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桑是19世紀的法國小說家、戲劇作家。在19世紀封建社會中,主張女性該有的立場,主張女性也該有表現之自由、追求熱情與幸福的權利,以及男女平等。這在當時,是要有很大勇氣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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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llionbook.net/wg/s/sang/index.html中,可以下載她的三部作品「夏普拉」「魔沼」「侯爵夫人」的中譯本。
喬治‧桑(George Sand 1804~1876)原名阿曼蒂娜-歐蘿爾-露茜‧杜班(Amandine-Aurore-Lucile Dupin),1804年生於巴黎。祖母為波蘭舊貴族。1808年父親不慎墜馬去世後,移居諾昂鎮由祖母養育。幼年時期的移居與鄉下生活,影響她對人生的看法與圓熟期的作品。
18歲與度多番男爵(Baron Casimir Dudevant)結婚,生有1男(莫利斯Maurice)1女(索蘭久Solange),後來厭煩沒有愛情的結婚生活,於1831年與夫婿分居,獨自移居巴黎。當時的法律不承認離婚,因此只好分居。她在巴黎生活1年半。
移居巴黎初期,她寫給母親的信上說:「我所嚮往的,不是社交界、不是喧嘩、不是劇場、也不是衣装。…是自由。在這巴黎,…不管是十點鐘,或是三更半夜,我都可以隨自己高興出門。這是我的事。」由此可以窺知喬治‧桑在巴黎脫離束縛,享受滿懷的自由。
喬治‧桑所創作的作品,得到大眾的歡迎。她所描述的主題多采多姿,有「安蒂阿娜」那種多愁善感,有「蕾麗雅」那種社會描述,更有「法蘭索瓦‧魯‧相比」那種樸素作品。她在一生當中創作80部左右的作品,其中有一部份帶有私小說的風格,不少作品還被搬上舞台而受到各色各樣的評價。她的哲學反映對1830年代以後的社會體制之反彈,並含有許多在遠離理想社會中討生活的一個人的獨立心要素。
她在女性作案稀少的時代,老老實實描寫當時屬於禁忌的事物,其堅強與勇氣,被許多人稱讚、崇拜與嫉妒。她自己也喜歡穿著男裝,再加上跟好幾個男士談戀愛,以至於作品受人注目之外,她本身也經常成為八卦之焦點。
喬治‧桑擁護女性該有的地位、表現的自由、追求情熱與幸福的權利。她寫男女平等,這已違背當時之社會規律,她又不容偽善,因而多受社會之非議。然而在另一方面又熱愛自然,親理生活以款待友人,還以深濃的母愛照顧子女孫兒…實無法一言道盡其魅力。
她對戀愛、工作、家庭都全力以赴,更以滿懷包容力養育與愛戀年輕藝術家,與許多人一再反覆相逢與別離,把愛情當生活的原動力,以積極的生活態度與愛情,溫柔的懷抱對方。
移居巴黎初期,喬治‧桑喜歡穿著男士衣裳,因而有男裝麗人之稱。據她自己的回憶,這不是標新立異,譁眾取寵,而是為了方便與節約。她說,巴黎的步道讓她秀氣的女鞋兩天就穿破,馬路的泥濘讓她優雅拖地的女裝沾滿泥土。這讓她既疲憊,又受寒。她只好男裝。
「我像小學新生,在巴黎從這一端跳到那一端。而且男裝之結果常被人誤以為是男生,既能當女生,又能當男生。我既非貴婦人,也非紳士。是混入群眾的一個原子。別人不會注意我,我也不看他們。我在巴黎的一邊城壁到另一邊城壁之間,可以做任何喜歡做的事情…那比一間獨房好太多了。」
1838年,蕭邦經李斯特介紹而認識喬治‧桑。他寫當時對她的印象說:「那也算是女人嗎?我很懷疑。」「那臉孔不好看,我不喜歡。她有一種讓人不願親近的氣氛。」第一次看到喬治‧桑時,蕭邦根本不喜歡她,為什麼後來又跟她同居,這是值得探討的有趣事情。另外有一位作家得‧特克維爾寫對喬治‧桑的印象說:「起初,我對桑夫人懷有偏見…她看起來那麼遲鈍,只是眼睛看起來很閃亮。感覺臉部的其他器官好像都被眼睛吸進去。特別給我強烈印象的,是在她裡頭,有種偉大的精神散發出來的自然態度。事實上,她的言詞與態度很樸素,而她的樸素也表現在其服裝上。」
由此可以猜想,蕭邦對喬治‧桑的看法,也受其魅力影響,從某種偏見經過驚嘆、共鳴而逐漸改變。喬治‧桑的另一個情人繆塞(Alfred de Musset)對她的看法則相當不錯,與蕭邦的看法很不相同。
提到喬治‧桑,一般都會想起她與蕭邦的羅曼史,但喬治‧桑愛得最瘋狂的是繆塞。她愛他、受傷、被這愛情翻弄。先動情的似乎是繆塞。下面是他寫給她的信:「後世的人們,一定會把我們的名字綁在一起,當作永恆的戀人的名字反復談論。就像羅密歐與朱麗葉,阿伯拉與哀綠綺思那樣。如提到其中之一方,必也會提起另一方。」戀情開始時繆塞瘋狂的追求喬治‧桑,但到後來,經過好多次別離與復燃,反而喬治‧桑追求他,被他推三阻四,因而陷入極度苦惱與混亂,深深地受傷,最後還提到死亡。
他們之間的信函,表現出他們之間互相因愛痛苦矛盾的感情;「我已不愛你,但是我還熱愛你。我已不要你,但是沒有你過不了日子。…我唯一的愛、我的生命、我的骨肉、我的弟弟、我的血,去吧,但是要走時先把我殺死。」(桑)
1835年3月,他們終於分離,但幾年之後,她對繆塞還存有深厚的母性愛。「聽到有人說他壞話,還忍不住怒從心來。」
喬治‧桑與鋼琴家李斯特有親交。他們在1834年底在巴黎相識,於是音樂與文學在此激發出相互的吸引力。李斯特的次女柯西瑪(後來離開指揮家丈夫畢羅,與華格納私奔)是依據喬治‧桑的小說「柯西瑪」命名的。當時李斯特與達爾古伯爵夫人(為當時巴黎金髮三美女之一)同居,開始時喬治‧桑對他們兩人很好,邀請他們客居諾昂鎮老家。她諾昂鎮的老家很大,樓下有14個房間,樓上有16個。達爾古伯爵夫人看到李斯特與喬治‧桑過於親密,乃忽然間帶李斯特離開諾昂鎮。這時,在表面上這兩位女性還保持友好,直到喬治‧桑接近蕭邦,厭惡蕭邦的達爾古伯爵夫人與喬治‧桑才斷交。這段經緯成為巴爾扎克小說「貝兒萃絲(Beatrix)」之題材。
喬治‧桑所交往的男士還很多,有許多都住過她諾昂鎮的老家。喬治‧桑對他們都熱心招待。光是講她的交友史與諾昂老家都可以寫一本書,因此先在這裡打住,繼續談她跟蕭邦,與蕭邦的作品。
圖是1835年畫的喬治‧桑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