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三-採購的”先進”武器有效嗎?
首先,在Swaine報告裡指出,原本應由十年/五年防衛計畫指導編列的年度預算,往往會因官員對解放軍威脅的認知不同.決策者的偏好改變.或是突然能取得先前無法採購的武器而有重大的改變(後兩個原因尤其明顯)。最後整個原本應該由戰略決定軍購的體系完全顛倒,變為由採購來主導計畫與預算(註 )。
國防部在多次的對內與民間說帖裡,均自稱這次購買的是頂尖的武器,能達成所謂”導彈打不癱”.”潛艦封不住”的效果;可是除了愛國者三以外,無論是構型未定的柴電潛艦或P3C獵戶座反潛機,以當前國際上的軍事裝備來說,是絕稱不上最先進的(請別忘記,美國是依<台灣關係法>出售防衛性武器給我們!),而且即使獲得這些被稱為”先進”的武器,在目前的戰略指導下能發揮多少效益,更是有很大的問題。
潛艦:
國防部長李傑先生日前在立法院首度透露,據軍方評估,中共只要用十三艘潛艦就可以完全封鎖台灣;而目前共軍擁有八十六艘潛艦,其中四十艘是新型潛艦。未來國軍若獲得八艘潛艦,就可以在我方在台海周邊設置的伏擊區中,嚇阻共軍船艦進入,美軍航艦屆時就可以安全進入台海,順利運用兵力協防。而立委李文忠先生則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審查預算時指出,台灣發展水下戰力,將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對中國形成局部封鎖的態勢:因為中共現役反潛戰力十分薄弱,具有現代化反潛戰力的艦艇才五艘,解放軍若要有效提升反潛戰力,所需經費約我方採購八艘柴電潛艦的八點九倍,因此對嚇阻中國武力犯台具有相當大的正面效應(註 )。
問題是這兩位主張購買潛艦的理由,在筆者看來實在是很不充份的:首先,我們的戰略到底是”決戰境外”抑或是”有效嚇阻”?如果是前者,那中華民國海軍確實是需要這八艘潛艦,來達成平可夫先生所主張的”非對稱優勢”(註 );但若我國軍事戰略沒有改變,甚至根本沒有戰略的話,無怪前述蘭德智庫的Michael Swaine或是Heritage基金會John J. Tkacik Jr.,會同樣地對台灣採購潛艦一事感到相當地無法理解:在Swaine報告的第三章<國防政策.部隊架構與預算/採購決策>當中,為了說明我國軍事採購未著眼於整體防衛,考量作戰需求的問題,特別以潛艦為例:中華民國相當擔憂解放軍海軍龐大而日趨精良的潛艦部隊,而台北方面的判斷是:我要取得更多的潛艦,並用更好的反潛機來取代ST2;但卻沒有從共軍潛艦威脅的本質與效果去分析,並集中心力去解決該項問題:台灣的潛艦與反潛武力,到底是要在戰爭發生後獲得勝利,還是因為我們根本不可能去和解放軍海軍進行水上軍備競賽,因此僅要在衝突爆發前具有嚇阻效果即可?假使是前者,那我國海軍可能確實需要這些,甚至更多的裝備;但如果是後者,那可能僅需要其中的一部份,其他在開戰後尋求美國的反潛武力就夠了(註 ,或是採用水雷等武器,註 )。而John J.Tkacik則在<台灣應把握真正防衛需求>的評論中直言,美國海軍”其實可以用一艘維吉尼亞級潛艦的價格,來製造四艘非常安靜的柴電潛艦”;但為了避免其國內的核潛派影響力衰弱,因此對台灣的柴電潛艦開出天價,以便美國國會不至逼美國海軍也走上柴潛之路。
其次,美國航艦是屬於一整個戰鬥群(Carrier Battle Group, CBG)的一部,除了母艦本身外,還有如神盾級驅逐艦.後勤船隻與潛艦隨行,哪裡會需要我方的潛艦為其”嚇阻”中共呢?而且若戰爭爆發,中共對我軍艦艇的攻擊,斷不會有所遲疑;但若發現對方是遠道而來的美軍潛艦,則會因”是否要冒讓戰爭升級的風險”而多所顧慮(可參考當年823砲戰時,中共第一政委葉飛提出,炮擊中只打蔣艦,不打美艦),因此我們有必要買八艘潛艦,為”不一定會前來”的美軍”開路”嗎?
