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夜色有種靜寂的聲響,空氣中包圍著月光的風情,如同此刻的我,明亮的內心,也有種捨不得睡去的悄然愉悅。過了午夜,是我的三十歲生日,我正迎接三十歲的第三個小時,一切的軌跡都是如此自然,且還包藏著許多甜蜜,與羞羞的淚水。我打掃房間,整理一本本未竟完工、蜻蜓點水的日記;我翻整照片,貪看一張張生命中熟悉又陌生的重要人的臉龐。如果有光暈,我想那會在我的眼瞳,如果時間可以重來,我願意留下每一段曾經走過的過往,即使是傷痛的回憶,也不忍心拋下,起手無回大丈夫,在三十的夜裡,人生的每一個階段,我都不後悔。
二十到三十,整整十年。
記得十九歲要邁向二十歲的那年,我是如此感到自己就要邁向成人的世界了。二十歲,聽起來是一個多麼了不起的年紀,彷彿過了二十歲就沒有幼稚的權力,成年的期待正式展開。等過了二十歲,我又是如此賴皮地抓住二十歲末端的尾巴,計算著我的二十一歲到來。每一日我在日記上賴著,今天的我還是二十歲,我要在二十一歲前成為一個具有□□的人。當然,□□可以有很多的填空,可以是感同身受、優雅、甜美、智慧等等的字彙。回想起來,當時的自己是如此的少女、純潔與充滿正直。
二十歲的自己,大二,不曾談過一場真正男女朋友的戀愛,不曾經歷過真實人生的深刻傷痛。對於二十歲的我而言,人生最大的困挫,不外是遇到了歇斯底里的老師、經歷了大型聯考不斷折磨的升學苦楚之類的人生困挫。而我一直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一直相信老天爺會幫你安排最好的路。
度過了二十歲生日,人生依舊風平浪靜,頂多就是和要好的朋友悶鍋不快樂了幾天,和傾心的友人傻楞楞鬥了幾次嘴,除此別無其他憂煩。回想,二十歲的我,就像是一個兩光的大電燈泡,瘋狂的想要照亮每個人的心房,但是礙於電路板的設計簡陋,往往自己快樂到不行,卻一點也不能安慰人心,對於苦痛,我總是說得太多,感觸得太少。
時間滑行,二十歲末二十一歲前夕,我發生了一場車禍,接著休學,接著種種。我開始了一連串的牧羊少女奇幻之旅,我開始有了起伏的傷疤。粗略概括,二十歲後的我,發生了一場車禍、休學一年、復原後開啟了數次有意思的打工經驗、幾次正職工作、幾度大小不等的感情傷口,然後完成了一次碩士經驗,並且從零自助旅行的經驗到自助旅行至數個國家城市,且還認識了許多有趣的人。我擁有了許多二十歲的我所無法想像的經歷,每一樣於我而言都深刻而感人。然而十年之間,爺爺過世、貓咪離開、心愛的人不再,車禍的傷口時有舊發,人事確實已非。十年整整,的確不是一言便可涵括。
回首十年,最大的人生苦痛,其實還是車禍與感情。當然十年的路上有許多值得銘記的轉捩點,如碩士生涯的開啟,對於我人生智識的啟發等。然而如果要硬生生、挑剔著算,車禍與感情,絕對是兩樣最重要的改變。直至今日,想起車禍我仍是充滿感謝,在二十一歲的當口上,一場車禍,使我體會到生命的珍貴與無常。神在天上人在世上,珍惜每一天,去感謝每一個能夠呼吸的日子,我真的相信,活著,絕對不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樣的體悟在我一位極有才華的學長意外去世後,更深刻啟發著我)。我會回想起那些躺在醫院無法行動的日子,那些在我病床旁同樣來來去去的病友們,老天爺用一種特別的方式在教導著我,囚禁我身,自由我靈。
而車禍於我如果是啟發,感情便是不得不的痛。車禍復健的每一天,我懷著感恩的心,迎接每一個陽光的早晨。然而與愛情分別的傷痛,卻使我幾乎無以為繼。還記得那些痛苦掙扎的日子,我第一次感受到原來心如刀割是真的。感情傷痛起來,真就好比一把刀插在心上,並且,拔也拔不出來。我任由自己不停沈睡,然後在無可避免醒來的日子裡,不停地走路、練習著不要忘記呼吸。直到有一天我知道自己好多了,於是我開始重新再來,寫完了碩論。
情感的傷口不是頭一回,然而真正的痛楚卻是在這幾年才深刻領悟到的。還記得那些割楚的日子裡,捱到黃昏才起床,夜裡流著淚又不行了。我聽著聖歌,等待時間撫平我的傷痛,然後告訴自己,沒關係,慢慢來,有一天會好的。我要給自己自由,也要給對方自由,我們最好的關係,就是現在的關係。一次、兩次、三次,練習流著淚也要微笑,練習愛自己的一切重新來過,然後慢慢就覺得好多了。
如今,三十歲的初芽,回想起過往雲煙,覺得自己實在夠幸福的了。十年來,擁有了許多的遺憾,失去了幾位最好的朋友,揮別了深愛的人。然而,也因為這些不停的流轉,我才能明瞭許多人世的道理。愛一個人就是真的愛了,不會因為任何的原因甚至傷痛,而阻止妳的思念。然而放下了,一切也就明白了。有些祝福,最適合的點其實是分離,有些相聚,最美麗的約定,其實就是回憶。
感謝這些年來,相聚過的朋友們,無論相熟或不相熟,能使謀面便是有緣。感謝摯誠好友,你們都像是蜜糖,有夾知心的那種。感謝緣分,感謝命運,感謝神。我珍惜每一個讓我傷心並且成長的生命經驗,我記得在最難過的時候,我不明白著自己,為什麼生命中要經歷這些呢?然後在重新開始的今日,我明白,那是為了要感同身受傷心人的心房。我告訴自己,當遇到傷心的人,要多聽他們說話,傷心的人都很辛苦,我試著學會收起我的兩光電燈泡,點上一盞不刺人的小黃燈,成為一盞安靜的陪伴。
三十歲,我如此喜愛我自己,比任何一個時刻都還歡迎著現在的自己。以前出版社的好友告訴我,對於女人三十歲是個關卡,有的人過了之後越來越保守,傾向一種全然的權威;有的人則拋開了束縛,與二十歲前彆扭的自己劃開了界線。而我,希望自己能夠擁抱更全然的自由,成為一個更有智慧的人,成為別人的肩膀,不要為命運所束縛。一如二十歲時一樣,我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我相信上天會為你安排最好的路。然而我更提醒自己:對自己誠實、事緩則圓。
人生總有這麼一個時刻,走到了三十歲的上頭。2007,十月十七,我寫下這樣的祝福。在這座台北月亮城裡,但願,我不再是一個刺眼的電燈泡,而是小小的燭台,不用點亮太多的人生,只要一米米,夠我們相視微笑,也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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