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照中國以「讓」為名,提出令馬政府為難的早收清單,爭取了談判空間,並藉WTO名義爭取實利;反觀政府為「和諧」未展開攻勢,未擴大我國版早收清單的項目,未明文中國亦當履行WTO義務,也未提出中國應停止對各國施壓:不得於ECFA簽署前,與台灣談判任何有關FTA之事務;包括亞太區域合作事務,我方也讓步不明文。議題、邏輯、思維和最關鍵的談判節奏,完全由中國掌握,可知數日前,經濟部官員所謂的「有守有為」之說,是南柯一夢)
*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10.04.04
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第二次協商結束,據透露,中國提出的「早期收穫項目清單」,項目超過七百項,並含有許多台灣的弱勢和敏感產業;我國官員談判中向中方直言,如果不調整,ECFA根本過不了立法院,結果將是全盤失敗。在兩岸ECFA談判中,早收清單一直是各界關注焦點,台灣早收清單項目和大致範圍很早就見諸媒體,但中國不論項目或範圍,始終諱莫如深。
第二次談判後,並未向外界公布任何清單的項目和內容,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在記者會上表示,這一輪談判中,雙方雖然曾觸及部分項目,但並未逐項討論清單,因此沒有任何確定的項目。
馬政府高層指出,梁國新說法是事實,在大溪的ECFA談判前三、四個星期,兩岸的確各自提出早收清單;中國對台灣清單提出疑慮,希望我方再說明的有十多項,但中國提出的清單卻超過七百項,比我方最早向中國提出的五百項還要多,且其中包含許多台灣的敏感產業。
消息來源不願透露中國提出項目的細節,但指出,這些項目讓馬政府非常頭痛,其中包含大量被我方列為敏感、弱勢的工業品項;在談判會場上,我方官員向中方直言,「這份清單,看不到實踐『快、易、少』的誠意」。
我方官員在會場上坦白表示,如果中國堅持將這七百多項產品列入早收清單,就算ECFA能順利簽署,立法院也不可能通過,這將導致ECFA政策全盤失敗。
對於我方的表態,據指出,中方立場並不強硬,主談代表唐煒提到,中國領導人指示早收清單項目,要將對台灣中小企業和基層民眾的影響減到最低(目的在將我一軍);唐煒向我方表示,由於中國對台灣產業的情況甚為了解,早收清單能不能確實落實中國領導人的政策指示,需要馬政府提出意見。
四成出口銷中 還叫鎖國?
* 記者鄭琪芳/特稿
政務委員尹啟銘日前嗆聲「高度依賴中國是在民進黨執政時造成的」,但昨天總統府卻又表示,雙英辯論ECFA,馬總統將以「打破民進黨執政造成鎖國困局」為重點,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民進黨有沒有鎖國,不是馬政府說了算。根據財政部統計,二○○○年我國對中國及香港出口僅371億美元,占總出口值24.4%,但二○○七年對中國及香港出口已突破1000億美元,出口比重高達40%。
對外投資 逾六成「錢進中國」
另外,我國對中國投資金額更是屢創新高,經濟部投審會統計,二○○七年核准對中國投資金額高達99.7億美元,持續創下史上新高,其他對外投資只有64.7億美元,換句話說,台灣對外投資,60%以上「錢進中國」。
對外出口40%在中國、對外投資更有60%在中國,全世界絕對找不到一個比台灣更依賴中國的國家,如果這樣還算「鎖國」,請問,台灣到底要依賴中國到什麼程度,馬政府才會稱心如意?
數字會說話,所謂的「鎖國困局」,其實是個天大的謊言,尹啟銘說的才是實話,民進黨執政時已高度依賴中國,台商持續前往中國投資,產業外移的結果,就是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實質薪資退回13年前水準。
馬政府若有心改善國內經濟,就應導正過度依賴中國的情況,而非反其道而行,在多數民眾仍有高度疑慮的情況下,急著與中國洽簽ECFA。錯把向中國傾斜,當成與世界接軌,最終可能將台灣帶向「經濟命脈鎖在中國」的死局。
參與亞太經合 共識「只做不寫」
*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桃園報導 2010.04.02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二回合協商昨天結束,政府高層透露,我方版本序言中闡明,簽署ECFA下一步是要「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但在中國強烈要求下,我主談代表黃志鵬同意「暫時」拿掉這段字句。這使得台灣加入亞太其他經濟合作組織,成為兩岸洽簽ECFA「只做不寫」的共識。
高層消息人士證實,兩岸曾在三月二十日非正式秘密會議中,先溝通ECFA文本,當時我方版本序言載明簽署ECFA的目的:「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發展兩岸經濟,並共同參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組織。」
消息指出,三月二十日溝通時,中國不願ECFA沾上任何國際色彩,對「共同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陳述非常感冒,強烈要求我國拿掉;當時爭論許久沒有結果,各自回去請示。
前天一開場,雙方拿出各自文本,我國序言依然有這一句,中國仍要求刪除。據指出,黃志鵬強調,「基於台灣政治環境,我方有此需要」,黃志鵬甚至搬出胡錦濤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胡六點」談話,強調我國序言的這段文字,和胡錦濤談話非常類似。
胡錦濤當時說法是:「兩岸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
但黃志鵬說詞引來中國官員強烈反擊,中國官員說,胡錦濤談話的原文是「探討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而不是台灣所說直接參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組織,「你們的說法,和胡總書記的原意完全不同。」
眼見氣氛有點僵,唐煒緩頰表示,如果把「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寫進去,難道「你們就不參加其他的嗎?顯然不是嘛!如果都要寫,那根本寫不完。」高層官員形容,唐煒語氣雖是緩頰,但立場仍然要我方拿掉條文。
黃志鵬隨即說,ECFA談判,希望雙方能具備更多彈性,以利接下來議程進行。他接著表示,為了讓談判更順利,我國願意再考慮,「暫時」撤掉這句,但要求將這段發言列入紀錄。他強調,不管寫不寫入文本,加入亞太經合組織都是下一步一定要走的路,未來雙方仍要共同推動。
中國草案要我「履行參與WTO義務」
*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10.04.04
在日前結束的ECFA談判中,中國究竟有沒有提出兩岸經貿「正常化」、「自由化」的要求?政府高層透露,中國確實提出要求,且在中國版草案中,有設置「公平待遇」專條,要求台灣在貨品貿易、服務業和投資三部分,平等對待中國業者和外商。
台灣在二○○二年一月一日,和中國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但台灣卻沒有將中國和外國等同看待。馬政府高層證實,日前在大溪舉行的ECFA第二次協商中,中國在文本協議草案提出「公平待遇」專條,要求平等對待中國業者和外商。
高層指出,中國不只提出公平對待問題,在最初版本中,甚至直接寫明台灣應該履行加入WTO的義務,讓中商依據WTO規範,享有和外商相同的權利。
高層說,對中國的要求,台灣的確無法拒絕,因為確實許多貿易或服務業明明對外商開放,卻將中國拒於門外;因此我方的立場,是同意中國方面的訴求,但希望對岸修飾用語,不要直接點出「履行參與WTO的義務」。
據指出,經兩天談判,中國對於「履行參與WTO的義務」字句不再堅持放入文本,改以「平等互惠的立場」等較軟性的字眼,中國強調,不管用什麼字句,必須清楚說明目前中商遭遇的問題。
至於要不要為公平待遇專立一條,中國目前仍很堅持,但台灣方面希望不要立專條,讓這些意見散見其它條文裡。日前雙方對要不要列專條,仍未達成共識。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