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札記
訟卦,卦象與卦名
卦象解說:天水訟卦,卦象下坎上乾〈見圖〉,其卦象天在上而水在下。訟卦的天指的是日月星辰,水是流水,流動中的水;大象傳說:「天與水違行,訟。」這是闡明天象與水在自然界的運行各不相同,藉其象來比喻人事上的爭訟之理。
中國自古以黃河流域為文化起源,故天下流水之中也以黃河為最,黃河之水由西向東流,而天道中的日月星辰,其運行現象總是東昇西墜,兩者之道彼此違逆、相互爭衡,古先賢見此現象而領悟出人事上的紛爭,即「訟」也。
卦名解說:「訟」字拆開即「言與公」,乃大眾因爭端而依循法理行訴訟之義。自古至今有人即有事,有事即有爭,有爭若無仲裁則紛爭四起,天下大亂!是以「興訟」〈打官司〉固然不是好事,但在大眾人事中卻是無法完全避免的。
而在司法部門,處「訟」之道應該秉持「公平、公正、公法、公理」來明斷是非曲直,假如循私偏袒任何一方,便有失「訟道」要義,也給自己種下了不善之因。
倘若就一般人來說,與人「訴訟」也必須知所警惕,盡可能「以和為貴」!因為無論勝訴或敗訴,皆是與人結怨,於己無益;雖說人性難以全然無欲、無爭,但若能明辯利害、凡事適可而止,得饒人處且饒人,自可消弭爭端,紛爭自息,這樣的人格修養也更顯貴重!如 太上云:「上士無爭」。
訟卦卦辭: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卦辭解說:
「訟」就是因爭端而進一步採取訴訟;「孚」是篤實,「有孚」指興訟之事必有實情,否則豈非成了無理取鬧!卦象下卦九二爻以剛爻居於中位,象徵心中確有其事、確有實情。「窒」是窒礙,「惕」是警惕;窒惕有雙重含義:一是告誡人們,當訴訟進行了一段時間、事情陷入膠著,時日拖得過久,對於雙方當事人皆是一種煎熬;其次是隱喻其中一方恐有私下行賄,致使另一方蒙受不白冤屈,須小心謹慎!因此在考慮訴訟之前,或訴訟進行間,可以的話便適可而止,雙方尋求和解之道,這樣就可以「中吉」。若是執意爭訟到底,即使贏了官司,也可能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耗損時間財力,依舊是兩敗俱傷,這便是「終凶」。
訟卦上卦「九五爻」居中且正,象徵其仲裁〈法官〉是能夠做出公正的裁決、平息紛爭!處在訴訟之時能遇見九五「大人」是有利的,因此說「利見大人」。
最後,卦辭乃告誡當事者,當訴訟發展不利於己之時,不可為了勝訴而私下「行賄」,這是相當不智又冒險的舉動,對於日後是不利的!卦辭以「不利涉大川」來隱喻行賄,表達含蓄,這種事確實難說,端視人心而定;我們看訟卦下卦為「坎」,這裡的「坎」乃流動中的水,若欲徒步涉水〈涉險〉過河,以此通達〈勾結〉上卦九五爻,這是「弊大於利」的!一旦事情敗露,即可能反遭滅頂,怎麼還能得利?不依正道而行的結果,自然是不利了。
訟卦爻辭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解說:
「不永所事」就是不長期執意於爭訟之事。初六以柔爻居陽位,明白自己能力有限,知道爭訟不可拖的太久,繼而適可而止,如此雖然仍引來一些流言蜚語、或小爭辯〈小有言〉,但由於不堅持爭訟到底,最終還是吉利的!「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解說:
「不克訟」是不能得到勝訴,「歸而逋」指退讓避害的意思,「眚」是牽連之災。九二以陽爻居陰位,是心懷實理,本來足以與對方論個是非高下,無奈他所面對的是九五爻,勢力比他更強大,也因為居於陰位,所以能夠審時度勢、知難而退,遁藏避害,因而使得他領地上的人民〈其邑人三百戶〉沒有受到災害的牽連!也就是「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解說:
「食」是享有,「舊德」舊有的俸祿。「貞」為固守正理,「厲」是謹言慎行。「无成」即有功而不自恃。象傳說:「食舊德,從上吉也。」六三爻以陰柔居陽位,與上九爻相應,能承襲君主的俸祿,是故有「食舊德」之象;又六三爻處在下卦坎的最上方,本來是險陷之地,但由於本身陰柔,與上九爻陰陽互調,能順從上九君王之命,安份守己、固守本份〈貞〉,沒有妄求非分之想,謹慎事主,所以終究能逢凶化吉,即「厲終吉」。「或從王事」,或是出任君王委派的公務,也能僅守分際,功成而不自居,這樣柔和、恭敬又謹慎的作風,便很難與人發生爭端。
九四:不克訟,渝,復即命,安貞吉。
解說:
「渝」是改變。「復」是返復。「即」是趨向。「命」指天理、正道。九四爻以陽爻居陰位,既未得中、也未得正,並且又與初六爻對應,頗有以上凌下的姿態,隱喻其人是喜好諍訟之徒。然而與其對應的初六爻卻明白「安於正理,不與爭強」的道理,因此即便如九四這樣的好爭之徒,也難以使其成「訟」,故說「不克訟」;同時,九四爻看到初六爻的「安於正理,不與爭強」,若能以此引以為戒,處事能返復天理正道、有所改變,如此便能平息爭端,趨吉避凶,即「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解說:
九五爻象徵整個「訟卦」的仲裁者,即所謂的「大人、法官」。因此爻辭這裡所說的「訟」,就是裁決的意思;而諍訟的雙方,在得遇九五爻這樣具有才德,處事又能公正的大人來評斷是非曲直,其正理也必得以伸張,這對正直善良的一方而言是吉利的!是故「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解說:
「錫」與「賜」意義相通。「鞶帶」是古代朝廷官員上朝時,其官服上的腰帶,以此象徵高官厚祿。「褫」是剝奪。上九以陽爻位居「訟卦」的終極點,可見其人雖居於高位,但卻缺乏德性喜好諍訟,遇事不肯退讓;而與其相應的六三爻本質柔順,常能與人為善。也因此上九爻便能輕易的獲勝,甚而得到朝廷的賞賜,即「或錫之鞶帶」。
然而上九爻若不知改變,凡事好爭成性,最後終將自嚐苦果,也就是「終朝三褫之」!意思是在一天之內,其原本獲得的賞賜厚祿等被接二連三的剝奪收回!這一爻主要是告誡喜好爭鬥、諍訟的人,即使一時獲勝,倘若不知適可而止,最後仍會遭遇挫敗。整個「訟卦」其實是在告誡人們,遇事有所紛爭時在雙方進行訴訟之前應盡可能「和解」;若不得已必須訴訟,也該適可而止,方為明智之舉。
文 / 靜 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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