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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23:13:00| 人氣1,7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英文名字和年輕非做不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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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老的說法,名字跟人的靈魂息息相關,因此古代的人為了避免被仇家作法或詛咒,經常會想盡辦法隱匿自己的真實姓名。(寫到這裡,忽然想起《死亡筆記本》,這似乎是夜神月無法殺死
L的原因。)

 

現在人因為必須扮演不同的角色,因此也需要各式各樣的名字。

 

比方說:出生的時候,父母或祖父母,會給你一個最初的名字。長輩們通常會把對新生兒的期望放進命名中。當然,也有人懶得想,就選了一個很大家都喜歡的名字,(比較難聽的說法,叫做菜市場名),選常出現的名字就像很多人會選購國民車一樣,跟大家一樣,就算不是大好,但至少不會大壞吧!反正從眾經常可以給人莫名的安全感。

 

徹非常喜歡自己的中文名字,雖然根據姓名學,徹的本名是大凶,也有不少人勸徹換名過,不過,徹怎麼樣也無法說服自己接受「換個名字就可以改變命運」這樣的說法,總覺得命運應該是更偉大的東西才對。再者,到目前為止,雖然命運絕稱不上順遂,但是真要說壞到非改不可的什麼地步也談不上。

 

除了正式的名字外,一般人經常會有暱稱,暱稱經常跟人的特質有關。比方說:長得黑的人叫小黑,名字中有「強」叫強哥,胖的人叫小胖之類。可能是因徹的外型缺乏特色,也可能是因為本名還算好念,從小到大沒人給徹取過什麼暱稱。

 

除了中文名字之外,一般人還會有個英文名字。大部分的人都是因為要上英文課,為了方便稱呼而取了英文名字,徹也不例外,某天英文老師要大家取一個英文名字。該叫什麼呢?大家開始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徹當時毫不猶豫地決定了自己的英文名字叫做Alan,並且拼法是A-L-A-N

 

原因非常地簡單,因為徹非常喜歡譚詠麟。

 

喜歡Alan Tan是從小時候陪表哥表姊聽「溫拿五虎」開始(徹的第一母語時廣東話,所以聽粵語歌對徹來說,一點問題都沒有。),說不上來為了什麼?就是非常喜歡他,後來,看了他演的《假如我是真的》,除了喜歡那個故事外,也對他的演技佩服不已。

 

此外,號稱「永遠25歲」的他,一直保持著開朗的心與年輕的外型也是徹學習的對象。

 

就這樣,Alan就成為徹的英文名字。

 

一轉眼,這個英文名字跟了徹二十多年,不知不覺裡,徹也超過了二十五歲,雖然一直勉勵自己在心態上、體型上、打扮上、對流行事物的敏感度上要跟阿倫一樣「永遠只有25歲」,也持續維持著唸書和運動的習慣,但說真的,有些事真的要趁年輕時做才行。不管怎麼鍛鍊,到了一定的年紀,體力就是會衰退;不管怎麼逃避,長大了就是必須一點點地負擔起成人的責任;為了維生必須賺錢,為了賺錢必須要去工作,工作就會吃掉人大部分的時間、精力、甚至作夢的勇氣與實踐夢想的傻勁。

 

最近徹工作的辦公室來了一個年輕的工讀生,外號叫西瓜。(她組了一個團叫做「小玉西瓜」,由於另一名團員叫做小玉,所以她只好叫做西瓜。哈哈哈哈哈!光聽這個介紹就覺得這小女生是個可愛的傢伙。)

 

雖然是個喜歡音樂的Rocker,但徹總覺得西瓜身上少了點什麼,仔細看兩眼之後,徹發現,西瓜身上並有沒有一般玩Band的人會有的項鍊、戒指、手環之類的裝飾,整個人就是一個樸素。

 

雖然說,裝扮跟喜不喜歡音樂和音樂的本質無關(披頭四Beatles合唱團也沒啥裝飾阿!),年輕人玩Band就該有Band仔的感覺吧!

 

徹十幾歲時,也跟一群同學組過樂團,因為已經有兩個人會彈吉他,加上徹的吉他彈得比他們差上許多,於是,半被迫地去學了貝斯,但要維持一個樂團除了熱情之外,需要很多的金錢支持,十幾歲時的我們,可供支配的零用錢非常有限,雖然擔任鼓手的同學家裡有錄音室可以當練團室,但是十幾歲的小孩,可以做的事太多,加上大家對於音樂的意見與喜好太過分歧,那個樂團只維持了半年多。

 

樂團解散後,徹還一直維持著搖滾樂手的穿著,可能潛意識裡,還是把自己當成一個樂手吧!加上後來的工作與流行音樂有些關係,也經常受邀到國外參觀演唱會與音樂祭,因此做比較輕鬆的打扮(反正就是牛仔褲、T恤加上球鞋)也不是什麼太奇怪的事。

 

但誠如大家所知,徹在去年轉換了職場,現在的上班穿著每天都得西裝領帶,就連週五也不能穿得太誇張,充其量只能semi-casual,偶而戴上耳環都會引人側目,如果現在的同事看到穿皮褲、蓄長髮、渾身重金屬裝扮的徹,說不定會昏倒吧!

