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er的「一個世界」觀──以Leopold的「大地倫理」探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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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一、前言
在工業革命之後,人類有了足以讓自己的生活更加便利的科技與技術,但遺憾的是,隨著工業所進行的一連經濟活動,在使我們得以便利生活的代價似乎帶來一個副產品:環境的破壞。當然,在此不是反對工業或是經濟的發展,畢竟並不是所有的工業都會帶來負面影響,但遺憾的是,工業發展與環境破壞似乎是同時發生的,身處在21世紀的我們,不但承受了前代工業革命所遺留的環境困境,如:森林的過度砍伐、野地的減少、溫室效應、以及全球暖化等等,也因為全球暖化所帶來的氣候變遷,我們必須對面一個全球化所帶來的環境倫理議題:身為地球的一份子,我們有義務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盡一份心力嗎?這個問題,不但是哲學問題,也是一個與我們眼前的現實世界息息相關之議題。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們必須先問更根本的問題:我們是否該改變我們目前的世界觀?雖然我們生活的範圍必未因全球化而有了巨大的變化,但是談到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那是可以直接與我們的生活環境產生關係的。因此,世界觀是否該改變,是值得我們省思的觀點(view)問題,畢竟,站在舊有的世界觀跟站在全球的世界觀所產生的倫理考量,是有極大的不同的。以主張將人類利益考量必須也將動物等有感知能力的動物納入的著名學者Peter Singer,在2003年提出我們必須對全球化而所造成的影響,作出新的倫理考量,而他的全球化倫理學專著:《我們只有一個世界》 ( One World: The Ethics of Globalization)就環境、經濟、法律、政治等等面向來檢視眼前的倫理觀是否到了該改變的時候,其中以大氣層的遭受破壞,得出我們同屬於一個世界的觀念,提醒我們必須有一個新的世界觀,那就是「我們共同居住在一起,而這個地球只有一個」。
談到世界觀,與之相關的是環境倫理學上的「整體論」,而「整體論」的則以Aldo Leopold的「大地倫理」 (land ethic)為主要思想源頭,因此,本文想研究的是全球化之後的環境倫理學有沒有進一步轉變的可能,透過一個典範的轉移,讓環境倫理學上的整體論主張更具有實踐的可能性。
二、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動機
2006年,隨著前美國總統Al Gore的紀錄片電影:《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 上映,人們(或者說謀體)漸漸地將一部分的注意力轉移到了全球暖化的議題上,而在同年底,第十二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在肯亞首都奈洛比也順利的召開了,其中不乏許多各國專家與領袖,一起來面對這氣候變遷的迫切議題,全球暖化已經是未來最極需關注的議題了。而這些訊息其實可以告訴我們一個真相:「無論我們如何不去面對它,氣候變遷問題,並不會隨著我們的忽略而消失,而且已經是迫在眉睫了。」
根據國際性科學組織: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在2001年所發表的《第三次評估報告》( Third Assessment Report ),指出「有嶄新且更有力的證據顯示,在過去五十年內所觀察到的大多數地球暖化效應,可歸因於人類活動」 而最重要的源頭則是人類在進行工業活動時所產生的溫室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氟氯碳化物( CFC )等(以下簡稱溫室氣體),因人類人口的增加、經濟活動日趨活絡,而導致這些溫室氣體的迅速增加。該報告也進而指出:若是地球持續加速全球暖化,會對地球有以下的影響:
1.現今主要侷限在熱帶區域的颶風與熱帶暴風雨,所出現的範圍將會自赤道擴大,侵襲從來未曾防範過颶風的大型都會區。
2.熱帶疾病的疫區將日趨擴大。
3.在某些地區,尤其是在北半球高緯區域,糧食產量將會增加;然而,在某些地區,包括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糧食產量則將下降。
4.海平面的高度將會上升到九至八十八公分。(四到三十五英吋)。
由上述調查報告可知,全球暖化的危機主要是人類排放溫室氣體所導致的。而且,除非我們立即挺身解決,不然環境的惡化都會在未來的幾十年內影響我們的生活 ,以上是「實然」的問題,要如何要求身處地球村的人類負起應有的責任?則是一個「應然」問題,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倫理學上的證成。
就脈絡來看,環境倫理學原本就是在處理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有沒有可能在既有的環境倫理學派當中,找到一個解決的出路,而可以順利解決上述全球化的倫理議題?目前環境倫理學上的相關學派之間,有「人類中心」與「非人類中心」、「個體論」與「整體論」之間的爭論,在談到生物與非生物是否有「價值」或是「權利」時,也都有不同的立場與主張,但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爭論的用意不都是為了進行保護我們身處環境的所有物嗎?在面對氣候變遷的迫切危機時,這些爭議是否有一定的價值存在?
