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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15:23:41| 人氣1,7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產創卅條 不符平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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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林祖嘉、陳金隆 2010.02.26

行政院為接續促產條例落日,推動台灣產業升級的「產業創新條例」,在上一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但因部分條文有爭議,而未能通過。在經過這兩個月與民眾及企業界充分的溝通與討論後,行政院將於這會期提出新修正的版本,未來能否順利通過,攸關台灣未來十年的產業競爭力,值得關注。

在新版的產創條例中,基本上包括了幾項特點:首先,取消了針對個別產業提供租稅減免的「產業別優惠」,只保留了針對研發、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四項「功能別優惠」,同時受惠的對象不分企業大小,也不限高科技產業,包括傳統產業、服務業及農業等都受用。

其次,賦予各部會更大的權責,來推動所主管產業的發展,使他們有更大的權責來推動該產業的發展。第三、針對未來產業發展的多元性,有關園區設置的規定更加放寬,未來包括文化創意、軟體、傳統藝術、地方特色產業等園區都有創設的可能性。

綜合來看,產創條例除了延續推動產業創新的的精神外,同時也能因應產業多元發展的特性提出配套,更重要的是將促產條例「重大企業、輕中小企業」、「重科技、輕傳產」的缺失進行修正,這樣的基本精神大致獲得朝野的支持,相信這也比較符合庶民經濟的精神。

這次引起最大爭議的就是草案的第30條,針對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者,可享營利事業所得稅15%的優惠。該條文原本是希望吸引國際跨國企業來台,但補助對象僅限於全球前五百大企業,而且是否包括國內企業也未有定論,因此自草案提出後即爭議不斷。例如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就指出,如果第30條一旦立法且獨厚外資企業,將把企業總部遷離台灣。

為降低爭議,行政院在新版的產創條例中將刪除此一條文,同時將國際籍跨國企業所設營運總部的營所稅稅率恢復成與一般企業相同的20%。其實,草案第30條並非行政院最初的版本,而是在與立法院協商時,有立法委員提出之後加入的。因此,將這一條文刪除,基本上只是回歸前劉內閣提出的行政院版本。

至於刪除這項條文是否會影響台灣成為營運總部的目標,其實,國際企業在一個地方投資與否,稅率只是其中一項的考量。張忠謀先生對於產創條例說的更直接,他說:「減稅根本就是一個錯的事情。」其實,20%的稅率與鄰近的香港、新加坡雖相差無幾,香港跟新加坡卻比台灣有更好的法制、人才與基礎環境。因此,要打造台灣成為企業的營運總部,僅有稅率優惠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打造一個具競爭力與更自由的投資環境,才能吸引廠商進駐。

尤其是近年來中國經濟的崛起,台灣已累積多年與中國合作的經驗,我國在與中國簽署兩岸經濟協議之後,如能充分發揮與中國連結的重要角色,扮演好全球企業進軍中國的跳板角色,台灣還是有很好機會吸引以亞洲為主要市場或營運基地的企業來台。

過去的「投資獎勵條例」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為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提供莫大貢獻。但在全球化與區域整合趨勢下,台灣在國際分工的角色也有所改變,如何因應新的時代變局與產業特性,來提供企業持續創新與升級的動力,其重要性不言可喻。期待立法院新的會期,新版本的「產業創新條例」能順利通過,為台灣未來十年的產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作者林祖嘉是政大經濟系教授、陳金隆是國政基金會科經組助理研究員)


產創30條刪除 擴大研發抵稅
*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0.02.26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昨(25)日表示,取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跨國企業在台設營運總部可享營所稅15%優惠後,將透過放寬研發投資抵減稅額範圍,讓國內企業實際繳納的營所稅低於20%。

黃重球指出,目前研發的投資抵減多屬製造業的技術研發,未來將放寬投資抵減的認定標準,將服務研究研發納入,包括品牌、運籌、通路、市場研究等,都將納入研發投資抵減範圍。

黃重球強調,產創條例草案通過後,將訂定研發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透過研發投資抵減,未來企業界實際繳交的營所稅會比20%少。至於目前公司投資在研發的支出30%得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未來希望維持此一標準。

黃重球說,取消產創30條後,經濟部會研究配套,例如擴大研究發展的獎勵,讓廠商有其他租稅彈性優惠。未來從事品牌、市場研究與物流運籌等,將放寬業者投資抵減上的認定標準,因此不論是製造業或是在致力於品牌、運籌、或市場研究等領域的企業,都可以實質上取得低於20%營所稅的優惠。

