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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11:52:21| 人氣357|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紐約之我愛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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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來到紐約第一天,還有半小時今天就結束了。

第一天我在這裡當一個大宅女,多數時間窩在中央車站上面的房間裡寫作業,聽著那連續撥放一整天的古典音樂電台,沒事就研讀紐約地圖,相當宅。

我看了氣象報告知道今天天氣非常好,還好我住的宅,太陽照不到,玩全沒有景觀,讓我對出去走走沒有太多想像。

今天是來到紐約的第二天,終於不宅了。
昨天在MSN上遇到加州的同學,她叫我出去公園走走,我說中央公園有夠遠,而且到紐約比較想做室內活動,諸如逛街、看博物館。今天下午我開始大逛街,結果逛最爽的叫做GAP,難得買到合適小姐的褲子,真是太高興了。

之前在一部電影裡,有個劇情諷刺老美事事規格化,拿星巴克點咖啡為例,認為他們把所有咖啡分為大中小、espresso、Latte和Capuccico,然後矩陣式排列一番,就挑選出當時要喝的咖啡了。我是很贊同這種說法的,可是萬萬沒想到這套矩陣一樣的規範,用來買褲子可真是莫大的福利。GAP的褲子除了尺寸之外,有中腰低腰,以及直筒(straight)、寬筒(wide cut)和Curvy Cut(應該是喇叭褲吧),再加上一般長度(regular)和及踝(Ankle)兩種長度,你只要按照規範每項挑選一個,自然就會定義出適合你的褲型,而褲型是有名字的,然後到各式褲子區,尋找那個名字的褲子即可。

我從小因為比較肥美,挑褲子都要費盡千辛萬苦,這次按照老美這套方法買褲子,可說是又快又不尷尬啊,了不起的德政。不然以前自己很不好意思翻找褲子,總覺翻得亂七八糟讓店員很累,要不然有熱心的店員目測也相當尷尬:「你手上拿得這條....你一定不行!來,換這條比較大。」要不然就是試完正要偷偷溜出試衣間,店員馬上來一句:「看吧,我說對了吧,不行穿吧。」是不是超丟臉的?

同伴們現在此時正在百老匯看獅子王,我對音樂劇可是一點興趣都沒有,雖然在台灣看過了歌劇魅影和吉屋出租,可是就是對這種外國歌仔戲一點不感冒(上海人說這是最新流行語,不感興趣要說不感冒),比起台灣歌仔戲或京劇,缺乏同文同種的感同身受。

另外一個很難感同身受的就是美國食物,難‧吃‧死‧了。很多人都告訴我紐約超級多好吃的東西,我想應該是啦,可是西方食物,尤其美國食物,真的不對我胃,而且都很貴。美國食物跟澳洲食物難吃的地方不一樣,美國食物難吃在於甚麼都太過:份量太多,口味太鹹,甜點太甜,連沙拉醬都太酸,盤子太重,哈哈哈。就是難吃。

我們祖國同胞今天早上批評美國食物,說她們的脆皮pizza都太硬,比不上內地的軟的pizza,今天早上吃Bagle,它們也說麵包太硬了。所以她們說就連在中國吃了西餐,因為太難吃,食不下嚥,都要回家再吃一頓。關於食物這點,我可是舉雙手贊成祖國同胞的;聽他們開始比較中國八大菜系,上海菜太甜,四川菜和湘菜辣得恰到好處,還有杭幫菜,這才是大國風範嘛。

明天我計畫了是MOMA之旅,因為是離飯店最近的博物館,其實也有個十幾條街的距離,可是周圍在美國的朋友聽到十幾條街的反應都很一致:「不遠嘛。」這我就只能感嘆大小地方的距離感,果然相差十萬八千里。

我又想睡覺了zzzzz

台長: orangeb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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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大頭蛋
完全寫成玩全,請罰寫十遍。

