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電視螢幕,依舊可以感同身受來自故鄉的一群農民,如何以斗笠抵擋夏日攝氏三十幾度的火舌,如何以離開土地的嫩綠秧苗當陳情狀,如何以身體伏貼地面的儀式,露宿凱達格蘭大道,乞求當年他們以投票行為所圈選出來的馬政府,傾聽稻穗最單純的聲音。
令人遺憾與不捨的是,這些農民代表進入總統府後,府方竟然只願花兩分鐘的時間,且派一位與值日生身分相當的人員接下陳情書了事。面對視農民如草芥的野蠻政府,瞬間閃過腦海的竟是這首已收入全國小學語文教材多年,由唐代詩人李紳所寫的《憫農》詩。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
這首連一二年級小朋友都能琅琅上口的唐詩,此刻在號稱已邁入民主國家的台灣,讀來格外的刺耳。事實上,李紳的《憫農》詩不僅僅是這首而已,另一首《憫農》詩,此刻讀來尤其諷刺。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若非農民一步一腳印與平日的勤勞汗水,「一粒粟」又如何能透過土地的滋養進而產出「萬顆子」的效能呢?然而,這首詩的精華卻在末段──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悲天憫人的詩人李紳筆鋒一轉,暗喻執政者在政策上的缺失;即便舉國上下可以開闢的土地全被開闢成良田,一到秋收季節,放眼所及,金黃稻穗也堆得滿坑滿谷,可是這些生產餵養國人糧食的基層農民,最後卻被不公平的社會制度所犧牲,甚至活活餓死。
詩的精妙莫過於此。這首雖未收編進小學語文教材,但是此刻讀來反而比另一首更具震憾力。顯然,自古以來農業政策或社會制度上的不公不義,才是複製農民悲慘命運的元兇。整個《大埔事件》在我看來,活脫脫就是變調民主的縮影與犧牲品。
若說抽乾一池水塘的蓄雨量,可杜絕微風對月的糾纏;此刻,我們又該如何以一首《憫農》詩的力量,進駐一座島嶼的心臟,續以鯨豚的肺活量,傾聽來自海洋、陸地與高山的吶喊?
唯利是圖的短視政客和大財團,再鬼斧神工,也僅能以炸藥或怪手移山填海,用它來造鎮、蓋大樓或工廠,卻無法以它還原一塊溼地或一座雄偉的高山;面對哀鴻遍野的稻苗與農民被強行徵收的土地,沒有用的苗栗縣兒女──我,也僅能以禿筆疾書,如鋤如犁,留下感嘆的秧苗幾株。
下面的留言似乎對通俗的政治常識缺乏認識。
首先,引用名人訴諸權威又如何?就拿美國總統來說好了,最近有雷根和克林頓,在八年任滿仍維持高支持度,即便性醜聞亦無妨。
要檢視馬英九的乏能,不用什麼放大鏡。
此外,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總統公佈法律只是程序性的職務,並非擁有核可與否的實質性職權。
亦即,公佈法律是總統的義務,他必須依法公佈,不能延期、擱置、修正或否決。
前面留言說的「退回立法院要求重新表決」,是個笑話。
至於「總統當然可以不必一定要照著發布」。很抱歉,總統當然不可以。
再者,容我說明一下,我國政制,總統是有實權的。沒有實權的話,陳水扁也不會得到這麼多錢。所以,不必幫馬英九擦這麼乾淨。
我國中央政府的實權機構是總統府,總統透過國家安全會議以及對行政院長的任免權,對行政院的大小法案和預算案完全掌控。各種案子在關鍵時候都必須先上呈國安會。在中國國民黨多數控制立法院的情形下,這些法案也會透過總統召集的正式會非正式會議,譬如說「五人小組會議」,對爭議性案件作成決定。
像農村再生條例這麼重要的法案,國安會都會好幾次向總統報告,請總統裁示或者告知立法進度。這下子出了漏子,還敢說只是立法院的責任?這種話我看連馬英九自己都說不出口,擁馬部隊也不必這麼貼心吧!
至於民主進步黨缺席審查,被認為不配稱為最大反對黨。這是政治學白癡的語言,不要看著報紙直接剪貼學語!這個地球上民主國家早就有無數的國會審查先例,為了凸顯法律理念的差距,反對黨會做出各種手段。
就算對民進黨做任何事情都看不順眼,而對中國國民黨的失能就非得粉飾找理由不可,你自己心裡怎麼想都可以,但是拿出來獻曝之前,請千萬注意「藏拙」的美德。
藏拙很重要。對自己誠實也很重要。
觀察一個人的前言後語,就可以瞭解一個人。嘴巴上怎麼講都沒用,部落格的文字刪不去他人的記憶。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藍丁對政治學和憲法的認識相當淺薄,卻為了掩飾馬英九的乏能而勇於曝短,並且還須要裝著一副中間選民的模樣,甚至質疑別人貼標籤。
有種就像范藍欽一樣,對自己的文字和想法稍稍負責。話說回來,別人無所謂你怎麼想的,好嗎!
我能瞭解投給馬英九的選民此時該有什麼樣的心情,不過,自己回去檢討就好,不要到處找藉口,徵求同情。
想起以前你說的,戰場上不追窮兵。
是沒錯,所以我上一則留言已經下手很輕了。
雖然他還故意誤解我對行政院退回法律案的說法,我大可在這些問題上猛追,這傢伙不可能在政治學上挨得住我一頓打。
不過,通常我不會回應別人有意或無意誤解我,那是網路嘴砲的主要原因之一。
打網路嘴砲很浪費生命。
一個人看不到自己的錯,死命辯駁,通常不會獲得教誨,我也懶得費心。更重要的是,我不追窮,如妳所說。
我毫無追求戰勝他人,駁倒他人的樂趣。只能說這些藍丁很魯勇,明明看起來就有點綠的地盤,還敢過來囂張。這種人該受點教訓。
不過,我還是站在勸導的立場下筆:人要懂得藏拙,要懂得誠實面對自己。如果看到我寫的文字就火冒三丈,那就太可惜了。相反地,如果是我,遇到有人這麼點我的錯,我會躬身請益。
好好的成長機會他就這樣放掉,腦袋裡只塞得下一堆雞毛蒜皮的風花雪月。差不多這就是我和藍丁的根本區別。
其實也不必這麼寫啦!雖然是妳自己的板子,有妳自己的風格和要求,不過如果問我看法,我想就算了吧!
原則上我懶得爭辯,贏在口舌之間又如何?如果對方願意學,那麼花點時間告訴他點什麼東西,還算有點小貢獻;對方不可教,就算有鐘點費我也提不起勁,更別說浪費時間跟他瞎蘑菇?用我朋友常說的,人家就算爭不過你認輸,轉過身去依舊他原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