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二月裡,我雙腳紅腫疼痛,除了看醫生、驗血、X光、超音波檢查和買藥這些必須出門去做的事情以外,我們幾乎完全宅在家中。三餐全靠太太一人主理。她翻箱(冰箱)倒櫃(冷凍櫃),將儲存的魚肉、青菜,全拿出來用。
過了二月底,我的腳終於消腫。太太説她做累了,不想燒菜。於是趁著去好市多採買時,拎了一隻烤雞及兩條法棍麵包回來,作為午晚餐。
我們倆各自拿個盤子,掰一段麵包,切些雞肉,搭配小黃瓜或燙青江菜,就是一餐。
本來以為兩三頓就會吃完了,沒曾想,接連吃了三天的午晚餐(共六頓),才將雞和麵包全部消滅殆盡。
家裡早年在宜家買的磅秤早已老朽不準,也許該去哪裡測量一下體重,看這些天的節衣縮食,是否有讓自己減了一點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