NY沒想去過,但是博物館可以考慮一下,洋基球場去逛逛也可。
2008-06-06 16:00:40
Shane
生活在紐約的幾個理由

對我來說,紐約的電台只有一台,這台叫作WQXR,FM96.3,這就正如台北只有一個電台,FM99.7。

中央車站,世界最大的室內公共空間,我每天上下班必經之地。某次,見到曼哈頓的夕陽,透過兩旁巨大的窗櫺映照在大廳地板,真讓人嘆為觀止。又想起&quot馬達加斯加&quot片中那群可愛的動物,在中央車站集結準備逛大街的可愛模樣。

中央公園,紐約的綠肺。我每天都要搭M86 crosstown bus穿越公園,到東城去上班。對於它,印象最深刻的是sheep meadow在夏秋季節壯觀的日光浴場景,映襯著公園西街櫛比鱗次的高樓,構成一幅奇妙的都會風情畫。

Moma,現代藝術的頂級殿堂。只要能看到梵谷的&quot星夜&quot、畢卡索的&quot亞維儂的少女&quot,就算不虛此行了。其它馬踢死的&quot舞蹈&quot、夏卡爾的&quot倒立的村子&quot,算是飯後甜點吧。Moma固然讓人有一種目不暇給的興奮感,然而,唯有大都會博物館配得上&quot偉大&quot與&quot天下第一&quot的美名。我每天配戴著ID從員工走道進入大廳,見到世界各地愛好美術的遊客魚貫進館,我心中總有一股驕傲油然而生。一日MMA,終身MMA,我曾跟我的好朋友說,這是&quot我們的博物館&quot!!

紐約少數讓我遺憾的是它的食物。我朋友說,紐約的食物讓她的胃得了憂鬱症。這話真是道盡了我的心聲。印象中最美好的一次經驗,是聽完Pollini的那個傍晚,拿著他的簽名愉快地步出卡內基音樂廳,我獨自去吃了一客義大利餐Panini。耳邊響著Pollini,嘴邊吃著Panini,好真實好簡單的一種幸福。

GAP?我在紐約唯一為自己添購的行頭,一條三十五美元的GAP圍巾。我對穿著方面一點慾望也沒有,甚至可說沒什麼品味。我賺的錢幾乎都交給了Carnegie Hall跟&quot全世界最偉大的唱片行&quotAcademy Record。

生活在紐約,有千奇百怪的理由與答案,就我而言,前三名的答案是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s
Carnegie Hall
Academy Record

不審橘子女史以為然否?


s
2008-12-22 11:35:59
orangebach
我對紐約的印象還沒有精緻到那種地步。畢竟今年以來,區指算算,也不過在紐約住了一個月左右。

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喜歡紐約,而且日後如果要我自掏腰包去紐約,我也是願意的。我喜歡紐約是基於一個整體的印象,這裡甚麼都有,一種現代文明的表徵,一種大都會應有的風範,有高水準的文化藝術,有低俗的市井小民,有中產階級的消費,也有異國風情,反正就是你想得到的,紐約都有。而最妙的是,這裡竟然甚麼都包容了,各種人得以在此表述自己的想法與主張,然後整個城市就是一整個亂啊,充滿了種種不確定。我喜歡這種紛亂的感覺。

對,紐約之於我另外一個理由就是這裡博物館特別多。這幾年MOMA商業氣息更重,但我私心還是比較喜歡MOMA多些,總認為那裡比較「新」、比較活潑點,近代畫的館藏也比較豐富,三不五時還可以看見怪里怪氣的裝置藝術展,好比上次就看到北歐藝術家Olafur的展覽,很有趣。

大都會,展現了一個大國的文化風範,埃及館尤其人山人海,但我總覺得那裏太沉重了,兩個館走下來腿都已經快斷了。

至於音樂的部分,我還沒機會去品嘗,看看日後有無機會吧。
2008-12-22 23: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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