儘管包括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及董事長王振堂等業者,最近不斷呼籲政府要正視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保留營運總部15%營所稅優惠措施,但行政院昨日在院會後,仍由黃重球出面重申取消第30條條文立場。

黃重球並透露,將透過放寬研發投資抵減範圍,讓國內企業減稅。

此舉能否安撫企業界大老,國內大企業的未來動向如何,仍待觀察。

黃重球說,考量產創條例草案第30條給予全球500大企業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未必能吸引跨國企業來台;加上國內只有四家企業適用(包括鴻海、廣達、宏碁及華碩),政策上已傾向取消此一條款。

黃重球指出,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16項減稅的項目,一年減掉約1,493億元。員)


產創條例問題重重
*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2.28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飽受批評而未能在立法院上一會期中通過;現在政府提出新版,擬刪除備受撻伐的第30 條,也就是只有數家超大型企業才能以營運總部之名而享受15%低稅率之規定,政府正視民意而勇於改正的態度得肯定,但有些大企業仍強力爭取這項被認為不公平的優惠,因此這個條款是否會刪除仍不確定。但這個條款成為爭議焦點,產創條例其他不恰當的地方卻因而很少受到注意,而可能得到掩護順利通過立法,恐怕造成無窮後患。即使超大企業要求特別優惠的理由成立,並無法保證獎勵該獎勵的企業。舉例來說,華碩本來符合政府設想的獎勵標準,卻因辦理企業分割,結果就不再符合標準。但華碩整體對國家的貢獻並未減少,甚至可能因分割以合理化經營而更有貢獻,卻因分割而失去獎勵;可見以企業規模做為獎勵標準是不太恰當的。

反過來看,問題更明顯:兩家不夠大的企業可能透過合併而達到標準,而在對國家的貢獻不變甚至減少的情況下得到獎勵。中小企業也可藉著併入符合獎勵條件的大企業而得到獎勵。所以這種以企業規模為標準的獎勵辦法一旦立法,將出現各種奇怪的併購,很多和政府想獎勵之營運總部無關的活動,都可能藉合併而得到獎勵。

除了這個藉合併以取得獎勵的漏洞之外,大企業為爭取這項獎勵所說的理由也不充分。有大企業說,大企業能幫中小企業忙,所以該得額外獎勵。然而中小企業也可以主張它們是幫大企業忙。在大小型企業相互合作的情況下,彼此互有貢獻,並且都因而得到報償。只有當大企業得到的報償小於它的貢獻,也就是有外部利益,而且這外部利益比例上還相對大於中小企業所提供的外部利益時,大企業才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而目前我們並未能看到這樣的證據。

也有大企業說,我國的稅負太重,使它們難在國際上競爭。這就算是事實,難道中小企業就沒這問題嗎?在我國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之比例低於其他主要國家,而大型企業也沒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況下,若大企業真因稅負高而無法在國際競爭,我們該做的是檢討大企業的經營,而不是給大企業更多優惠。

也有大企業說,我國和很多國家沒有租稅協定,在外國繳的稅無法在國內抵稅,所以盈餘的實際稅率較高。這說法有點道理,但受其影響的是所有跨國經營的企業,而不限於大型且符合營運總部條件的企業。因此政府的首要對等應是加緊和其他國家簽租稅協定,而不是只對大企業或營運總部減稅。

不該只對大企業減稅的道理並不複雜,政府輕率附和執政黨籍立委提出對大企業減稅的條款,而引起這麼大的爭議,主要原因是我們對政策和相關的問題研究不足,公開的討論更不足。這個議題爆發後,大家才知道有這麼多爭議,政府也才知道改正。反而產創條例還有很多其他問題,包括國發基金的監督不足,以及產業園區有太多行政裁量權並可能侵害人民權益等等,政府迄今卻未重視而改正,甚至又匆促加了一個也未經充分討論的獎勵就業政策。這些草率的政策現在若藉獎勵大企業之爭議的掩護而立法,未來的必將爆出更多爭議和傷害。所以我們再次建議政府,不要急著通過這項問題很多的產創條例。


王振堂:損失5億 能賺500億
* 聯合報╱記者陳曼儂/台北報導 2010.02.26

「我現在還抱希望」,宏碁董事長王振堂昨晚親上談話節目,強調大企業營運總部租稅優惠絕對不能從產創條例刪除,他說,「這是個活棋」,大家必須思考:台灣企業變成龍頭後,是當它畢業了讓它出走?還是頭才伸出來就把它砍掉,這樣才平等?