若是無法說服一般人接受,那倫理考量畢竟是枉然的,就像我們如何說服一個長期破壞大氣層的工廠老闆,他應該要注意環境保護的問題?若是要求他將自身的經濟利益擺在一旁,轉而將環境考量列在第一位,他會接受嗎?很遺憾的,從有環境保護的意識開始,破壞環境的人一直都存在著,在氣候變遷的危機上,我們不能忽略這些人(當然我們也是一份子),因此,當我們發現這些爭論無法解決當環境問題延伸到全球時所發生的困境時,究竟人類與環境之間的倫理態度應該如何自處?以上是本文所要探討的。
(二)研究目的
以主張生物多樣性的生態學家Edward O. Wilson對於眼前的環境危機有以下看法:「目前,有兩股力量在相互競爭中,一股是摧毀生態環境的科技力,另一股則是拯救生態環境的科技力。我們正處在人口過多以及過度消費的瓶頸之中。……為了要通過此一瓶頸,我們亟需發展一套全球土地倫理。這套倫理全球土地倫理不是隨便制定,只要大家都同意即可;相反的,它的基礎在於最深切地了解人類自身以及環境,而這份了解可以經由現存的科技來協助達成。」 可見Wilson也主張需要有能解決目前環境問題的全球化倫理觀,他提出的是人們對於這塊土地(或翻譯成大地)有一份新的倫理觀。
至於該從何處著手?Singer提出了以下的看法:「如何安然地度過全球化時代(抑或我們是否真能渡過此一時代)將有賴於我們如何對『我們是生活在同一世界』的理念進行倫理學的回應。」 簡言之,我們應該要將倫理考量的基本單位重新界定。考量整個地球嗎?在參閱Singer本書以及其以前的相關著作之後,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發現,他所強調的並不是地球本身的價值或是權利,而是整個地球上有道德地位的所有生物之利益。果爾如是,當這個利益考量的範圍延伸至全球時,我們就必須調整我們原有的價值體系,例如「責任與傷害在大體上可以被明確與完善界定的。」Singer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此價值觀的轉變:「現今臭氧層破洞與氣候變化的攣生問題,顯現出特異而嶄新的殺人方式,因為我們所造成的空氣污染,會間接地造成了遠方某人的傷害或死亡,而此種責任與傷害是無法明確與完善界定的。」 這樣的推論,雖然無客觀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但在大氣層破壞的議題上,這是可能成立的。因此,本文雖然談的是全球化倫理,但主要的論述議題還是侷限在大氣層的破壞之下,畢竟,不管我們身在何處,我們所有人類同時使用同一個大氣層,這是無庸置疑的。
Singer的「一個世界」理念,在告訴著我們之前都忽略了我們所處環境必須擴大觀之的問題,我試著將他的理念整理如下:「我們是共同活在同一個世界的,而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但這個理念真的能在我們真實的世界觀裡成立嗎?就直覺來看,答案似乎否定的,畢竟,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並非如Singer所說的「同一個世界」。對於此種侷限性,Wilson也有同感:「這種對環境的冷漠,源自人類內心深處。人類的大腦顯然是朝向『只關注一小塊地區、一小群族人、以及未來兩三個世代』的方向演化。眼光看得既不遠又不廣,才真正符合達爾文學說的真義。我們天生就傾向忽略還不需要檢視的遙遠未來。足以拯救後代子孫的遠見,需要眼光和某種程度的利他行為,很難從人類本能中引導出來。」 例如住在遠方國家的人們,跟我們就是過著不一樣的生活(世界),要如何說服我們是「同一個世界」?因此,這兩者有著明顯的歧義,我們的生活圈是有限的,是在小範圍裡的,雖然我們可以移動或是通訊,但要說服我們的生存世界等於「一個世界」是有困難的。
因此,要處理全球化的環境危機之前,我們不得不先處理這個棘手的單位問題─「我們同處一個地球」的基本立場還沒解決之前,對於全球性的環境議題,是無法有根本上的解決的,這也就是本文之所以要先處理的原因。Singer舉出了恐怖攻擊以及廢氣排放的議題,來說明目前的世界是息息相關的,我們身處同一世界的理念,必須先建立起來,才有辦法繼續討論該如何解決全球化的環境問題。
在了解我們同處一個世界後,那我們與這個世界之間的關係有何改變呢?難道我們就必須對全球性的環境問題負責嗎?這個考量是為誰考量呢?根據Singer一貫的立場,只要具備有道德地位的「位格」(person) ,就必須為其考量,而在其《我們有一個世界》書裡,Singer並未論及這方面的問題,只有強調人有責任一起來面對現實世界的種種問題,也許他認為在論及環境問題時,我們只要專注在人類的責任義務即可,並不需要再討論人類與非人類之間的價值問題,因為就目前的全球性氣候變遷而言,只要針對人類的地球環境作考量的同時,也等同於在為其他的生物做考量;或換個角度觀之,我們連平等利益考量他人的表現都做不到,要如何要求對非人類的生物尊重?因此,他只要求人類負起責任。
