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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型工業區容積獎勵 最快3月上路

都市型工業區容積獎勵 最快3月上路 
2018-01-30 19:31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賴揆解決五缺,經濟部祭出都市型工業區更新放寬容積獎勵,近期更自原定的六都工業區,放寬為包含科學園區的44個園區,基隆、南投、嘉義、花蓮等非六都也入列。
在這些園區中,若符合新增投資及能源管理條件者,在廠房更新時即可放寬容積至法定之1.2到1.5倍。
工業局長呂正華表示,該方案目前正在與國發會溝通修正中,因「投資不等人」,目標3月正式啟動。

工業局長呂正華。(記者黃佩君攝)
賴揆上任後盤點缺地問題,經濟部提出「都會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放寬容積至法定1.2到1.5倍,並原則以六都工業區為主。
經濟部將方案報行政院討論,目前正由國發會進行協商溝通,聽取地方及各部會意見。
呂正華表示,之前方案僅限六都,但目前略有修正,放寬至不限六都且包含科學園區的44個園區均可適用,但原則上仍以都市土地為主,限定基準容積須在240%以下者,若符合條件可放寬容積至法定之1.2倍,再輔以現行容積移轉機制則可提升至1.5倍,相當於容積率最高可達360%。
工業局表示,廠商欲申請容積獎勵,須先出具營運投資計畫書,投資內容須以產業發展為前提並符合綠能節能原則。若為中央開發工業區就由工業局審查,地方開發工業區則由地方政府審查。
而完工後也會再次審查,若未按照投資營運計畫書的承諾,給予獎勵部分將限制移轉。此外,在建成5年內,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將獎勵容量建物產權轉讓。
呂正華說,該計畫上週報到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相當關心此計劃,正與經部密切交換意見,定案後即可著手修正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地方自治條例,之後即可正式啟動;由於「投資不等人」,目標3月正式上路,預計整體可新增45.1萬坪樓地板面積,相當創造3.3個南軟園區、增加843億元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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