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震生 2009/10/18
塞內加爾(Senegal)總統瓦德(Abdoulaye Wade)近日宣布將在二0一二年競選連任,這是繼去年十一月阿爾及利亞(Algeria)及今年八月尼日(Niger)兩國修憲取消總統任期限制後,又一位現任總統在兩任任期屆滿之前,決定持續掌權。阿爾及利亞的布特佛利卡(Abdelaziz Bouteflika)已經在今年四月成功贏得選舉,尼日的坦加(Mamadou Tandja)則有資格參加原訂在下個月舉行的總統大選,但目前是否如期舉行尚在未定之中,無論如何坦加都將繼續執政。
瓦德雖然沒有修憲取消塞內加爾憲法總統兩任任期限制的規定,不過由於二00一年瓦德就任之初將總統任期由七年改為五年,因此當他在二00七年贏得修憲後的第一次總統大選後,瓦德宣稱在新的憲法下,他還可以再參選一次。這和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及喀麥隆(Cameroon)的修憲手段如出一轍,就是總統兩任的任期限制以新的憲法為準,之前的任期不在計算之內。即使瓦德的參選並不會和實際的憲法條文牴觸,但卻再次讓非洲民主鞏固的前景蒙上陰影。
回顧大部份的非洲國家在一九六0年代之初,都曾經採取多黨民主政治,但許多獨立建國的英雄並未讓民主政治步入正軌,反倒是著手修改憲法。他們或是實行一黨政治,或是將任期限制與消,更有直接宣布自己為終身總統者。隨之而來的軍事政變也沒有改變這個趨勢,軍人帶領的新強人政治當然沒有任期限制的考量,他們往往是在下一個政變中被推翻或暗殺後,才交出政權。
九0年代初期第三波民主化席捲非洲,在民意高度反對政治人物眷戀職位的情況下,新的憲法又再度將總統任期限制納入條文中。然而,到了九0年代末期,當這些新選出的總統兩任任期屆滿之際,又開始出現修憲延長任期或是取消任期限制的行為。經過十多年來的發展,我們大致可將其歸為以下幾類:
一、 兩任任期屆滿總統依法去職的國家
截至目前為止,非洲國家總統兩任任期屆滿依法去職的國家,包括了貝南(Benin)、迦納、馬利、維德角(Cape Verde)、聖多美普林西比(Sao Tome and the Principe)、坦尚尼亞(Tanzania)、肯亞(Kenya)及獅子山(Sierra Leone)等。在這幾個民主國家中,貝南是第一批推動多黨民主政治的國家中,唯一現任總統輸掉大選、又再贏得兩任任期並在任滿下台者,具有指標性意義。迦納的前軍事強人羅林斯(Jerry Rawlings)不但主導多黨民主化,也在任期屆滿後見證該國的第一次政黨輪替,隨後當選的郭佛(John Kufuor)則是兩任任期完後讓迦納經歷二次政黨輪替。肯亞曾在二00八年的總統大選發生動亂,獅子山則是走出內戰陰影不久,其政治穩定尚待觀察,其他幾個國家兩任總統任期限制不僅是憲法規定,亦已形成政治慣例。
二、 兩任總統任期屆滿前修憲延長任期,總統在第三任任期屆滿後去職的國家
非洲僅有一個國家的總統是透過修憲完成延長任期的程序,但又在延任一屆後,選擇退休,這就是納米比亞(Namibia)的努菊瑪(Sam Nujoma)。納米比亞是非洲展開民主化之時(一九九0年),方才新獨立的國家,代表反抗殖民統治的西南非人民組織(South West African People’s Organization,簡稱SWAPO)領袖努菊瑪享有極高的聲望。這位開國元勳的地位難以取代,因此他的修憲取消兩任任期限制,並未在國內有太多反對的聲浪。不過,他在二00四年第三任任期屆滿前,是否真會退休,仍然引發多方的揣測。最終努菊瑪選擇長期戰友柏漢巴(Hifikepunye Pohamba)接棒,讓他能順利交出政權。
三、 兩任任期總統企圖修憲延任未果而依法去職的國家
非洲南部的尚比亞(Zambia)和馬拉威(Malawi)兩個鄰國在九0年代民主化後的首次多黨選舉中,分別讓長期執政的強人孔達(Kenneth Kaunda)和班達(Hastings Banda)敗選下台,但接替的反對黨候選人齊魯巴(Frederick Chiluba)和莫魯士(Bakili Muluzi)在掌權後卻想要修憲延任。此舉不但未獲國會支持,也引發社會反彈,最終僅希望能靠指定接班人參選總統,來延續其政治影響力。不過,兩位接替當選的總統並非傀儡、不受操控,更主動調查前任總統任內的貪腐情形。這些舉動讓許多非洲現任總統益加戀棧權位,以免下台後遭到清算。近年來最引起重視的是奈及利亞(Nigeria)在二00六年的總統任期修憲案,由於爭議性極高,讓奧巴桑喬(Olusegun Obasanjo)總統不願意對此議題公開表態。此修憲案最終在國會沒有獲得足夠票數的情況下胎死腹中,奧巴桑喬雖然失去繼續掌權的機會,但他已是奈及利亞唯一的兩任總統,為該國民主鞏固奠定良好機礎。