 

於是徹的那些行頭只能躺在房間的首飾盒裡,慢慢慢慢地氧化變黑,每次不小心撇見,總覺得非常難過。

 

「你一點都不像玩音樂的人。」某天徹對西瓜這樣說。

 

「對ㄟ!我的團員也抱怨我太樸素。」

 

「這樣好嗎?我送你一些行頭。」

 

某個週末,徹特地跑去買了一張飾銀布,小心翼翼地把可以送給西瓜的銀飾擦拭乾淨,看見西瓜戴著那些項鍊、戒指、手環時,徹比西瓜還高興,也似乎可以看見那些首飾對徹微笑呢!

 

如果可以,在年輕的時候組一個樂團吧!又或者,至少去玩一件樂器,寫一首屬於自己的歌,再不然,多聽幾張專輯,讓青春的回憶可以有音樂,有一首屬於青春記憶的歌。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時,作一件其他人覺得很愚蠢,但是自己某天回想起來會讓自己微笑,會覺得當時做了真好的事。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的時候繞一繞我們居住的這個小島。不管是騎機車、騎單車或者開車都可以,因為這件事只有在年輕做時間成本最低。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時,談一場很單純的戀愛。說真的,年紀越大,談戀愛需要考慮的事情就越多,就越不容易享受愛情的純粹。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時參加一場社會運動,感受一下為某種信念而努力的氣氛。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的時候,多和同學門們一起打幾場球,參加一些比賽,為一個無聊的獎盃或勝利消耗青春的熱情。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的時候,創作一些東西,就算幼稚、沒人欣賞也無所謂,相信徹,有些東西,長大後永遠寫不出來。

 

如果可以,一定要趁年輕的時候,單獨去流浪一次,就算只是從台北到高雄也無很好。

 

徹想,如果可以做到這些,也許青春的遺憾就可以少一些吧!

 

話題轉回英文名字,徹真的不明白,為什麼台灣人一定要有個英文名字?

 

說是方便讓外國人記憶吧!

 

但是有多少人的英文名字真的是為了讓老外記得呢?到底有多少台灣人有外國朋友呢?或者工作上必須跟外國人接觸呢?

 

就算如此,為了什麼徹的日本朋友、韓國朋友都不取英文名字,而我老外朋友都會很認命地記下他們的日文、韓文名字?卻記不住我們的中文名字?中文名字真的比日文、韓文名字難記嗎?徹一點也不覺得。

 

想來想去,應該是和文化優勢與民族自信有關吧!如果有一天,中國人變成世界經濟與文明的強勢,說不定,那就是老外該取中文名字的時候了!

 

除此之外,徹實在很不喜歡,兩個老中講話或寫信、寫email非要用英文名字稱呼對方,大家都是中國人、都會用漢文,互相稱呼中文名字不行嗎?

 

但想想,名字也不過就是一個稱謂,好像也不太需要這麼嚴肅。

 

寫到這裡,徹想到另外一件事。

 

去年,徹終於見到來台灣宣傳專輯的譚詠麟,透過關係安排了和他拍照的機會(徹做媒體圈很多年,見過的明星不少,但真的讓徹想合影留念的,只有成龍跟阿倫而已。),不知道為了什麼?一見到徹,阿倫就握著徹的手說:「你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為什麼徹是披著羊皮的狼呢?

 

對於這一點,徹到今天都非常地迷惑。

 

《徹的話》

1.          正在努力恢復打籃球與寫作的習慣。

2.          書籍的話,非常感謝村上春樹又出版了一本《關於寫作,我想說的是……..》到近六十歲還能維持寫作與跑步的習慣,徹真的只能說,村上是個超人。如果有機會,也很想跟他合照呢!

3.          電影的話,根本沒時間去看。

4.          DVD的話,推薦《帽子》、《集結號》與《殺手沒有假期》。

5.          音樂的話,最近瘋狂地聽江蕙的台語歌。

6.          關於英文名字與年輕非做的事,你有什麼看法嗎?

(圖說:徹的好朋友Apache Train and garage soul

台長: 涼風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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