再來,即使李文忠先生計算的數字都是正確的,那台灣購買潛艦,還是與中共展開了水下軍備競賽-可想而知的是,解放軍海軍不可能因我國購入八艘潛艦,就放棄發展其”近海之絕對制海權”。當對岸也添購艦船與裝備時,中華民國海軍是不是又要因此再擴充軍力?如此循環,豈不正違反李傑部長所謂”我無力與大陸軍備競賽” (註 )的明智觀點,而落入與對岸打”潛艦消耗戰”(平可夫估計,中共同樣購入8艘潛艦的價格約為我國的一半,註 )的危機之中?加上李文忠先生的資料中也說明,中共未來的潛艦將多屬自製(將增添的26艘裡僅有8艘Kilo級是外購的),因此除了後勤與機密較不易落入他國之手以外,也對境內的技術與經濟有所幫助;反觀從造艦到維護都有賴外國的台灣,這難道不是另一項劣勢嗎?
第四,贊成軍購者一面說採購潛艦要用於封鎖/嚇阻中共,一面不採用能延長在水下時間的絕氣推進系統(Air/Atmosphere Independent Propulsion, AIP)與陸攻飛彈,更是讓人難以理解:本來一艘傳統的柴電潛艦在水下是安靜難以偵測的,但因為它必需時常浮到潛望鏡深度以柴油引擎重新為電池充電,因此容易遭到發現。在研究中是將上浮充電時數與巡弋時數相比(該值稱為不對稱率indiscretion rate):一般的柴電潛艦在以四節的速度航行時,其不對稱率約為7%-10%;但若速度提高到八節,則比率將劇增為20%-30%。因此各個使用柴電潛艦的國家,莫不挖空心思,想盡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目前開發的技術共有下表四種:
據國外<水下作戰>(Underwater Warfare)雜誌的資深編輯Edward C.Whitman在其AIP的專文中判斷,這套系統對潛艦在水下以低速作長時間巡航有相當幫助。如果艦員操作得當,還可趁使用AIP動力時保持電池充滿,以便後來加速;在巡航一段時間,電池容量下降後,又可再切換為AIP,回復低速潛航。這樣循環數次,只要人員生存所需的補給無虞,便可在水下滯留數週之久。他更預期,未來的AIP技術更可能讓製造的電力增加2-3倍!李部長表示,AIP系統是他決定不要,因為那是研發中的系統,成熟度還靠不住,系統的燃料電池佔空間,增加風險,維修保養複雜度也增加很多(註 )。但事實上是,越來越多不願意支付核子動力潛艦的國家,都在開發與應用絕氣推進系統技術:今天中國大陸是一個多方面需求可以部份自給自足的國家,就算要局部封鎖它,發生效果所需的時間也會比解放軍封鎖台灣來得久,假使現在中華民國海軍既不採用AIP,而是讓潛艦每每上浮充電,也不配備陸攻飛彈的話,請問是要如何去封鎖或嚇阻中共呢?而一套連巴基斯坦海軍都有能力操作的絕氣推進系統,我國海軍難道會無法維修保養嗎?
