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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02:56:07| 人氣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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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這就形成了4.16

<經典這就形成了>:4.16


這仍是筆者跟網友的討論:
你的分析對象本身有它的「內在性」,所以我的範疇不會是那樣子的。是你的分析對象如何在歷史內在裡面被解釋,而不是你的理論提供了什麼被解釋。理論從來沒有提供解釋,除非它可以內在到你的分析對象的歷史性裡面。這個聽起來很抽象,我沒有辦法深入地去延展它。可是往往我們講理論的概念時,它提供了某一種切入你分析對象的起點。可是你進入了以後就要變,所以有可能會跑出來不同的東西。所以我覺得「理論是什麼」不是很容易講清楚的。
的核心觀點回應文,現在亦分享如下:

是不錯,分析對象本身就是有它的內在性,這就是本質。在思想中,它就是意見,意見有了基本內容,它就是觀念,觀念就是對象在心中或思考中的代表。意見則隨起隨逝,除非他化成了觀念。但是,觀念容易流失。觀念在語言或文字中,它就不容易流失,尤其在文字中。它既可重複,尚可反省,更可確定,這就是概念,概念就是對象在語言中或文字中的代表。觀念加觀念,就是思想初步形成,概念就是思想的觀念形式確定。概念加概念就是命題,命題加命題就是文章,文章就是理論、回憶或描述。經過批判、論證或實驗的理論、回憶或描述,就是知識、學問或學術。(此時,尚可回顧歷史詮釋及時代討論,更可對照他者,以形成新經典。)因為,本質即對象的特性、關鍵特性及對象本身,這樣的本質更蘊含了關係、作用與功效,這時候的本質已溢作主體,主體尚可超越為本體。本體,就掌握了本質本身,本質這就等同了存在而為笛卡兒的清晰明瞭我思故我在。這是說:本質的內容,就是對象的內在性與完整性,觀察、研究與分析,就是訓練自己層級的掌握內容。內容,正是一般人,掌握容易,卻難以表述的東西。因此,意見一大堆,觀念滿天飛,卻說也說不清楚。哲學,謂此為定義。定義,就是將對象的本質及內容表述出來且說明清楚,哲學謂之內涵與外延。內涵就是對象本身(存在)、本質、內容、主體及本體,(其之項、量、向明確)外延即概念、對象、存在、物、主體、本體或例證(欲被標籤的對象或其實體),概念即內涵與外延標籤在對象上,(其之項量向亦明確)撕也撕不下來。理論,即概念與概念間,分也分不開的關係密切。密切於內涵或外延的共同或相似之因子或因素,概念這就自然連結了,這就是因果關係而為命題、文章及理論,乃邏輯關係一襲不斷也,此之謂內在性。故,傳統知識及哲學,以本質論為標準。但是,後現代反本質主義,以特性、意見或群見為本,(社會學、人文學、人類學、心理學、美學及神學)理論的基礎就差了,乃為哲學危機。因為,理論、知識與哲學的說明性、預測性、運作性、操作性、作用性與功效性就弱了,其之一以貫之的邏輯性就更弱了。反之,經典就是理論、闡釋、哲學不易被擊垮且越擊越強越具普遍性、時間性與特殊性。後現代,很難產生經典了。既使有經典了,也是不斷的典範轉移,時間性與區域性極強。但是,面對問題與徹底解決問題,仍需經典佐參。因此,簡單的說,理論的焦點即:
對象:本質→意見→觀念→概念→命題→理論或知識
知識:說明→預測→運作→操作→作用→功效
內在性:內涵及外延的因子或元素。
經典這就形成了!

台長: 楊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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