王振堂在「2100掏新聞」現場節目隻身奮戰,他表示,經濟部要刪產創條例卅條,可以理解,不過他們現在還在努力,「聽懂我們話的人越來越多」,現在只能寄望立法院支持這項條文。

王振堂表示,龍頭企業對整個產業鏈影響很大,產創卅條就算稅收會損失五億元,卻有吸引全球產業五百億元效益,給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百分之十五的營所稅優惠是一個「活棋」,政府可以再定配套措施,但不要在還沒定出詳細辦法前就直接刪除卅條。

王振堂強調,企業們不是要「免稅」,很多國家營所稅率都在百分之十五左右,他們只是想要「一個符合全球龍頭企業的簡單稅率」,大家都樂意繳稅,反而會增加稅收。

王振堂說,台灣有很多優勢,絕對能夠像中國、印度一樣崛起,只要「關鍵的時間做關鍵的決定」,現在正是討論未來十年產業的關鍵點,世界上的龍頭企業並不多,各國都在爭取,因為龍頭企業可以帶動相關的產業鍊。

王振堂說,政府只會用「政治的腦筋作經濟的問題」,「我們每天打仗、他們每天坐辦公室」,「企業界還要等多久?」


郭台銘:爭公平 不能獨厚外資
* 聯合報╱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 2010.02.26

產創條例草案三十條確定刪除,鴻海昨天表示,卅條的租稅優惠不是重點,鴻海原意只是希望租稅公平,不要只有外商才能享租稅優惠、國內企業反而遭到差別對待。

產創條例草案三十條引起鴻海、宏碁大老闆不滿,外傳鴻海也將抵制,不打算投資高雄港運籌中心。鴻海原先規畫在高雄港設立運籌中心,將來貨物可改經高雄港發貨,以增加高港貨運量。

不過,鴻海日前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是否投資高雄港,「僅在資料收集與研究的階段」。

鴻海昨天聲明,「租稅公平是努力方向,但何謂租稅公平,仍須釐清;此外,國際商業環境競爭激烈,若政府施政,對企業投資與競爭力提升能有更深的考量,會更好。」

但鴻海主管澄清,若將產創條例草案三十條刪除與鴻海總部遷離台灣牽連,「恐怕誤會大了」。

鴻海主管強調,郭台銘曾說如果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得享15%營所稅租稅的優惠,排除本土企業適用,等於「把自己的孩子當草」,要大家看看韓國是怎麼樣支持企業的。郭台銘當時曾憤怒表示,如果是這樣,鴻海馬上遷離台灣。

鴻海指出,郭台銘的當時原意是指政府租稅政策必須公平,外國企業來台與國內企業的稅制不能有差別待遇。


ETC通行次數突破5億
*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即時報導 2010.02.26

遠通電收今天表示,2月10日ETC上路屆滿四周年,累計使用車次跨越5億車次里程碑,貢獻25億元的環保社會價值。遠通電收再次呼籲政府,應將ETC用戶創造的環保效益價值回饋給ETC用戶,給予ETC差別費率,通行費八折優惠。


李家同:重基礎 別談創新
*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謝佳雯/台北報導 2010.02.26

總統府資政李家同昨(25)日再扮烏鴉,他要馬總統反省,為何無法像法國總統薩科茲一樣,一出國就能為業者爭取幾百億美元的工業貨品訂單,他也「苦苦哀求」政務委員尹啟銘與經濟部,不要再談創新了。

經濟部工業局昨天歡度40周年慶,工業局迄今誕生的十名工業局長,除了首任局長韋永寧已不在人世,現任經濟部長施顏祥到監察院報告外,其餘八位局長統統到齊,高齡93歲的第二任局長虞德麟提到此次回娘家。

李家同過去是工業局「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計畫」的靈魂人物,昨天他不改針砭時事本色,一上台就說,薩科茲每回出國都會為法國爭取價值幾百億美元的工業產品訂單,韓國最近也才打敗日本日立、美國GE,取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204億美元核能訂單。他說:「我們的總統應該檢討,為什麼沒有能力一出國,就帶回幾百億美元訂單?」

話鋒一轉,他也呼籲,台灣應該要重視古老科技,基礎技術做不好,別侈言談創新。李家同一面說,一面「苦苦哀求」一旁的工業局長杜紫軍不要再談創新了,讓坐在標榜工業局未來十年新任務是「創新加值、登峰造極」背板前的杜紫軍有些尷尬。隨後,李家同還呼籲「工業局前局長」之一的尹啟銘,要重視台灣的古老科技。他並以開玩笑的語氣對杜紫軍說:「希望局長聽懂我說的話。」

台長: 台北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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