最後,美軍新近一艘由諾斯洛普和通用動力合作製造的維吉尼亞級核子動力攻擊潛艦,據五角大廈FY2003的計畫獲取經費,也不過21億美金的造價(不包括研發設計費, 註 ,以美元對台幣1:33計算,合台幣約693億),而且除了具有一般的潛航能力外,該艦也可以在淺水中靠近岸邊,讓搭載的特戰部隊以進行岸際滲透。另外,它不設潛望鏡,而改用一具高解析度的數位相機代替,因此整個指揮室也改至船身較下方的位置。若以同為柴電潛艦來看,1998年土耳其海軍同樣與德國HDW簽約,以5億5千6百萬美金合作製造4艘Preveze(T209)潛艦,預計在2002-06年陸續交艦,目前不僅已有兩艘(Gur和Canakkale)交船,單價更僅為48億6千7百萬台幣(以1:35計)。而韓國海軍的KSSII潛艦計畫在比較後,放棄俄國的二手Kilo級潛艦和法製的Scorpene(因價格高且零件供應不如德方),改與HDW簽約,由該公司提供T214型潛艦的技術與設計,由本國的Hyundai重工以11億2千萬美金的價格自製三艘潛艦(一艘約為台幣130億6千萬,以1:35計)!反觀我國,採用未知設計(可能為德國或荷蘭?)又沒有絕氣推進系統(AIP)的柴電潛艦,美國軍方造價一艘竟要新台幣230億元(匯率以1:35計,不含設計.訓練與彈藥,若全包則一艘約500億!註 ):其實諾斯洛普-格魯曼和通用動力都表示,他們的造價還不到美軍報價的一半(註 )!而五角大廈報高價所持的理由是,因為有六艘要在台灣組裝;但奇怪的是,既然有六艘要國造,那總價不是泰半該由國內製造商來決定,又怎會聽美國軍方報出這種價格呢?而後續的零件和技術不僅受制於人,費用更難以估計!
反潛機:
這次軍方選擇的P3C獵戶座(Orion)反潛機,目前已經有不少國家在使用當中,並且將取代它的多任務用海上飛機(Multimission Maritime Aircraft, MMA)也已進行開發-美國海軍已在今年開出39億美金的合約予波音旗下的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公司,預計將在2013年開始換裝,6年後完全取代現役的P3C。而義大利與德國也延後替換其反潛機,等待美軍的MMA(註 )。至於獵戶座反潛機是布希政府在2001年4月,負責生產該機的洛克西德.馬丁公司關閉了生產線之後,才同意賣給我們這批飛機。而在美方提供了這項裝備以後,洛克西德公司馬上就表示可以重開P3C的生產線,問題是全部的費用將全數由我國負擔(原總價達40億美金,後應降為26億)。更令人不平的是,我國本來要向美軍租借P3C,不料美方一邊以”現役機都不夠用”為由拒絕,一邊又為了讓MMA準時換裝,又計畫在幾年內除役48架P3C(反潛機預算就是一份,如P3不除役,則美國海軍將另耗一筆後勤維護費用,會對MMA預算產生排擠,註 ),顯然有拿我國當搖錢樹之嫌!
而軍方採購P3C的主要理由是,海軍現有的S2T反潛機性能日益衰減,無法銜接反潛任務,未來如取得紀德艦或神盾艦,由於作戰半徑更廣,需要遠距的空中反潛能力,因此採購滯空時間更長,偵蒐範圍更廣達太平洋多數區域的P3C(註 );但令人質疑的是,我們的戰略不是固守防衛嗎?如今先是購入紀德艦,後又想買P3C,請問這與國家戰略是否有矛盾(註 )?且P3反潛機並不是近來才出現的裝備(最早的P3V不計,P3是自1962年生產至1991年),期間也不斷地進行改良,為什麼當初軍方不直接和美國要求購買P3,而在民國80年搞什麼”天山計畫”,去將S2E/G改良為如今仍較遜色的S2T呢(顯然是由於美國不願意提供當時尚新的P3C給我們!)?假使現在真如軍方短期的願,也就是屈從華府的壓力去買了P3C,那13年之後是否又會因獵戶座維修發生困難(當時美軍若已完成MMA換裝,可能無法再提供P3零件給我國),而提出要換多任務用海上飛機?當國防部都願意為無法長時間待在水下的柴電潛艦等待十五年的時候,為什麼就不能等待美國海軍最新的反潛機MMA呢?
