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那個山頭。
想著,鴦鴦的忌日已屆一年。
阿偉也很體諒地,辭掉北部的工作,陪著千鶴居在,
她喜歡的這十年也沒有改變的地方。
「鴦,我要走了。」
他對著墓碑這樣說,可,行去哪兒,其實他真的也不知道。
千鶴的文定跟結婚在同一天,他幫忙備著,什麼話也沒說,
父親還道,他是在傷感等了十二年,鴦鴦這個去了、而千鶴也跟人走了。
只有千鶴在婚禮過後,退還他的禮金,真的什麼也沒說。
是要他當旅費、是要他當重新開始的經費,什麼也沒說,
她只以行動表示,她真的回來了,她會留下。
而他,可以放心地走,去哪,都無所謂。
這五個大人,她會扛,她跟阿偉,都會扛。
他只是捨不得那個女孩,那是他唯一放不下的故鄉之情。
千鶴不知道,鴦鴦跟他都愛過那個未曾能夠出世的女孩,
即使女孩的父親及母親,在十年都不會有所改變的村莊,
是禁忌說不得的關係,也是五個大人、他們三個,沉重的回憶。
可是千鶴不知道,他捨不得的,就只有那女孩。
因為那代表著那幾年、那些永遠永遠喚不回的過去。
消失了。
就像他不再在鴦鴦的墓前。
留下的只是影,過去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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