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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19:45:23| 人氣4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903-云何為『如來所說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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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如來所說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所說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依《佛說大乘稻竿經》開示:云何如來所說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所謂

  1. 六界和合故。云何六界和合?謂地、水、火、風、空、時界等和合,外因緣法而得生起。

  2. 應如是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地界者,能持於種。水界者,潤漬於種。火界者,能暖於種。風界者,動搖於種。空界者,不障於種。時則能變種子。

  3. 若無此眾緣,種則不能而生於芽。若外地界無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風、空、時等無不具足,一切和合,種子滅時而芽得生。

  4.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種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潤漬於種。』火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暖於種子。』風界亦不作是念:『我能動搖於種。』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不障於種。』時亦不作是念:『我能變於種子。』種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今從此眾緣而生。』

  5. 雖然有此眾緣,而種滅時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時,實即得生。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作,亦非時變,非自性生,亦非無因而生。雖然,地、水、火、風、空、時界等和合,種滅之時而芽得生。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如來所說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觀法』者,於心觀念真理之法也。同於觀心。如同《止觀》曰:「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止觀大意》曰:「慧文但列內觀視聽而已,洎乎南嶽天台。復因法華三昧,發陀羅尼,開拓義門,觀法周備。」又『外因緣』者,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緣叫做緣。例如稻穀,種子為因,泥土、雨露、空氣、陽光、肥料、農作等為緣,由此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長穀子。由因與緣的和合而成。天地間一切萬物,都是由自因(親因)與緣(助緣)和合而成的。又『相應義』者,應,當也。謂諸佛因中能行種種難行苦行,所生十力、四無所畏等功德,而與法性之理相應,故名相應義。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4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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