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 新新聞 2012/02/09
美國自華盛頓以降,第二任總統差不多都沒有好下場,總統的連任,似乎並不是賜福。毋寧更應該視為是一種厄運與詛咒。第二任總統幾乎都沒有什麼政績,反而是被槁得焦頭爛額、甚至是蒙上歷史的罵名。
「跛腳鴨徵候」、驕傲自大、搞外交軍事
近年來,南韓國運日益興隆,這與它的總統制有關。根據韓國的制度,它總統一任五年,不得連任。因此任何人只要一當了總統,就必須全力以赴。它們沒有那種第一個任期表現不佳,然後宣稱第二個任期沒有選票壓力才去改革的這種鬼話空間,任何人當了韓國總統就必須盡心盡力去做對的事情。沒有耍權謀,等第二任的機會。韓國這種制度,使得它的領導人沒有時間可以浪費虛耗。
一定要修訂總統任期
台灣則不然。台灣的領導人有兩任的任期,這使得領導人之全心力去做事,第一任做不好就第二任。但第一任都不好的人他的第二任會好到哪裡去,真的沒有人擁有信心。這也是台灣的上層政治有太多的權謀算計,缺乏真誠努力做事的態度之原因。根據台灣的這種制度,第一任沒做好,就等第二任,極可能是兩任都做不好。韓國總統一任五年,可以做多少事情,台灣若每個總統都一事無成地拖上八年,難怪韓國與台灣的差距已經愈差愈遠了。也正有鑑於台灣與韓國的這種對比,我真的主張台灣將來如果有機會修憲,我們對總統的任期一定要修訂,每個總統只能幹一任,任期為五或六年,相信台灣的局面必將因此而大大改觀。
因此,台灣的總統可以連任的這種制度實在不是個好制度,這種制度會養成最高領導人不誠實的作風,當一個領導人為了要連任的選票而在第一任媚俗討混,他若在第二任改變,那麼這種轉變就是一種欺騙。馬政府第二任要重啟美牛談判,這不正表示他以前所謂的保障國民健康的說法,是一種欺騙嗎!一個政府對同樣的問題會可以如此反覆,這種騙選票的政府,它的誠信已大打折扣,將來它的話還有誰會相信?任何政府都必須服膺民無信不立的基本原則,如果第二個任期即是個無信的政府,這樣的政府又怎麼可能有政績?
總統的連任,似乎並非賜福
一個總統只能幹一任,不得連任,這樣的制度實在比可以連任好了太多。台灣總統一任四年,可連任一次,這乃是繼承自美國,但根據美國總統學權威,也是「美國國家人文基金會」傑佛遜講座、阿拉巴瑪大學榮譽研究教授邁唐納(Forrest McDonad)在一九九四年所出的重量級著作,《美國總統的職位;一個知性的歷史》最後一章所示,美國自華盛頓以降,第二任總統差不多都沒有好下場,總統的連任,似乎並不是賜福,毋寧更應該視為是一種厄運與詛咒。
第二個任期的總統不可能有政績,麥唐納發現它的原因三:
一、前有攀龍附鳳 後反成跛腳
總統在第一任時由於人們認為他在位掌權的預期時間尚久,他需要國會議員來幫忙製造政績,爭取連任。而同一政黨的國會議員也樂於效命。這有利於他們更上層樓,這叫做「攀龍附鳳效應」(Coathail Effect),意味著總統在第一個任期內,有較佳的凝聚力。同黨國會議員也樂於合作效命。但到了第二個任期時,他的來日無多,親信已定,多數國會議員已需自己去找後路,或者另找別人效忠,或者就自行拉幫結派,形成山頭,這意味著第二任總統的凝聚力以大幅減弱,同黨國會議員反而可能掣肘,「攀龍附鳳」效應被「跛腳鴨徵候」(Lame-duck Syndrome)所取代,第二任總統之難有政績,關鍵在此。在美國總統史上,美國國父華盛頓的第二任,他的聯邦黨即效忠性極低、內爭不已,使他幹得非常勞累,這種現象已成第二任的必然。
二、連任後忘了謙卑 驕傲自大
第二任總統都必然驕傲自大,遇事一意孤行,人不和、政不通之弊即告出現。這也是許多第二任總統自以為可歷史留名,最後反而祇留下罵名的原因。一個不謙卑的第二任總統注定不會有好下場。
三、好大喜功行事失控 傷國體傷身體
