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想清楚,能不能接受體罰代替原本該記的第三支大過,我希望是你自己誠心悔改願意接受,而不是以後說被老師逼迫的。」
身為家長的你聽到這樣的問話,你會怎麼面對?
前些天和一個鄰居媽媽談話時,她說寧可自己動手打孩子,也不願意將來的某一天看到自己的孩子因為沒教好被外人打,在許多父母的內心深層這仍是屬於父母的天職之一,為什麼要由外人來代行這個傳統觀念裡屬於父母的職權。因為社會意識形態的快速變遷,從家長要求學校老師打孩子,打死都可以不償命的過去到現在聲聲催促體罰應該從校園絕跡,這樣的轉變難免令師長大嘆教師難為,尊嚴何在。
學校原本是孩子學習知識、適應團體生活的一個小型社會。只是在長久的威權影響下,卻也成了不少孩子不得不甘心情願前往、更甚者是一個令孩子望之怯步的地方。
記得小學時,班上有男同學在老師體罰後,再請班長帶到廁所塗藥的情形;國中時面對生物老師嚴格的分數標準及異於平常的打手背方式,都讓我為了不再被打而達到她要求的成績。殺雞儆猴的目的確實達到了,至少對於像我這種就是怕被打的人而言,體罰真的有它的某種效果存在。然而對孩子而言,是不是真能達到體會師長的用心良苦卻又是截然的另一回事。
當孩子犯大錯(違反重大校規)時,學校為了讓其他同學記取教訓,也為了確立學務處生教組往後管理學生的威信,他們採取了最直接也最能立竿見影的處理方法--體罰。
面對組長的詢問,兒子對我發出了質疑:「你不是反對體罰嗎?」
我是反對體罰,特別是在我學習了親職教育之後,了解情緒性的體罰所帶來的負面效果足以扼殺一個孩子時,我當然是反對體罰的,但在面對轉學與否的當時,卻是我不得不面對現實的一種妥協。我告訴孩子:「把你轉學了,如果你還是沒有改變自己,轉學只不過是讓原來的學校感覺減少一個麻煩,對後來的學校而言可能是多了一個重擔,更直接的是這標籤已貼在你身上,對你的幫助是零。現在讓你接受你違反校規後的體罰,就像老師說的,也要你真心能夠接受為什麼要接受體罰懲處的用意,否則還是沒有實際的幫助。」
面對記三大過後要轉學的校規,我曾提出是否可以以勞動服務或其他方式來替代對孩子的懲處,但顯然站在學校的立場,這些方式對孩子是猶如肉包子打狗般的無作用,更別提對其他同學能起威嚇的效果。
我心痛孩子情緒衝動下所犯的過錯,也心疼孩子要面對的體罰,更無奈於學校對威權樹立仍停留於體罰的階段,但我還是希望孩子能在原來的學校重新站起來。學校可以將問題學生以轉學的方式把他們認為的燙手山芋丟給另一個學校,但身為孩子的父母,這是無論如何也丟棄不了的包袱,對行為已產生偏差的孩子,只能以更包容的心態去關懷,父母若不能背負起這責任,又有誰願意真心擔負自己孩子的教養之職。
這個創始的不光榮記錄(創校以來第一次有七年級的學生翻牆外出),現在看起來真的很嚴重,因為學校的校規受到有始以來的挑戰,威嚴面臨崩解,學校認為沒有重罰不足以服眾,所以有必要以體罰來穩固這樣的局面。但在走過一二十年的歲月後,孩子再回首這輕狂年少的叛逆行為,或許感嘆、或許不勝噓唏、或許只是成為眾多八卦中閒嗑牙的一個話題,僅僅就是這樣,人生旅程所經的一個小小插曲,如此而已。
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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