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之二,責任。
大一活躍於社團與團契,學年成績第一,拿書卷獎。
團契同工要我接福音隊,擔任隊長,我同意。
福音隊以團契大二的契友為主,主要的任務是舉辦中學團契之福音聚會,聚會內容包括詩歌、短劇、見證、短講與陪談。
接了福音隊之後,升大二的暑假,我努力學吉他。
我知道鋼琴與吉他是福音隊最常用的樂器,我都不會,我不知道到二年級的契友哪些人會,會的人也不知道會不會參加福音隊,所以我自己學,家裡沒有鋼琴,跟姑姑借了吉他,買了書,用力的練。
沒有人教,只是反覆練習,從單音開始,從C調基本和絃到困難的封閉和絃,從分解和絃到節奏。長繭抽筋,抽筋長繭,彈壞PICK,彈斷絃,重新換上,再彈。
開學時,我已經會一些簡單的和絃,但是節奏不穩,音感不好,不太會調音。
福音隊的第一次聚會,我發現成員中會彈鋼琴、彈吉他的人都有,拉小提琴的也有,音感超好,後來專門負責幫我的吉他調音。
我很高興,我的癟腳吉他不是福音隊唯一可用的樂器,但是我花了一個暑假學的吉他,沒有理由現在放棄,我存錢買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繼續練、繼續學,還是沒有人教,還是彈斷絃、彈壞PICK,因為安心,所以進步緩慢,我慢慢體會品嚐,吉他的好。
我發現,我可以用自己最合適的KEY唱歌。
我發現,我可以隨時唱自己想唱的歌,還有伴奏。
我發現,我可以用吉他學自己想學的新歌。
我比以前有更多的機會接觸詩歌。
我更主動,因為要領唱,要分享。
我更敏銳,再選擇詩歌的過程中,我覺察自己內心的細微,我要跟誰說話,我想要說什麼。
我學會事前準備,因為我不會即時看譜抓和絃,我不懂合聲學,會按的和絃也不多,所以我必須自己先試彈,再不行,請別人幫忙。
左手指尖的繭,長了又掉,掉了又長。
我對我的吉他,開始多有一點點信心。
我開始學著用彈唱的方式,說話分享,一首歌,一段話,一種感觸,一種表達。
我學會自己伴奏,帶領小組聚會的會前領詩,還有禱告會。
我學會用詩歌等待,在沉默的聚會中,一首歌,打破沉默,提供契友多一點沉澱與醞釀。
我學會用詩歌說故事。
我說話分享,不一定需要吉他,只是因為吉他,我知道自己可以如何的說話。
看見自己隱藏的特質,已經會的何可以會的,因為吉他。
吉他,因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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