四、 兩任任期未滿已修憲將任期限制重新計算的國家
布吉納法索的龔保雷(Blaise Campore)總統自一九八七年取得政權後,於一九九一年首次多黨民主選舉中獲勝。隨後布國通過新憲,將總統任期改為七年,但仍保有兩任任期限制。由於採取新憲,龔保雷隨後在一九九八及二00五年兩度連任成功,新的任期至二0一二年為止。採取類似作法的還有喀麥隆的畢亞(Paul Biya)。在一九九0年代的多黨民主選舉中,他分別在一九九二及一九九七年兩度獲勝。不過,在一九九七年選舉前,畢亞於一九九六年進行修憲,將總統任期由原先的五年延長為七年,但仍然保有兩任任期的限制。由於這個新的規定不溯及既往,因此畢亞得以在二00四年參選連任,兩任任期至二0一一年屆滿。
五、 兩任任期未滿已修憲或在新憲中將任期限制取消的國家
幾內亞(Guinea)、突尼西亞(Tunisi)、加彭(Gabon)、烏干達(Uganda)、查德(Chad)、阿爾及利亞(Algeria)、尼日(Niger)等非洲國家都是在總統兩任任期未滿時,於本世紀出修憲取消任期的限制。其中幾內亞的孔德(Lasanne Conte)和加彭的邦戈(Omar Bongo)雖然延任成功,但新一任任期未滿就已在去年底和今年夏天分別過世,未來是否會有規定總統任期的新憲或修正案,仍待觀察。突尼西亞則是將總統年齡限制為七十五歲,因此雖取消任期限制,但也不太可能產生終身總統。甘比亞(the Gambia)一九九七年的憲法原先有總統兩任任期的限制,依憲政慣例它並不適用於賈梅(Yahya Jammeh)的第一個任期,他應可再選兩次。不過,賈梅似乎早有長期執政的打算,因此在新憲送交公民投票時,就先將兩任限制刪除。
許多國家如賴比瑞亞(Liberia)、幾內亞比索(Guinea-Bissau)、中非共和國(Central African Republic)、蒲隆地(Burundi)、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象牙海岸(Cote d’Ivoire)、茅利塔尼亞(Mauritania)因內戰動亂或軍事政變而影響了文人民主政治的時程,即使其憲法中或許有任期限制的規定,但離現任總統兩任任期屆滿仍有一段時間,有些則仍未舉行選舉。其餘一些國家如埃及(Egypt)、赤道幾內亞(Equatorial Guinea)、多哥(Togo)、辛巴威(Zimbabwe)等原先就沒有總統任期的限制,也就沒有修憲延任的問題。
非洲總統企圖修憲延長任期或取消任期限制的原因很多,但歸納下來不外乎以下幾點。第一、個人的權力慾望或是強烈的使命感;第二、擔心個人離開職位後會遭到查辦或清算;第三、領導中心的改變會引發政局的不穩定;第四、接班人的安排未盡順利或接班人權力基礎尚未鞏固。若是政治人物真有政績表現,或是無可或缺,他們仍有可能在離職後再參選角逐大位,或是在其他職位上作出貢獻,但大部份都是為了私人或家族的利益而想盡辦法延續政治生命。對照之下,那些依法在兩任任期屆滿就下台的總統,即使任內政績平平,卻已對非洲的民主政治作出基本的貢獻。瓦德總統任內表現不俗,如今年事已高,為何不為自己留下好的名聲,替非洲民主政治樹立典範?目前離二0一二年的大選仍有兩年多,應可對此重要決定再作考慮,以避免對非洲民主政治造成負面的衝擊。
■ 非洲「後衝突社會」的省思
* 嚴震生 2009/09/13
非洲自九0年代起內戰衝突不斷,遍及西非、中非及東非各國,飽受戰爭衝突所苦的國家包括賴比瑞亞、獅子山、剛果民主共和國、蒲隆地、盧安達、烏干達、蘇丹、索馬利亞、莫三比克、及安哥拉等。另外,幾內亞比索、茅利塔尼亞、查德、中非共和國、及剛果共和國亦曾經歷動亂不安。這些戰爭和動亂不但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更重挫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衝擊其族群社會的融合,因此如何在衝突結束後,達成和解,以確保這些社會不再重蹈覆轍,就成為後衝突(post-conflict)研究的分析重點。個人目前進行田野訪談的賴比瑞亞和獅子山兩個西非國家,在上世紀末期和本世紀初期經歷內戰衝突長達十多年,雖然分別在六、七年前結束內戰,但仍未完全走出後衝突社會的陰影。