第二任總統都習慣會去搞外交軍事,希望在歷史上揚名,但外交軍事都會涉及別國,一個總統可以充分控制內政,卻管不到別的國家。失控乃是常事。許多第二任總統就是敗在外交軍事上。二十世紀初的威爾遜總統,他從政當新澤西州州長及第一任總統都政績斐然,但他第二任讓美國捲入第一次大戰及後來的巴黎和議,研究歷史的都知道一戰的和議混亂不堪,這都是威爾遜所致,於是他聲望慘跌,甚至民主黨也棄他而去。他任期最後,體力耗竭,得了腦中風,半身癱瘓,精神也搞垮,每天怔怔忡忡,像個夢遊患者。他任滿離職後三年,即在夢中逝世。他是第二任總統裡下場最慘的一個。另外下場也慘的乃是詹森,甘迺迪遇刺後由他補位,他自己也選上一任,在內政上他推動「大社會」的社會建設計畫,很被後人肯定。但他後來捲入越戰,卻一敗塗地,美國人全面反對,最後他體力精神枯竭,每晚都不能入睡,視總統這個位子為恐懼。最後公開宣布他放棄他的連任機會。他放棄連任的那篇聲明,內心沉痛,心神潰散,乃是近代著名的沉痛演說。
集中精神於一任就很夠了
在美國的總統史上,第二任總統幾乎沒有例外的每個人都幹得焦頭爛額,第三屆總統傑佛遜第二任任滿前夕,曾說:「再五個多星期我就下台,終於從這個我以無法再負荷的工作裡得到解脫!」林肯打贏內戰,使得國家統一而成美國英雄,但在被刺前已因國家內亂不已而心神耗竭,他曾說:「有朋友勸我多休息,休息或許有助於消除我的身體疲勞,但卻無助於解除我的精神疲憊。」有這些人的故事,總統幹兩任真的不是好事。第二任總統不一定就政績更好。一個總統如果能像韓國一樣,好好集中精神幹一任五年,就很夠了!
重播再重播 台灣電視業病入膏肓
*陳凱宏 新新聞 2012/02/09
在台灣電視媒體經營者心中,「衣食父母」已從觀眾轉為廣告主,因為廣告多寡影響生存;至於收視觀眾反正也沒有什麼選擇,除非完全退訂,否則即使邊看邊罵,也祇能繼續忍受。
廣告主至上 消費者踢一邊
過了農曆春節之後,喜歡觀看電視節目的人都會敏感地發覺,怎麼各個頻道轉來轉去,除了新聞台之外,其他戲劇台、綜合台、卡通台,甚至電影台,幾乎都是重播老舊作品,難道他們不擔心觀眾反感嗎?
沒錯,台灣的電視媒體經營者,老早就不把原本應該是他們「衣食父母」的觀眾,放在心上了。對這些電視台的老闆而言,如今他們在意的,就祇有廣告主,因為廣告多寡影響生存;至於收視觀眾,已經沒有那麼重要,因為反正他們也沒有什麼選擇,除非完全退訂,否則即使邊看邊罵,也祇有繼續忍受。
台灣眾多媒體消費者受到如此「不人道」的待遇,其實已非一朝一日。大約從二十世紀末有線電視系統整合完成,所有主要電視頻道開始聯合訂頻,消費者選擇權利徹底遭到剝奪之後,這種現象就已經開始了。祇不過起初電視台顧忌社會反彈,還不敢明目張膽,後來發現收視大眾毫無反應,同業彼此有樣學樣,大肆跟進,從此每年過完農曆春節,廣告淡季來臨,為了節省成本,就紛紛採取重播措施因應。
五大營運商 操控全國有線系統
今天國內電視媒體產業淪為供給方徹底壟斷、需求方完全被宰制的市場結構,竟然是在國人不知不覺之間完成的。當年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在黨政軍三股勢力背後操控下獨占經營,固然出現許多令人詬病的問題,但後來有線電視衍生的負面影響更大。剛開始各地第四台到處設立,政府主管機關新聞局沒有盡責及早推動立法加以規範,放任民間財團與黑道進行整併,最後的結果是,全國有線電視經營雖然劃分為五十一區,法律上也規定每區最多五家,實際上卻形成幾近一區一家的實質獨占局面。如今全國共有五十九個有線電視系統,分別隸屬於五大營運商(MSO)。