在此,有著第二個問題:人類為何要為世界環境負起責任?理由為何?Singer的立論似乎有明顯的間隙(gaps),為解決其理論上的間隙,我試著從Bryan G. Norton的「溫和人類中心主義」與Leopold的「大地倫理」的脈絡來解決,讓利益考量擴充至全球利益的同時,讓人類以自身的利益考量出發,引發對環境整體的關懷,進而改變本身只以小範圍考量的倫理態度,相信這是對倫理學的發展是有幫助的。
三、研究方法
(一)學術現況及其研究成果的整理分析
1.相關現況:有關全球暖化的研究
全球暖化是由人類排放溫室氣體所導致的研究與努力,其實已經有相當久的歷程了,其中最受矚目的,當然是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的簽訂。我就將各國間對於溫室氣體排放的問題,以及聯合國會議與簽訂公約的歷程,將他們整理如下:
a. 1970年代,發現氯氟氫化物( chlorofluorocarbons, CFCs )使用,會破壞臭氧層。
b. 1985年,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簽訂逐年減少使用氯氟氫化物。
c. 1988年,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成立。
d. 1990年,IPCC指出氣候變遷的威脅確實存在,並且需要全球性公約處理問題。聯合國議決此類公約的起草。
e. 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提出。
f. 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議,181個國家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公約有對締約國提出應有的建議,但此公約並無法律約束力。
g. 1995年,「締約國會議」決議必須設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目標。
h. 1997年,訂定京都議定書。對39個已開發的國家提出相對的限制與檢量的標準。此標準為政府領導者之間的協商而產生。
i. 2001年,《第三次評估報告》出爐。
j. 2001年,波昂與馬爾喀什會議,落實京都議定書。
k. 2005年,在俄羅斯國簽署後,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因為正式生效的門檻有:簽署國超過55個國家,且其溫室氣體總排放量超過1990年排放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五才能正式成立。
可見只要在國際間的注視之下,我們是可以達成一定的協議的,但令人感到可惜的是京都議定書並未獲全世界所以主要工業國家的支持,拒絕簽署的國家不但有中國、澳洲而且也包含著當初一同訂定的美國,當然,各國絕對有權根據自己國內的利益考量來決定要不要簽署這份協定,但撇開政治或是其他考量不談,簽署與否絕對牽涉到的是倫理上的考量,也是本文需要釐清的工作之一。
然而,科學家們一直在警告我們:「地球的生物物理系統是個龐大、複雜且自我規律的體系,這意味著在經濟肇因和生態影響間會有一段漫長的『時差』。(例如我們所經歷的地球溫度升高並不是今天的溫室效應所產生,它可能是四十年前累積至今的結果。……因此,如果我們企圖等到確定某一種趨勢是致命的、危險的或是不經濟時才決定糾正我們的行動,那時我們早已經掉入生態的陷阱了。)」 因此,若是長期忽略,對你我的影響是無法估計的。連簽署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都未獲一致,要如何談解決未來將面對的氣候變遷的全球環境問題。
2. 當代環境倫理學的看法
關於當代環境倫理的演進,朱建民先生提到:「當代的環境意識,首先出自消極地針對污染防治而來的「環境保護」,接著是出自積極地主動改善自然環境的「生態保育」。在關懷的範圍上,首先是針對地區性的問題,接著意識到環境問題是沒有國界的,因而提升到全球性的視野。」 對於環境關懷的對象與重視,似乎是隨著是在轉變中的,這是一個重要的基礎,畢竟我們給予環境關懷的出發點是來自於自身先開始對環境有了破壞才得以意識到環境保護或是保育的重要。如1962年Racher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 1987)開始意識到環境破壞的嚴重性,也警覺到人類正自作自受地慘遭大自然的反撲。而1967年Lynn White的〈我們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則代表當代人開始反省人類對於環境的態度與相處之道。