後衝突分析的時間點通常以停火協議為基準,不過由於許多交戰團體不斷違反停火協議,因此有時亦以聯合國維和部隊的進駐時間開始計算。這段期間的首要工作是解除武裝和解除動員,就是移除造成衝突的工具和人員。解除武裝若是未受監督、執行不能徹底,叛軍很有可能在未來拾起藏匿的武器繼續製造動亂,安哥拉九0年代初期未能有效解除叛軍的武裝,讓該國的內戰再啟,人民多經歷十年的社會動盪。
接下來的是政治秩序的建立與和平的維持。在非洲若沒有聯合國派遣維和部隊(Peacekeeping Operations,簡稱PKOs)的進駐,停火協議容易遭受破壞,政治秩序無法建立,和平更是難以維繫。雖然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成員經常是各有盤算,但除了少數特例外,它們對於通過決議、授權成立維和部隊及提撥經費,來協助非洲內戰衝突國家建立秩序,倒是有所共識。賴比瑞亞的聯合國維和部隊(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Liberia,簡稱UNAMIL)至今仍然未撤離,獅子山則是在聯合國維和部隊(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Sierra Leone,簡稱UNAMSIL)撤離後,靠聯合國和平建立基金(UN Peacebuilding Funds)支持的新機制─The United Nations Integrated Office in Sierra Leone (UNIOSIL)繼續協助該國達成和平穩定。
政府機制和政治制度的建立,是後衝突社會的第三個議題。對非洲國家來說,這是希望政府能夠順利運作,並透過新的憲法,建立各方都能接受的政治制度,讓不同的政治力量都有政治參與,將導致內戰衝突的因素降到最低。奈及利亞是多元族群社會,聯邦體制和更細膩的地方分權,加上總統和副總統必須來自不同的區域、總統當選人的選票必須有全國性等規定,讓它雖不時經歷族群衝突或地方抗爭,但都不致於惡化成為過去近乎種族滅絕的內戰。賴比瑞亞和獅子山總統選舉採取兩輪的絕對多數,則是希望產生普遍能夠接受的國家領導人。
後衝突社會重建的第四個議題是難民的回歸及叛軍重新融入社會,前者是流離國外的難民之重返,後者則是希望透過各種教育、職業訓練計畫、創業基金等,讓叛軍在放下武器後,可以回到社會。難民重返後,若其家園遭到破壞,政府是否應該提供賠償金,協助重建,是目前賴比瑞亞和獅子山仍然在辯論的議題。部份叛軍加入政府軍,從敵人變成同志,磨合是否平順,為最重要的考量。此外叛軍解甲後,是否能享受退役軍人的待遇,則是棘手的問題。
第五個議題為民主選舉和民主鞏固,民主選舉若不能達成「自由、公正、透明」三個基本要求,將會影響新政權的合法性。國際觀選團的背書,確實有其必要。獅子山在內戰結束後已舉行兩次總統選舉,並經歷民主鞏固要件的政黨輪替,賴比瑞亞的鐵娘子強森─瑟麗芙(Ellen Johnson-Sirleaf)女士目前聲望仍高,且是國際社會最能接受的賴比瑞亞政治領袖,但她年紀已近七十,又沒有明顯具威望的接班人,若是明年年底大選她不參與,是否會有軍閥或其他人權記錄不良的政治人物出線,讓人擔憂。
最後一項,但也是非洲後衝突社會最受重視的議題或過程─如何在內戰衝突後達成社會和解及轉型正義?其中真相和解委員會的成立幾乎已成必要。在和解的重要考量─轉型正義中,有恢復正義、追溯正義和報復正義之不同看法,真相和解委員會必需有共識。賴比瑞亞的真相和解委員會沒有按照其組織成立的法律規定,讓加害人和受害人進行面對面的對話,使得各項指控或是否認都無法經過交互質問而有所釐清之前,就在今年六月公布報告,讓受到指控的加害人可因程序缺乏正義,而拒絕接受該委員會的陳述。更嚴重的是該委員會有成員對報告持不同意見,並發表其個人看法。這份沒有共識的報告,讓真相和解委員會失去公信力,不但真相不明,更無法達成和解,成為該國未來和平穩定的隱憂。
賴比瑞亞和獅子山在內戰結束多年後,到處仍然可見戰爭留下的斷垣殘壁及廢墟,百廢待舉,基礎建設的重建仍是舉步維艱,但人民對內戰衝突的厭惡和唾棄,至少讓他們不希望再被政治人物利用,而願意努力經營一個沒有戰爭恐懼的未來。從後衝突社會的研究來看,若所有造成過去戰爭衝突的因素都已消失,後衝突社會就成為正常社會,但從這兩國目前的情況看來,顯然要脫離後衝突社會還有很長的一段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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