一天,清華高等科的禮堂黑壓壓的,擠滿了慕名而來的學生,將近三百個人。徐志摩飄然而至,白白長長的臉孔上,鑲嵌著一個大鼻子,配著超長的下巴。綢夾袍,套上一件小背心,綴了閃閃發亮的紐扣,加上一雙黑緞皂鞋。不愧是新派的詩人,風神瀟灑,旁若無人。

志摩走上講台,從口袋裏取出六、七張用打字機打好的稿紙。他說講題是《藝術與人生》(Art and life),他要按照牛津的方式來宣讀講稿。清華學生的英文程度不錯,但是原本要來享受輕鬆有趣的演講,可沒準備聽一場講稿宣讀,而且還是英文的!志摩才開始唸,後排的聽眾就閃人了。

梁實秋是主持人,找不到機會溜走,只好勉強聽完。他搞不懂這位詩人究竟在講什麼,而且聽起來分明是一篇通俗的文章,學術意味不濃厚,沒必要採用「牛律方式」嘛!

這場講演失敗了,志摩卻一炮而紅。古老的中國剛剛開始接受西方文明的洗禮,產生許多反常的心態。演講的人派頭越大,越讓聽眾迷糊,就越出鋒頭。志摩變成一個很受歡迎的人,各校爭著邀請他去演講。往後兩年,他受到各方面的批評,卻發展出蓋世的名聲。

16:8 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
16:9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16:1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裏,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16:20 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
16:21 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
志摩在美歐各遊學兩年,東西方的文明在他身上交集了,而他偏好的又是是浪漫主義和唯美派詩人,所以衝擊更大。他發現中國人不重視生命,非常匱乏,而他也非常匱乏。所以,他不惜造成幼儀的匱乏,把自己獻給激情,假革命之名行拋棄之實,掀起一場「消耗青春、消耗生命」的革命。

★ 跟老師打筆戰

革命成功,跟幼儀沒瓜葛了,志摩立刻回到康橋。半年以後回國去找徽因,打算展開王子公主的生活,沒想到她已經跟梁思成訂婚了。徽因雖然欣賞志摩,卻決定在思成那裡找到穩定的歸宿。

志摩常闖到他們約會的地方去,梁思成的度量雖然很寬厚,最後還是受不了。他在門上貼了一張紙條:「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戀愛的人喜歡單獨相處),志摩只好怏怏地離開。

志摩的老師梁啟超是思成的父親,他看到志摩的表現,寫信給他說,你回國以後,反倒跟幼儀通信不絕,還常常稱道她。既然這樣,那當初為什麼要逼她離婚呢?

梁啟超勸志摩兩件事。第一,人類有同情心,才能當萬物之靈,不應該把別人的痛苦當成自己的快樂。我怕你會被良心責備,一輩子找不到寧靜。

第二,年輕人最愛講「戀愛神聖」,但是神聖的事情太多了,不該特別標榜這件事。而且愛情可遇而不可求,「非可謂吾欲云云即云云也」(可不是我想怎樣就會怎樣)。我怕你進不去這個夢想,會煩惱一輩子。
志摩立刻拿出梁啟超式的犀利,不客氣地跟老師打起筆戰。他說,他根本沒有把別人的痛苦當成快樂;他奮鬥的目的,在求良心的安頓、人格的確立和靈魂的救度。
沒錯,愛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他不能不去追求。「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惟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替自己辯護以後,志摩掉轉矛頭,諷刺起老師來了。他努力把靈魂的精髓,凝聚成一顆理想的明珠,並且用熱血來澆灌,希望它能照亮靈魂的深處。但是庸俗之輩嫉妒他,希望麻木他的靈魂,搗碎他的理想、希望和純潔,那他想不墮落也很難了。

台長: 魏筱玉
人氣(38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