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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14:57:40| 人氣2,4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家長到校管秩序看零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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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聞報導指出,金華國中的家長擔心班級上課吵鬧影響學生聽課,因此家長輪流到校協助管秩序,由這條新聞就知道推動零體罰卻缺乏配套措施,結果就是守規矩的學生、家長要付出額外的代價。

現在教育部對體罰的定義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只要讓學生身體、心理感到不舒服就是體罰,決定權都掌握在學生手上,難怪老師動輒得咎,選擇明哲保身只教不管了,對於此,教育部無視基層老師的反映(我們贊同零體罰,但要有配套措施),被體制外團體牽著鼻子走,選擇蠻幹到底,這代價就是家長受不了課堂秩序混亂,輪流到校管秩序。

筆者大膽推測,這些來學校管秩序的家長,都是守規矩孩子的家長,因為不想看到自己孩子受教權被踐踏,所以輪流到校管理。老師不是不想管,而是管教的權柄已被剝奪,對於那些上課吵鬧的同學,大聲喝叱會傷害他們「幼小」的心靈,讓他們罰站,老師會被記兩小過,罰寫一遍會被教育部長民意信箱報復,老師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嘴巴規勸規勸(還不能語帶威脅),如果學生不聽,那老師就再講一次,如果再不聽,直接公事公辦按校規處理,課堂吵鬧屢勸不聽,作業屢次不交警告一支。

等記完警告,就等著被孩子煽動而不明就裡跑來學校理論的家長,大呼小叫之餘,罵老師沒愛心,沒資格教他小孩。而這些家長常見的說詞:「我的小孩在家都很乖,為何到學校變壞了?」「老師你對學生有偏見,特別挑我小孩的毛病!」然而請這些家長來校看自己小孩上課情況,順便管管秩序時,卻又推託事業很忙,這不干我事等,態度丕變,蔚為奇觀,也難怪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的學生,老師們只能搖頭嘆氣,感嘆世風日下,師道不存。

國外重視人權,實施零體罰已有一段時間,可供國內借鏡,零體罰一定要有配套,而不是單方面要求老師要有愛心及耐心(筆者覺得杜部長連耐心都沒有)。國外如果有學生表現不佳、課堂吵鬧,就由校長等行政人員來處理,情況嚴重者,家長必須到校,並且和校方人員約談,共商輔導改進之道,若家長置之不理,學校可以開除學生之學籍,社會對此均有共識,沒有反對的意見。

甚至去年起,紐約的小學生,只要上學遲到,家長必須留置在體育館二十分鐘才准離開,提醒家長沒有盡到監督之責任,可是在台灣如果也同樣實施這條規定,誰理你啊!家長趕時間要緊!才不會像個傻子待在體育館。

在英國已有法律明訂,孩子表現不佳,家長必須接受數十小時的輔導,不得拒絕,期望改善英國青少年日益墮落的放蕩行徑,在國內,這種「擾民」條文反而不容易通過立法,怕會引起家長團體反彈。家長本來就該管好孩子的品行,不是嗎?若讓老師管品行,而家長卻站在對立的一方,任由孩子操控兩造,挑撥衝突對立,這不是明智之舉。

筆者認為,金華國中的例子只是凸顯了零體罰空有立意,缺乏配套措施的困境,也明顯看出零體罰政策下,真正被犧牲、被忽略、被妥協的往往是守規矩的人,這種不公不義的政策,教育部難道還要一意孤行嗎?如果教育部再不警醒,一再忽略大多數師生求學的權利,那麼日後家長站崗的畫面只會愈來愈多,這將是教育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96.3.19

台長: 犬儒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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