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1.08.25
應邀來台參加研討會的美國民主化理論大師賴瑞‧戴蒙,昨天盛讚台灣的民主堪稱世界典範;以「歷史終結論」聞名的學者法蘭西斯‧福山則說,台灣發展的歷史軌跡證明,威權的東亞文化,一樣可以造就民主政府。
戴蒙認為,台灣最成功之處不在於經濟發展,也不是民主發展,而是以經濟發展為根基的民主發展;台灣作為一個國家,讓經濟發展、自由民主、國家尊嚴得以相輔相成,不只在東亞,也是全世界的典範。
至於中國,戴蒙認為雖然目前仍是高度專制政體,一旦中國富有程度能與一九八七年的韓國或一九九○年代初期的台灣國民所得相比擬,中國承受的民主化壓力就會越來越大,甚至變成一種趨勢。
福山則認為,中國缺乏民主國家的兩個重要成分:法治和責任政治,後者指的是多黨政治和自由公平的選舉;中國共黨政體就像西方的企業公司,權力來源「由上而下」,執行長只需對董事會和股東負責,因此不太在意員工或顧客的想法。
福山說,缺乏法治觀念,讓中國政府不受制衡,自然無法產生責任政治;中國花三千億美元興建高速鐵路,發生嚴重出軌事件卻不讓人民有討論機會,威權政府推動政策時固然有很高效率,卻常掩蓋許多問題,因為政府未被制衡。
戴蒙也指出,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像中國一樣,投入巨資與科技去管控網路,但「他們(指中國)在這場戰役中註定要輸」;多數中國人不重視拿政府資源的部落格說法,很多人都「翻牆」瀏覽外界網站,連二○○八年四川大地震,很多訊息都靠網路傳送。
戴蒙認為,社群媒體對民主化發揮很大效果,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幾個重要的國內線上媒體,已成為社會抒發不滿和組織示威抗議的重要媒介,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也是透過網路串連,風起雲湧造成「阿拉伯之春」。
福山:美歐過度制衡 戴蒙:民主崩解加速
*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1.08.25
曾任伊拉克臨時聯合政府高級顧問的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賴瑞‧戴蒙昨天在國立台灣大學發表專題演講,他認為,第三波民主化在二○○六年達到顛峰後就開始衰退,「民主政體的崩解速度較以往加倍成長」,許多國家的民主岌岌可危。
「民主就是可以自由、公平、有意義的選舉領袖和代表」,戴蒙說,民主失敗的原因,最大問題就是法治被弱化;當貪腐嚴重,社會治安、暴力和犯罪就會增多,政府統治失效,人民就會反彈;此外,經濟表現欠佳或族群、宗教衝突,也都可能造成民主崩解。
戴蒙說,民主品質夠好的國家,民主崩解的機率會降低,但即使民主大國如美國,發生影響全球經濟的債信風暴時,仍應重整財政;戴蒙認為,美國終究會大幅刪減社福以外的預算,避免步上希臘後塵。
雖然認為民主面臨衰退,但戴蒙對東亞的民主發展抱持樂觀,他指出,台灣、韓國的經濟發展造就多元化社會,雖然威權體制不能如法炮製,但新加坡已出現轉型徵象,馬來西亞也是如此。
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法蘭西斯‧福山則認為,探討民主,不應問民主政體有多好,而是要問民主制度的機制對於國家治理的品質有何影響,理論上民主對治理來說應是好的,但在某些國家,民主參與增加反而會影響官僚體系的品質。
福山說,以美國和西歐國家為例,就是因為過度制衡,決策受到影響,常無法順利做出重要決策;但他認為民主仍有其價值,雖然制衡的程序會造成決策速度緩慢,但往往還是能做出最好決定。
周行一:不要急著執行「中國大陸選擇權」
* 聯合報/周行一 2011.08.25
每個人都喜歡有選擇的權利,適婚女生有多人追求,比較可能會找到較適合的伴侶;同時有許多工作機會,比較可能選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有多重旅遊地點可以選擇,就會玩得比較盡興。所以買東西的時候,大家都會貨比三家,因為多一些選擇總是好的。