至於每個系統銷售的電視頻道,則是經過業者私下運作加上新聞局刻意配合,終於形成全國聯合定頻。早年各個系統商開始各自決定上架的頻道,每年年底還為哪些頻道可否排入而展開場面緊張的談判,後來數度發生廣受歡迎頻道遭到斷訊的事件,新聞局在輿論壓力下介入協調,而系統業界則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推動完成全國定頻的工作。台灣所有有線電視系統銷售的頻道完全一樣,這就好像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等便利商店通通賣同樣的商品一樣,明顯就是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聯合行為。但這種公然施行的違法作為,居然就在業者主導、學界漠視、消費者無所謂,加上立法院配合、新聞局縱容的情形下實現了。
頻道聯合襲斷 剝奪消費者選擇權
經營區域獨占,銷售的頻道又是聯合壟斷,表面上一般家庭每月祇要花費不到六百元就可以看到將近一百個頻道,非常划算。但究其實,由於消費者的選擇權利遭到完全剝奪,市場機能徹底喪失,結果就造成下述許多國人難以理解的後遺症:
其一就是重播比率偏高。不僅過年之後廣告淡季在黃金時段重播,其實一般有線電視台平日播放新製節目通常祇有四或六小時,一天內再重播三到五次。有些電影台更扯,每年就是靠著幾十部電影,從年頭重播直到年尾,可能隔年又繼續再播下去。
其二是電視節目製作水準日益下降。台灣一年電視廣告金額總共大約兩百億元,以前集中在無線電視,老三台時代還有不少叫好叫座的戲劇或綜藝節目。如今同樣的廣告量分散到六十個左右頻道,僧多粥少,每台廣告收入不多,相對無法大筆投資製作好節目。尤其無線電視台最慘,不像有線電視台還有授權費收入,四家廣告市占率又不及三○%,除了民視仍用心經營,其他幾家幾乎陷入苟延殘喘的困境。目前台灣八點檔連續劇兩小時製作費不到一百萬,相對韓國一小時十萬美元以上,台劇與韓劇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實不奇怪。
有線獲利豐厚 廠商懶得改變現況
其三是新聞台談話性節目藍綠壁壘分明,撕裂族群、破壞社會團結莫此為甚。由於消費者未能像購買報紙、雜誌一樣,選訂自己屬意的頻道,各個新聞台祇要占到頻道位置,毋需考慮多數觀眾是否接受,祇求爭取一定收視率,就可獲得相當利潤。在這套邏輯之下,形成藍綠陣營分庭抗禮,台灣民眾受其撩撥,成為明顯分裂的社會。
其四是有線電視系統獲利豐厚,不願配合政府政策推動數位化。五個MSO擁有經營區域獨占、銷售頻道聯合壟斷的絕對優勢,每個月從每個收視戶收取五百多元收視費,但平均成本不及兩百元,獲利率十分驚人,這也就是為什麼凱擘、中嘉兩大MSO股權移轉,僅有一百餘萬戶,交易金額竟然高達六、七百億元的原因。MSO既然如此賺錢,自然不肯改變現狀,以免花錢投資之後,又要開放消費者選擇頻道,往後營收反而減少。在這些業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抵制之下,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不及一○%,遠遠落於香港、韓國、日本、美國甚至中國之後,不僅影響消費者權益,也導致2006年以後台灣網路基礎建設的停滯不前,與其他鄰近國家差距愈拉愈大。
上述種種問題的處理,本來都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權責。遺憾的是NCC成立迄今經過兩屆人事更替,卻一再陷入內部權力傾軋,或是多數傳播背景委員祇熱中於電視節目內容的管制,卻置最根本的電視市場結構的徹底調整於不顧。最近NCC組織法已完成修正,今年七月也將有半數以上委員即將更換,新任行政院長陳冲應該及早尋覓可以推動根本改革的人選,將這個攸關台灣文化、社會、政治及科技發展的重要產業,早日導向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