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是硬道理 李展鵬
正當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工人因長期被資方壓榨而發生工潮,並喊出「養起李嘉誠,養不起家庭」的悲淒口號,澳門政府宣佈已有最低工資立法的初步框架,金額在23至28元。
澳門表面風光,當大學畢業生初入職的平均薪水已過萬,而賭場的人工更高,貧窮問題更容易被忽略。但事實上,看看這次政府拋出來的最低工資,就側面可見問題嚴重:一個工人如果得到25元時薪的保障,每天工作8小時,一個月工作26天,他的薪水仍然只有5200元。在今天的澳門,這如何生活?
談最低工資立法,總是遇到以下「問題」:這會削弱市場競爭力,營運成本上升促使加價,消費者受害。首先,有個大原則必須搞清楚:任何地方的所謂競爭力,不應該建立在基層的痛苦之上,要壓榨勞工而打造出來的競爭力或繁榮,並不值得驕傲。另外,如果一家商號的營運成本高而加價,消費者亦應接受,我們沒權、也沒理由因為希望得到較廉價的商品或服務而損害工人權益。再者,最低工資導致大幅加價是個頗有恫嚇味道的偽命題;以食肆為例,香港傳媒早有報導其人員開支佔營運成本的比重一點也不大──尤其對比驚人的租舖。不控制房價租金而壓低工人薪水,並不合理。
我們也很明白,今天澳門的中小企面對整體經營成本上升,並不好過。於是,當租金居高不下,當原料越來越貴(如食材),唯一可以壓的,似乎就是工人的薪水──這就是基層勞工的最苦處。最低工資當然是個經濟問題,但也是人權問題,是關於社會要確保市民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問題,因此立法是世界潮流,也是硬道理。Create_adam@yahoo.com.hk
力報4月8日
在澳門,多少工資才夠用? 李展鵬
政府公佈最低工資立法的初步方案,雖然遲了點,但總算踏出重要一步。接下來的關鍵問題是:金額定多少才合適?適用範圍有多大?
首先,政府最初拋出的時薪是23至28元。先不談這時薪是否合理,最基本的問題是:這範圍是如何定出的呢?是參考入息中位數還是最低維生指數?有把最新的整體物價、通脹、樓價等指數算進去了嗎?又還是,參考了鄰近的什麼地方?由於官方沒提供詳盡的計算方法及標準,市民最直接的猜測就是參考了香港現行的28元最低時薪。但如果屬實,那麼為何澳門的時薪從一開始就設定不高於香港?澳門的整體物價、生活成本比香港低嗎?要知道,香港下個月就會把時薪加到30元;再者,香港的堅尼系數以發達地區來說是名列前茅,貧富懸殊問題極度嚴重,澳門的最低時薪為何要以低於香港為原則?以上的一連串問題,都應該有充分的理據、數據說明,而非只有不知從何而來的數字。
另外,現在先為物業管理業的清潔及保安人員定最低工資,彷彿是先找試點,但當中理由何在?推到所有行業的困難是什麼?亦缺乏詳細說明。其實,服務業、飲食業及酒店業等,亦有基層員工(如清潔工)慘受低薪之苦。
近年,特區政府強調社會福利的長效機制,而除了各種公共福利之外,另一不可或缺的長效機制,就是合理的最低工資立法。繼續討論之際,不如參考各地的最低工資:美國是7.25美金(約58澳門幣),日本是652日元(約49澳門幣),韓國4860韓圜(約34澳門幣),香港30港元。以此作最簡單的比較,澳門最低工資的初步範圍明顯偏低。
力報4月15日
「多元化」的拾荒者
香港碼頭工人的工潮,有辛酸故事,有隔空對罵,有示威畫面,充滿新聞性。對比起來,澳門最近有關基層社群的新聞,無論是政府拋出的最低工資範圍23至28元,或是貧富懸殊的指標堅尼系數升至0.4,彷彿都只是沒有血沒有汗、不帶情感的一些數字,沒法得到傳媒的持續報導。然而,在低薪背後,當堅尼系數達至可能導致社會不穩的標準,埋藏了多少故事?
我住在舊區,附近仍有不少開放式大型垃圾桶。有這種垃圾桶就有拾荒者,最近幾年,我一直觀察著他們,發現澳門的拾荒者越來越「多元化」了。以往,拾荒者通常是老婆婆,但近年,不少男性加入拾荒行列。另外,拾荒者也不再只是老者,而時常有中壯年人士。更值得關注的是外籍拾荒者越來越多,以東南亞裔為主。今天的拾荒者,在性別、年齡、種族三方面都變得多元化──而這種多元化絕非好現象,這代表貧窮正在擴散中。更甚者,有好幾次,我曾見到一個貌似東南亞裔的家庭,晚上一家大小出動撿垃圾。在澳門生活了30年,我從來未見過這樣的畫面。過去10年,當澳門的GDP勁升六倍,而入息中位數則增加兩倍多,同一時間,背景各異的人壯大了拾荒者行列,這社會潛藏了什麼尖銳問題?
這種畫面、這種故事,不見於傳媒,也不被公眾關注。於是,有關貧窮問題,有關貧富懸殊,我們知道的仍只是偏低的23至28元最低工資,以及大多數人看不懂的0.4堅尼系數。政府、民間、傳媒如此渾然不覺下去,情況只會越加惡劣,有天問題爆發時只會更加嚴重。
力報4月22日
柱呀柱,辛苦了! 李展鵬
善豐花園事件中,那條名為P9的柱真的很可憐。
善豐花園調查報告終於出爐,在萬眾期待之下,報告結論來個反高潮:一切問題,原來源於二樓停車場的主力柱混凝土強度不足,而其中編號P9的柱質量最差,強度只達合格標準的三分一。
這個結論,無法釋除市民的兩大疑慮。首先,坊間的猜測原來都錯了:大廈整體結構沒有問題,旁邊大廈的拆卸沒有影響,隔壁地盤打樁也沒影響地質結構。這個結論本來應該深得民心,因為大眾關心的,除了是善豐花園何去何從,還有其他樓宇的安全問題。如果一切起因只來自個別幾條柱,市民理應放心,但為何大家仍有疑慮?作為填海地的該區地質、旁邊地盤施工方式都完全不是問題嗎?若果只是四條柱的問題,為什麼旁邊的澳華、利昌、廣興等大廈都遭殃?又,早前該區的另一幢樓宇鉅富花園出問題時,工務局人員向住戶說:「這幢樓建在以前的菜地上,算你們不好彩!」這又是為什麼?要說服大眾接受這善豐報告,恐怕還要多花功夫、多提供資料。
另外,如果問題真的只在幾條柱,歸責對象應該很明顯,就是當年的施工及監工人員、承建商、負責驗樓的政府部門。然而,為何政府還說「暫不能歸責哪一方」?非常詭異地,一切的責任最後竟由一條柱承擔,而建造這條柱的相關人等,是不被歸責的。
近年,不少澳門問題都會被形容為「個別事件」:旅客逼爆、電訊服務斷線、賭場股東被襲,明明牽涉一些結構性問題,但通通被稱為個別事件。只是想不到,這次「個別」到只是幾條柱的問題,沒有人、沒有制度要負責。柱呀柱,辛苦了!
力報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