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四月三十日)
大概是這樣子的:如果今天這本書不是交到我和簡辰緯的手上翻譯,我肯定會覺得很嫉妒翻譯者;同時我大概也會很欽佩翻譯者──這並不表示我很欽佩我自己就是。實際上我很嫉妒「足球熱」一書的翻譯者,那並不是一種出自於自己可以翻得更偏僻入裡的想法,而純粹只是一種文字工作者在癖好上的自私自利(這指的,當然也不是翻譯酬勞)──因為這兩本書對我而言是一種類似自我所企求的某種終極書寫模式;「足球熱」,談的是兵工廠足球隊,而我從十四歲起就是這支球隊的迷;「三十一首歌」,談的是非荒島的荒島唱片;所有在這兩本書中要傳達的一件事情大概是這樣:沒有足球或音樂你不會死,但你會生不如死;有了足球或音樂你也會死,只是死得比較痛快些。
對尼克宏比來說,愛絕對沒有比死更冷,但是應該存在著更多複雜情緒,一種生活的本質,而對於每一個書寫生活中所喜好之事物的作者而言,「生活先於書寫」或是「書寫先於生活」,本就是一個超越兩難的事情。尼克宏比說過:「我並沒有真的寫出什麼碗糕來,這些人物與對話往往正是讀者本身的反射。」身為一個作者,你怎能把話說得如此簡單哪宏比。但是他真的做到了。於是當我用不是很便宜的價格買下這兩本書的原文後,他們成為我的一種精神依靠。我可以在任何時候翻閱他們而不感到汗流浹背,卻在闔上書頁後知覺到體內有某種事物正在感應。
這可能是我貿然推薦出版社買下「三十一首歌」的版權,並且就這麼翻譯了起來的原因;我想知道的事情不僅是透過一個這樣的作者可以說出什麼樣的事情,更多的是透過另一種文字的轉化我有無辦法挑戰並將其轉化為一種個人寫作上的挑戰。這麼說或許不太負責任,但是我翻譯的過程中深深體會到的事情除了尼克宏比該死的旁徵博引,更多是他教導了我一種書寫的態度,那恐怕也就是楊澤先生所和我聊到的,一種雅俗共賞的公約數,一種生活與書寫間的折衷性。
所以,我不敢說這本書翻得有多好,雖然我盡力了。但對我來說如今回頭試想著將宏比文字轉化的過程中,我所得到的啟示和個人體驗,是一種旁觀他人(翻譯者)之痛苦的書寫內心革命。那是很慘烈的過程,但我也發掘了自己與音樂、文字間的再呈現。
大約是十五歲起,我真正開始書寫,並認真的聽音樂──也就是我會將自己喜歡的音樂分享與他人,並且開始在網路上執筆。但不管是由於自我文字習性,離開體制而開始了自己置外於學校的憤世嫉俗人生,或者是對於音樂的敏銳度之故,那些文字多半先有情緒,先充滿了「我」或「超我」的大量分佈,然後才是「音樂性」──可以這麼說吧,我是將音樂當作一個元素去揮發,無論柔情或爆裂,善感或憤恨,音樂像是我當時人生試管中的一個最關鍵化學元素,很多時候我並非想要說這音樂究竟帶給我什麼,或者在生活裡有這樣的音樂會是如何,而是「在層層情緒的背後,你是否也讀見了我想說的話語和背後的音樂符碼?」我其實很自私的把音樂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財,雖然以多面向(這段吉他,這段歌聲,這編曲……)去解釋和分析音樂,可是終究一但脫離了當下的情緒,似乎音樂之於我和文字間,只剩下無止盡的,一種無奈與枯萎。直到下一回我再次被某些東西,未必是音樂(雖然,當然一定有音樂的成分在)觸發,能量才像性高潮一樣奔流而出,然後一旦寫完,那種被生活遺棄的感受再度襲來,儘管我的耳邊仍然不斷有著那時最愛的樂團,那些英式吉他,後搖滾緩飆,極簡電子音樂……他們時常像是被夢遺落的喃喃,之於文字,那是兩個介面的純粹性交易,沒有太多的愛,沒有溫暖與前戲,沒有相擁而眠的清晨初醒。
