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法用思想的方法將它物化, 實體化. 正因為它不能實體化, 所以你不能持有它, 沒事就把它拿出來看一看, 確認一下.
更吊詭的是,
1. 你在沒有愛的情況下,也能付出愛。在你付出愛的時候, 你卻擁有了愛. 這時你的愛不但沒有少的問題, 反而更多.
2. 相反地, 你也可以不付出愛, 這時你的愛卻反而沒了, 不復存在了.
3. 你可以接受別人的愛. 但這不一定就會讓你的愛增加.
4. 你可以不接受別人的愛, 但那個愛並不會就此消失或回去.
5. 你不能做愛. 因為愛不是人所能持有, 更別說做出來. 性交做愛可以讓神經系統產生快感, 但就是沒辦法做出愛. 因此所謂的做愛, 不但是個謊言, 更是對愛的一個褻瀆.
愛完全無法用科學方法證實它存在, 更遑論研究. 因為它沒有實體, 沒有依附, 也沒有條件. 它不會因什麼什麼條件就不存在. 也不會因愛的對象不存在就跟著消滅. 當然更不可能因為科學無法證實它存在就不存在.
愛了就是愛了.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人類的科學對愛完全無技可施. 無論是神經學或是進化論, 都無法解釋愛是什麼? 更無法解釋為何生物會被愛影響, 甚至願意為對方犠牲奉獻、乃至捨命。
我們要察覺愛, 目前唯一能靠的是外顯的行為, 還有內感的感覺(偏偏感覺又是科學的罩門) 然而這些其實都跟愛的本身不直接相關, 就像鐘錶可以用來表達時間, 但跟時間完全不相干一樣.
那麼愛到底是什麼?
聖經說的很清楚, 神就是愛. 神白白地賜給我們愛, 也就是把祂自己白白地賜給我們. 我們能愛, 完全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所以在愛這件事上, 務必要謹慎, 要聖潔, 以免褻瀆愛, 以致褻瀆神.
有些人對愛很浮濫隨便, 這樣亂愛, 褻瀆愛的結果只有一個, 就是失去愛. 失去愛也就是失去神的同在, 那是件多麼悲慘的事, 大家都很清楚, 我就不多說了.
重點要擺在失去愛之後要怎麼辦?
怎麼辦? 當然是去把愛找回來啊! 只要尋求, 就必尋見。這是神的應許, 也正是愛的表現之一 (記得嗎?前面提過, 愛要付出去才會存在. 而且神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
不相信! 跟父母大吵一架之後, 想要和好時, 你會怎麼辦? 當然是回去認錯撒嬌啊!
但是, 取得原諒後, 切記不要再浮濫隨便. 不要繼續褻瀆愛, 褻瀆神. 那樣作的結果只有一個, 就是再次失去愛, 失去神.
你當然可以說, 那我還是有機會再回頭去尋求原諒. 但請記住, 世事難料, 誰都有可能在回頭之前就GG了... 機會本身就表示有一定程度的漏失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