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兩個月前,一位男性有人打電話給我求救,理由很簡單,他快受不了跟女友的溝通和爭吵。
在他詳細敘述完跟女友幾次無法溝通以致陷入歇斯底里的例子後,我問他,你們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嗎?他說是。
然後我送他三個字:用演的。第一個先演仔細聆聽,實際上左耳進右耳出;第二個再演面帶微笑、點頭稱是,心裡面想些別的事情;第三個講好聽話不嫌多,多還要更多。
他聽完非常驚訝地問我,這樣不會很不真誠嗎?
我告訴他,兩人吵架最傷,當下先息事寧人,事後燈光美氣氛佳再來解決。所以用演的也是一種誠意,至少還願意演,沒有當下撕破臉、掛電話、轉頭走人;更重要的是,演久就成真的啦。最後我強調,演技需要勤加練習,以及不要笨到讓對方發現你在演。
我不曉得他是否有照表操課,還是已經被女友抓包兩人又繼續歇斯底里,不過會勸人「用演的」,是跟初戀情人永信學的。
我們在大一當了半年情侶,然後我就移情別戀了(沒劈腿!);難得的是,我們是二十年的好朋友,到現在仍偶有連絡,他還會報告一家老小外加哥哥的近況。永信給我最大的感想是,好朋友就該是好朋友,不該自以為聰明轉成男女朋友,所幸我們有轉回來,繼續當好朋友。
永信是一個正常到幾乎沒人格缺點的陽光男生:開朗、幽默、大方、體貼、積極、樂觀、孝順、愛讀書、也會玩,硬要挑的話,就是字很醜,可是跟他隨便一個缺點比起來,字醜一點根本就是針尖一滴水落入海中。
我們分手以後,再聯絡已經是六年後我失戀的時候。為了平息每天因失戀滋生的悲傷和怒火,我每天固定要找人哭訴,已從經小學同學一路哭到大學同學之後,很自然就想到這位當年被我甩掉的初戀情人,想求教於他當年是如何克服失戀心情,就這樣,我們再度連絡上。永信仔細聽完我的哭訴和遭遇,然後告訴我他當年的心情等等,我終於恍然大悟,當年自以為找到真愛所以與此人粗魯的分手,自認為找到真愛無比幸運,但事實是真正幸運的是有永信這樣的前男友,面對我粗魯的分手,可以坦然面對,事後還能寬大地聽我哭訴,絲毫沒有幸災樂禍。
幾周以後,永信撥電話給我,他說他一大一小兩煩惱;小煩惱是找他上班的公司太多,不知該選哪一家,至於大煩惱是這樣的:
永信雖然是我的初戀情人,但我卻不是他的初戀情人。他的初戀情人是當年他大學聯考重考時,在補習班認識的一個女生。永信是個行動派,當他喜歡上此女之後,他便開始找機會表白,八0年代末、九0年代初哪有網路、手機,他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寫信,來示愛。他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情書後,把這封信交給一個中間人,請這位中間人把信交給對方,然後他便開始傻等了;一月復一月,他沒有得到心上人任何明示暗示,情書石沉大海,他想,人家是不喜歡他了,他還是好好讀書考試吧。
大學期間,永信與我分手後,很快便接受另外一個女生做為女友。女友是師範體系的公費生,具備了傳統女性特質:溫婉、會照顧人、執行力強、很會處理日常事務,也會理財,不會想太多;她陪著永信度過分手後的低潮,度過大學四年,度過煎熬的兩年當兵,六、七年間不離不棄,還省吃儉用存下一百萬,並且當小學老師、工作穩定。而永信一當完兵,立刻有四個工作等著他,月薪從三萬五到七萬都有,雙方似乎「萬事俱備,只欠結婚」,不只女友,甚至永信全家人,都催促他兩結婚。
永信從小到大非常孝順,不要說我行我素,連頂嘴都沒頂過,唯獨結婚這件事他一拖再拖。理由很簡單,女友的確幫他擺平現實中大小事,卻講不上幾句話,興趣差異太大,而且耳根子軟,很容易窮操心。他說,女友的說話內容都是日常瑣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尤其在學校聽到其他老師談起甚麼夫妻外遇、男友變心等八卦話題,女友下班後第一件事就是追問他這種事情是否會發生在他們之間。
永信對這種事情,心裡不但覺得無聊而且無稽,可是如果不聽、沒耐心,女友馬上又會想東想西,追問他是不是喜歡上別人、追問他很多子虛烏有的事情;為避免無故生事端,永信練就一身好演技,再無聊的瑣事,他都有耐心聽完、而且面帶微笑,聽完馬上忘記,標準的「左耳進,右耳出」,立刻轉進自己的事。每次談起他的演技,都相當自豪。
就在永信當完兵的這年夏天,女友跟著學校去北歐團體旅行兩個月,他則專心思考工作。巧的是,永信在一個偶然的場合巧遇到補習班的初戀情人,雖然兩人都已經有各自固定的男友、女友了,但聊起年少輕狂,充滿懷舊的色彩。聊著聊著,永信開始自嘲當年表白的糗事,初戀情人竟渾然不知,兩人開始拼湊起羅生門,才發覺原來當年中間人根本沒把永信的情書送到女生手上,而女生對永信是頗有好感的;就這樣,兩人錯過了,直到七八年後重逢。
他這輩子從來沒有這麼遺憾過!原本以為錯過初戀是因為對方的選擇,沒想到竟是個烏龍,而現在既然弄清楚真相,他心裡有個聲音叫他等女友旅行回來,便開口提分手,然後放手一搏,討回七八年前追逐的夢想。他何嘗不想,儘管勝算不大?可是當他一有這種念頭,心裡立刻出現另外一個聲音,告訴他,女友長久以來多麼支持他,多麼讓他無牽掛,家人是多麼滿意女友;「到這種地步,你做得出分手這種決定嗎?你開得了口嗎?」他陷入兩難。
我們在電話裡討論了一個多小時,他傾向放手一搏,我也滿鼓勵他做想做的事,可是有太多後顧之憂,以致最終仍無結論,他也洩氣地掛上電話。
兩個月後,永信再度打電話給我,他說:我‧真‧的‧說‧不‧出‧口。「女友雖然聒噪無趣,可是她為我犧牲很多,她為我做得太多了,我要是跟她分手,毫無情義可言」他很快地下了結論,「大不了就是左耳進右耳出而已」。幾個月後,就聽說他結婚了;又過了幾年,他帶著老婆出國念書;回來台灣後找份穩定的工作,生了兩個還三個小孩。
去年七夕情人節,他打電話到公司找我,我們才又搭上線,報告著他日常生活,一切沒變。他說他想告訴我一件事。在七夕情人節的時候,他靈機一動,送了老婆一束花,這是結婚十年以來,第一回買花送給太太,他還寫了張卡片,謝謝她這麼久以來陪在他身邊,而且幫他生了可愛的小孩,實在很辛苦;當老婆看到那束花的時候,高興地簡直要哭了。他說自己真的很汗顏,十年才送一束花,老婆竟然高興成這樣,跟他老婆付出的,實在不成比例;而他,坦白講大部分都還認為是理所當然。
我非常為他全家人高興,當然同時間心裡也有個小小的聲音想問永信:這是真心的,還是用演的?但這個小聲音只不過出現幾秒鐘便消失,因為已經一點都不重要了。因為,夠入戲,就成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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