既然有選擇的權利比較好,「選擇權」是有價值的,如果你是進口商,知道在一個月後要支付美金給國外賣方,而且擔心屆時台幣會貶值,就可以和銀行約定,一個月後可選擇以現在先講好的匯率購買美金,銀行既然答應你這麼好的選擇權,就會要求先支付「權利金」,有點類似買房子時可以先付斡旋金,獲得和屋主議價的權利,只要價錢講定了,屋主即不能反悔,否則要高額賠償買方。但是如果是買方不買房子,屋主即可沒收斡旋金,斡旋金其實就是一種「權利金」,給買方優先議價的權利,也給屋主一些保障,所以實務上選擇權是要用權利金購買的。
斡旋期間愈長,對買方愈有利,因為買方會有較充裕的時間找機會買到更好的房子,而且當市場價格變化很大時,如果在斡旋期間房價大跌,買方就會有更大的議價空間,所以市況變化愈多端,對買方愈有利,因此理論上斡旋金應與斡旋期間長短以及市況的變化程度一致(可惜現行的法規不是這樣規定的),而實務上各種選擇權的權利金也確實與選擇權的到期時間,以及環境的變化程度成正比。
台灣人因為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如何與中國大陸交往一向是一個敏感,而且情緒性的公共議題,大家不僅花了難以估計的時間及代價爭論不休,也因為沒有共識,無法形成一個大家認同的國家政策,造成政策搖擺不定、行動步調緩慢、甚至百姓互相仇視的地步。如果能把中國大陸當成是一個「選擇權」,就沒有必要再為這個議題傷腦筋,反而可以把精力集中在如何利用中國大陸,提升台灣競爭力的議題上面。
在政治上與中國大陸維持現狀,就像是台灣擁有一個很有價值的選擇權,將來可以視情況決定要統一還是獨立,必須做決定的時間愈長對台灣人愈有利,而且當國際情勢愈變化多端時,這個選擇權的價值就愈大。如果將來與大陸統一對台灣很好,就選擇統一;如果台灣獨立的益處很大,就決定獨立;如果可以有彈性永遠不做這個決定就更好了。
如果台灣現在就決定與中國大陸統一,或者宣布獨立,等於現在就放棄了一個極有價值的選擇權;除非有非常堅強,而且能說服別人的理由,維持現狀絕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中國大陸將來的發展狀況難以預測,現在統一對台灣不見得有利,而現在獨立不僅會戰禍橫身,也會因此喪失了利用中國大陸來壯大台灣的機會。
台灣人現在擁有的是難得的選擇權,有難以想像的價值,世界上其他國家即使想要也不會有,現在又何必為此絞盡腦汁辯論自己政治立場的優劣,試圖馬上做選擇,而陷入分崩離析,互扯後腿,左支右絀的窘境呢?大家應當把維持現狀作為一致的共識,發揮強大的整體力量,致力於討論如何維持這個非常有價值的選擇權,以及如何利用中國大陸來壯大台灣。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定。
施明德:ECFA比九二共識重要
*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8.27
施明德昨天發表新書「常識」,討論台灣的國家定位,並主張以「台灣共識」團結內部。他認為,引發爭議的「九二共識」只是政治語言,「用ECFA增加人民福祉才是重點。」施明德指出,中共強調「一中原則」,國民黨說是「一中各表」,但在沒有定論之下,還能談出一個ECFA,他要鼓掌表示佩服。
施明德說,去吵有無「九二共識」,是學者、政客的事,一點都不重要,「九二共識」只是政治語言,「繼續吵沒關係」;ECFA是法律文件,才是最重要的,但ECFA不是簽了馬上滿意,須慢慢修正,且「寸土必爭」。
他認為,未來國家領導人需踩穩兩隻腳,一是「ECFA」,一是「台灣關係法」,分別是台灣對中國、對世界的發展支柱;他也主張,需廢除ECFA第十六條「終止條款」,以免成為中國「以商逼政」條款。
施明德透露,他女兒曾問,自己到底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因此他決定要以淺顯語言,書寫台灣人的國家認同;他主張「台灣共識」,指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互不隸屬,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提出十年政綱兩岸篇也主張「台灣共識」。被問是否「抄襲」?施明德笑答,他書名叫「常識」,也是大家「共識」,「沒有什麼抄不抄的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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