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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 13:29:47| 人氣3,6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人問我為何堅持導師輪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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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者問:「為何要堅持導師輪替制?當不當導師不是都一樣嗎?」

我回答:「有兩位學生,第一位功課寫得很好,第二位總是馬馬虎虎,作業不寫,你會要求第一個一直補寫作業嗎?」

好事者:「開什麼玩笑,當然是作業表現差的要補寫,每天按時交作業,又寫得好的幹嘛補寫?」

我:「這就對了,導師當得好的,為什麼就一直當導師?他也是需要休息啊!當導師表現不好的卻永遠不用當導師,這不是令人疑惑嗎?『表現不好的就可以不用做事』,這就是教育界弔詭的地方,放諸四海皆準。」

我們深信有些道理不喻自明,教訓輔三合一中明確規定:「每位老師均有輔導學生之義務。」《教師法》第17條也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擔任導師的義務。」每位實習老師的培育過程都需經歷「導師實習」,在在顯示教育部認為每位拿到教師證的合格老師,均有能力擔任導師職務,否則就是不適任教師。

現今教育氛圍混沌不清,導師的壓力與日俱增,假如當導師是一種榮譽,我們豈敢獨佔這樣桂冠?

有老師說:「社會以高標準要求老師,卻未給予對等的尊重。」今日擔任導師的壓力比起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過去尊師重道的教育環境,當導師數十年如一日的年代已過去。真實的環境是,導師除了早出晚歸之外,仍要為處理學生大小事務而勞心勞力,付出甚多,但所得代價不足(導師費兩千),因此導師輪流休息才是延續導師熱忱的方法之一。

假如當導師是一種義務,又怎能因為學校外面的因素而拋棄專業價值,不讓特定科目擔任導師,此舉不但違反當導師的義務,也是貼標籤,先入為主認為特定科目老師無法適任導師,這是一種歧視,而教育竟然容忍歧視存在。

未來教育部將仿效國外,逐步推動「教師分級制」,依教學、班級經營能力區分為初階、中級、領導教師之別,若沒有機會擔任導師,便無從評判其「班級經營」能力,進而影響升級,沒有升級薪水就不會增加,直接影響老師權益。

教育專家說:「學校不是空有建築、教室、黑板而已,還必須要有一群充滿熱忱的老師及熱愛學習的學生,才是教育!」如今擔任過久的導師的確已將熱忱消磨殆盡,需要休息,沒有熱忱,能激起學生的興趣嗎?

西方研究發現,生產線上的員工只做單一機械工作,而沒有輪替,表現效率將比定時更換工作要差,甚至錯誤百出,工廠裡的員工如此,更何況老師的工作是面對活潑的學生,沒有熱忱,何以為繼?

也許學校擔心由特定科目擔任導師,家長不放心,但我認為事在人為,只要努力以赴,雖然節數多,導師班時數少,但透過配課、早修、午餐、午休時間,每天有兩個小時跟學生相處已是足夠。

一所優質的學校,應該是不限科目,任何一位老師均有能力把班級帶好,而且家長也會受到影響,並口耳相傳:「OO是一所優質學校,連藝能科的導師都很出色,我們快轉學去那裡。」讓家長把孩子放心交給學校,這對學校的招生也大有助益。

一剛開始,一定會有不短的調適期,人生就像上台演奏小提琴,邊拉邊學,如果沒有嘗試的機會,又怎麼能試出擔任導師的潛能,如果沒有擔任導師的能力,學校也應該基於協助老師的立場,多多給予協助,才能使其有進步空間。

伯克說:「教育之最終目的是培養高尚人格」,想要學生有高尚人格,必須從師長本身做起,希望建立一個公平的導師輪替制,讓導師連年的付出,有喘息再出發的機會,沒有人會逃避導師責任,我們只是希望追求學生求學環境的公平時,老師也該一體適用。

98.8.3

台長: 犬儒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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