然後我開始進入了所謂搖滾的世界,真正的舞台,真正的現場,面對人群與玩音樂的人們。那時還年輕一些,對於「搖滾樂的體驗想必是如此」的想望不能說有極大憧憬,卻也急切於了解那樣的世界。我朋友曾問我十七八歲的生活重心是什麼,除了文字外,我請他去看「成名在望」這部電影就知道了。(必須很老實而真切的說,我並沒有電影中主角那樣未經世故而純潔癡傻──只是,那的確反應了我當時生活的步調);我開始替音樂雜誌和相關媒體寫稿,出了書,在音樂書寫上有了更多採訪、貼近舞台的經驗;我遇見了很多人,有些人至今影響我深遠,有多數只是匆匆而過;我在後台與台灣本土的年輕音樂人和演唱會工作人員玩在一塊,在咖啡廳裡抽著無數的菸,與前輩樂評人和業界人士,搖滾同好們談論著關於這塊土地上發生的搖滾事情。那其中有許多故事,有極其無趣到我已經甚難回想,也有讓我充分體驗「現場」與台灣搖滾樂的種種。我去了所有該去的本土音樂節,參加了許多特殊的場合,有許多被我寫進文字裡,更多卻留在心頭,當我看見有關音樂的文字時,那些記憶紛紛接踵而至。
那是我開始跳脫出只關心或只聆聽國外音樂的關鍵。而我認識許多音樂人,他們在各個領域仍朝向自己的目標邁進。我開始體認到或許身為一個有機會寫音樂文字的人,應該做一些什麼。我試著去了解更多圈子內的人事物,他們未必都是有趣的,但卻充滿了這塊島嶼的屬性;我聽見開始有不同的人們玩著不同的音樂,我看見以前所謂的獨立歌手,可以唱片賣到缺貨。這是一個正在發生事情的年代,有許多商業與革命同步在延展,我有許多時候認不清其中何者為好何者為壞,但我知道有事情在發生。而在我跨過二十歲這樣的年紀時,漸漸淡出了後台人生,但有幸目睹一個新世代的百花齊放。
我仍然相信這些是不夠的。還有更多應該被發現或知道的事情。我自己辦起了音樂會,替一些好音樂做引介,或許這一切是因為經歷了那種已經厭倦了的情緒,而真正想做一些事情;或許只是因為不再那樣年輕,當回頭聽自己喜愛的音樂,已經沒有這麼多的資訊焦慮,或者只是想要讓音樂在生活與書寫間找到一個更好的吐納點。或許我以為我更認識了我自己之於音樂,或者文字,或者兩者間,或者我自己……
或者其實一切只是因為,就像宏比在「三十一首歌」裡淡淡的把音樂看作是一回事情,而那樣的事情雖然與自己密切不可分,卻再也沒什麼所謂關不關弘旨的問題:音樂就是音樂,自己也就是自己,那也就夠了。音樂是多麼私密又否的東西,何必以情緒或者大帽子扣上?那是無意義的,不管是影射或者氛圍,主旨或許順道一提,音樂本身就是那樣的,它的樣式或成分有時候並不是這樣重要,只是剛好在許多時候,我們遇見了一種本質的事物,產生了接近於感動的可能,但終究或許也不過是生活中所釀造出的自我投射。以這樣的投射去看待任何音樂都是粗鄙而可笑的,就像早年我那樣書寫著音樂文字,無盡揮灑,或者那些後台的啤酒泡沫……但我們都是凡人,又要如何去以為自己就可以輕易逃避掉那樣的輕蔑?對於音樂本質?那一切都是無意識中,已經瓶裝的液態感知,我們可以搖晃它,卻無法改變聽覺的方式。
但音樂仍然沒有所謂的賞味期限。就算有,也只是我們把它開封後遺忘了。有一天當我們流落荒島,那些最甜蜜的,曾流過耳際的味蕾記憶仍然會被我們帶著跑,如果我們還可以這麼做。我們當然可以這麼做了:是啊,我們沒有流落到荒島,不用帶著十張唱片度過餘生,但當讀著「三十一首歌」時,我很感激的是,我們有的是音樂。它們總是在那裡。所以別那麼極端了或許我們,人生不用荒島,也可以有無數的「三十一首歌」。感謝上帝。感謝尼克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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