White也進一步指出,「人們如何對待生態環境乃取決於他們如何看待自身與其週遭萬物之間的關係。我們對於自身本性和天命的信念(亦即宗教)深切地影響人類的生態環境。」 他主張從宗教的進路來看待當代生態危機,其禍源就是源於傳統基督教的人類中心主義。當然,不同意其看法的學者也有很多,但「之後對懷特論點的批評,似乎都像White那樣預設了人類中心主義是應該受到譴責的,應該為當代生態危機負責。事實上,自此以後,基督教未必成為罪魁禍首,但是人類中心主義卻成了眾矢之的。這點不只在西方如此,在東方亦然。」 接下來的環境倫理有了極大不同的轉變,若是以上述有關人類中心主義的指責來看,我們可以將相關的學說簡單分成兩大分流: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 ,人類中心主義主張錯不在人類中心主義,而在於其他錯誤的觀念,必須進行修正;而非人類中心主義則認為必須根除此以人類為一切價值中心的立場,相關的主張則有生命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等 。至此,除了前者之外,在談及環境倫理學時,似乎隱含著「人類中心主義」是無法站得住腳的前提。相關討論我們將在第二章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3.Singer的看法
除了上述兩大分流之外,Singer卻獨樹一格的站在效益觀點來看待非人類的生物與環境,他主張改從感知能力出發,用利益平等考量的立場,將人類對於自身的利益考量推及具有相同感知能力的位格(person)上,在其倫理學著作《實用倫理學》(Practical Ethics, 1999) 中,他也試著將此考量範圍推及外國難民以及未來世代的位格上,因此,若是將此原則放在全球氣候變遷的議題上,我們則會產生新的倫理考量,之前考量的是人類本身,因仁慈、平等的考量而延伸至動物,也將因全球化的影響而將人類本身的考量延伸至全世界的位格,於是「一個世界」觀可以讓我們有進行典範轉移的動機與可能性,這是本文的主要論述核心。
(二)理論參考架構: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
為了解決上述有關環境倫理對人類中心主義的錯誤認知,並進行概念的釐清,我參考了美國學者Bryan G. Norton的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Norton曾指出,「在討論環境倫理學的基礎時,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區分受到了過多的重視,主要由於大家忽視了『人類中心主義』這個詞語是有歧義的。爭論的雙方都同意,人類中心主義即在主張人類是內在價值唯一所在地;任何事物之所以有價值乃是由於對人類有價值,因此,自然界的萬事萬物至多由於滿足了人類的利益而具有工具性的價值。」 關於這個價值問題,也就是人類中心與其他非人類中心之間所爭執不同看法。
但依照Norton的分析,「西方社會盛行兩種類型的人類中心主義。第一種是強烈的人類中心主義,其特色在於認為,非人類物種及自然事物是否有價值,端賴其能否滿足『感受到的喜好』(a felt preference),亦即,任何一種有可能實現的人類慾望,而不論是否基於思想及反省。第二種是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它認為非人類物種及自然事物是否有價值,端賴其能否滿足『省察過的喜好』(a considered preference),而不只是滿足『感受到的喜好』。」而Norton所主張的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則認為,「依據合理的世界觀來判斷,感受到的喜好未必是理性的。……它開發出兩項對環境主義者極為重要的倫理資源。第一,環境主義者能夠說明一種世界觀,強調人與其他物種有密切的關係,同樣的,他們有理由支持人類行為應以與自然和諧為理想。這些理想即可作為根據以批評那些純粹利用自然的喜好。第二,對於那些提供價值形構之基礎的人類經驗,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也承認其價值。」
因此,Norton的主張不但沒有背離人類中心主義的倫理基礎,也能夠得出一個承認自然具有價值的立場,這個立場足以說明人類為何不可破壞環境,而且它需要的預設比非人類中心主義少,後者預設了自然具有內在價值這種富有爭議的主張。
(三)研究進路:大地倫理的整體觀點
本文的研究進路為Singer的效益論與「一個世界」觀的立場,其實出發點是站在「個體論」上的,對於環境的整全性,似乎無法提供一個足夠的論證來推出其立場的可靠性,只提出我們應該要考量到遠方他者或是跨世代的人類,都無法直接得出我們對於環境保護有何義務,因此,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整體論」的觀點。
