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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3 19:48:05| 人氣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公主]快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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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一個很好笑的比喻,一個前輩的諄諄教誨。話說他認識一個朋友,大概四十出頭了,還在考律師司法官,考到憂鬱症發作。聽到我還在考試邊緣沉浮,心有戚戚焉,就好心給我[開示]一下。
「妳知道嗎﹖以前我們事務所裡,那些高職的助理小妹,後來要進修的時候都去唸什麼﹖」他說。「唸法律。」
「為什麼﹖」
「因為她當助理的期間都被法務專員呼來喚去,心裡很氣,也很有志氣,就想說老娘有朝一日也要達到法務專員的境界啦﹗去對別人呼來喚去。」
「可是當法務專員之後,也要被律師呼來喚去啊,難道不是﹖」
「所以一定要考律師啊,就算拋頭顱灑熱血也要考上。」他說。
「那考上律師之後,也是給出錢的事務所老闆呼來喚去啊。」
「所以要想辦法當上老闆。」他說。
「那就變成要被所有客戶呼來喚去了。」我大笑﹕「怪不得有個律師跟我說,他覺得自己跟應召女郎沒有兩樣。」
「對啊,這就好像有些女生進了酒店當公主,一開始就說自己沒有陪酒,比那些小姐清高,可是進去久了之後,她已經忘記清高是什麼,只知道自己每天被酒店小姐呼來喚去很慘,一定要升格當酒店小姐才可以壓過別人。她根本沒想到,她只要別繼續待在這個地方就好了。」他說。
「所以…」
「所以如果對一個工作沒有熱情,到最後都會升格成為更麻木的酒店小姐、媽媽桑,強迫自己去和那些如魚得水的人競爭,最後覺得自己過一天毀一天。」他告訴我。
我覺得世界上每個人都對法律有熱情的,只要有基本的正義感,大概都會很挺法律。可是,對法律工作有沒有熱情,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好像我也認識很多對文學有熱情的人,可是一聽到要寫幾萬個字,馬上就冷了下去。再聽到出版社給支票是以龜速進行,更是癱到不行。
究竟是什麼理由和執念,逼得我們什麼工作不好找,非得要往酒店去鑽呢﹖如果我在酒店之外可以好好當一個自己喜歡自己的人,作一些自己喜歡的工作,不管有沒有人在那邊機機車車(每個行業都有這麼機車的事情),就不用擔心當公主被呼來喚去,當酒店小姐又太對不起自己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覺得自己的工作好像在當公主的,如果有,快閃人吧,就是出來找個自己愛的男人嫁了,都好過繼續在那裡流當人生,不是嗎﹖

台長: 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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