有人認為,因為美國海軍自2013年起優先換裝MMA,因此台灣在短期內不太可能取得;但試問美國未來最需要反潛任務的地點,不就是在東亞嗎?若我國表明願意投資反潛機研發,並在取得MMA後,視能力許可支援美軍在本區內的行動。若釋出這兩項利多,外帶與其他裝備配套購買(例如不賣MMA我即拒購神盾艦)的壓力下,誰能擔保美國一定會拒絕?
最後,在實際作戰當中,潛艦/P3C能發揮多少用途?基本上我們可以假設,除了平日演訓和反潛任務以外,真正動用到它們只有兩種可能:一為中共對我進行海上封鎖,二為兩岸戰爭已經全面爆發(兩者間並無必然的因果關係)。如果是上述狀況一,筆者很好奇的是,就算我軍潛艦/P3C真的發現了中共潛艦,國防部乃至總統府會冒著將”封鎖”(別忘了這類行動是可鬆可緊的,並不一定採直接攻擊,甚至可以僅選擇性地攔檢某些船隻,註 )升高為”全面戰爭”的風險,下令擊沉對方嗎?(此外這也可能違反我軍所謂”不發起第一擊”的作法)假使兩岸戰爭已經全面爆發,一方面我軍部份機場/岸勤設施必定會受到解放軍特戰單位與二砲部隊破壞,空軍要兼顧維持海峽與本島的空優可能都不容易(在上次的五日兵推中已經顯現出這個問題來),還能夠有額外力量去護衛沒有絕氣推進系統的潛艦/反潛機嗎?如果沒有空優,這兩項裝備還能達成”潛艦封不住”的理想嗎?
愛國者三:
最後,讓我們來看看真正稱得上先進的愛國者三:據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與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在2000年4月提出的一份”反制”(Countermeasures)報告裡,認為那些有能力製造長程彈道飛彈的國家(美.俄.法.英與中共)都已經研發.製造甚至佈署了特定的反制飛彈防衛系統,其原因為:
1.許多研發反制系統的技術都是公開的,因此許多國家都可研發這些技術。
2.許多相當有效的反制系統都不需太高的科技程度(相較與核武或長程彈道飛彈),因此許多國家將具有這方面的能力。
3.許多飛彈防禦的技術資料也是公開的,因此未來的攻擊者大可以利用許多公開的資料來源,來設計出自己的反制系統,對抗國家飛彈防衛。
因此美國必需預見這些國家都會在發展飛彈計畫的同時,開發或購買反制系統。而該報告中提出了三項可能的反制方式:
a.攻擊方可以把生化武器裝入一百個甚至更多的次彈械內,並在推進期後很快地散佈出來。對防禦系統來說,將會因這些次彈械數量太多而無法防衛 (而軍方也強調需要愛國者三,部份原因即為反制中共可能發射的生化彈頭,註 )。
b.攻擊方可以將真的彈頭偽裝成一枚誘餌,包裹在特製的氣球中,再與一批類似的氣球一起施放出去。這時無論是太空中的衛星.陸基雷達或截殺載具本身,都無法分辨出來到底彈頭在哪個氣球裡,因此它們必需把所有的目標都擊落,才能確定安全。但敵方大可以製造夠多的廉價氣球,讓你耗盡截殺載具。
c.攻擊方還可以用液態氮”冷卻”彈頭的前端,因為其溫度降低,減少了紅外線的發散,使得靠追熱系統捕捉目標的獵殺載具,幾乎不可能在足夠調整航向的距離外找到它。
除了詳細的分析之外,研究者也認為這三種方式除了個別應用外,也可以同時使用。它們都會有效地降低防衛系統的能力,甚至使其完全失效,因此那些具有飛彈的國家,都可能已經在建造或佈署它們。雖然國軍購買的愛國者三不會產生上述b.c項發生於高空攔截的問題,但若未同步提升C4ISR與核生化防護能力,日後面對彈頭與彈身可分離且裝載電磁脈衝(EMP)/生化武器彈頭的中共導彈(還不包括假飛彈)。就算僅有10%的漏網率,也顯然無法達成”導彈打不癱”的目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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