談到「整體論」的環境倫理,被尊稱為環境保育先知的Aldo Leopold則有獨到的見解,其「大地倫理學」提出了一個社群的概念,說明人類只是整個生態體系中一群普通的成員,並不是自然的統治者。關於人類的倫理關係,Leopold將它分成三個層次︰「第一種倫理含蓋個人與個人間的關係︰例如仁、 義、禮、智、信等。第二種倫理有關個人與社會的關係︰金科玉律使個人與社會合而為一;民主主義則使社會組織和個人產生互動。第三種倫理是人類與環境的關係︰以前沒有關於人與土地關係,或對動物和在大地上生長的植物的倫理。對人類而言,大地上的其他動植物只是財產,人與土地的關係仍然是純經濟的,人對大地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 因此,現代人必須建立新的大地倫理觀。」 進而得出了一個與自然相處的準則:「凡是能夠保護生物社區的完整性、穩定性、和美好性的行為,才是對的,反之, 就是錯的行為。」 以目前的全球氣候變遷的議題來看,若是透過此原則的證成,則我們將可對環境倫理有更深一層的體認與認知。
(四)實際研撰法
1.中介嵌結法:將Singer的「一個世界」觀與Leopold的大地倫理脈絡作一嵌結。2.典範轉移文獻法:世界觀的轉變,則會帶來一種新的「典範轉移」 ,因此本文將利用典範轉移文獻法來進行檢視。
3.比較研究法:對於Singer的效益論與Leopold的大地倫理進行比較研究。
(五)研究步驟
本文共分五章,除了第一章導論外,第二章我先從釐清對人類中心主義的錯誤認知開始,在考察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之間的立場不同而產生不同倫理觀的同時,強調人類為價值中心本身並無錯誤,該改變的是人類對於環境的錯誤認知,不以價值的考量為出發點,而轉以人類自身的利益考量為出發點,也試圖論證在解決環境問題的實踐上,以利益考量是比生物的價值或權利來考量來得有說服力的,其中以Norton的溫和人類中心主義為主要的脈絡,論證為人類為了保護人類物種的自利心態,依然可以得出與以生物中心或是生態中心的一樣的環境倫理觀。
第三章則是以Singer的「一個世界」觀為主,從其所主張的利益平等考量為基礎,將考量的對象從過去的人類為主,擴充至有感知的命主(person),再加上目前的環境危機與社會網絡的形成所產生的全球化現象,論證出一個新的世界觀:「一個世界」觀,此世界觀將引導我們將倫理考量的對象擴充至「遠方的他者」以及與「跨世代的人類」,而這個考量範圍擴大的動力則是來自環境的危機,因為了保護地球大氣層的不受破壞,我們被迫改變舊有考量的侷限性。
由於Singer的「一個世界」觀的產生,其中是以環境問題(大氣層的破壞)當作立論的工具,在檢視Singer的立論時,發現其觀點似乎存在著某種的間隙,而這個間隙,則需要一個環境倫理學的補強,因此,在第四章,我試著就環境倫理學上整體論的相關學說談起,並對Leopold大地倫理展開根源性的考察,就生態學、演化學的演進,來重新考量Leopold針對一個社群的完整性、穩定性與美所做的強調,並試著解釋其理論的基礎是否穩固。
最後,在第五章,我試圖用Norton的溫和人類中心主義與Singer的「一個世界」觀,來做一個連結,進而得出一種新進路的整體論,以此作為解決目前環境危機的倫理考量。
四、結語
以上是我論文的架構以及可能有的結論,如前言所述,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這樣迫切的危機,與其談生態或是生物的價值存在與否問題,不如實際談如何提供一個有效保全的環境倫理。
若是以合乎人類利益考量的倫理觀來看,以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當出發點,看起來似乎與目前環境保育運動有衝突,但根據效益觀點,當我們保全了人類環境的同時,也同時也保全了非人類的生物,畢竟,地球只有一個,而我們人類正是自然的一部份,環境是與非人類共享的,不管我們的出發點為何,只要我們能有「命運共同體」的社群概念來看待整體環境的話,那麼站在人類中心主義的立場,也許可以生態中心主義的主張做出連結,我們一樣可以接受生態系的重要,也同時對於非人類生物以及生態系底下的所有物,也能一樣可以將它們視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重要物。
以上是一個合乎理性思考的出發點,跳過非人類中心主義對價值與權利問題的爭議,改由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為基礎,改變舊有的錯誤立場:爭服者、工具取向、無止盡的資源。再透過Singer的「一個世界」理念,擴充人類中心主義的考量範圍到他國遠方的人民以及跨世代的未來人類,進而推論出一個整全性地球的環境倫理觀,並參照Leopold大地倫理對於整全性的重視,我們可以順利地得出以下的結論:一個整全性環境(地球)保護的重要性。進而要求所有的人類來重視這個世界的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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