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外頭依舊有風有雨,還是要祝福大家:
中秋佳節愉快!
至於文字部分,還是得等我慢慢吃完烤肉,等假日有空再回來找時間補寫囉。
真實版的「姐弟戀」。
時空背景:
民國70年一所濱海小學。
故事應該從「她和他」匆匆結婚的那一刻開始說起。
王老師的年紀大康老師足足有八歲之多。或許奉女成婚,多少有些許勉強,幾年不到情海生變。
據先生描述,王老師平日在校,作風就非常剽悍,尤其在對待「小丈夫」方面特別的明顯。當時她為了防堵年輕丈夫在感情上走私,一開始是從管控丈夫的薪水著手。每回薪水一下來,就由王老師代為蓋下先生的印章直接取走。
據說,讓人看不下去的事情還更多,除了平日愛與同事斤斤計較之外,她還會私下將學校的公物──粉筆,一盒一盒的偷偷帶回自家開設的那所幼稚園。也或許,就是平日這種貪小便宜、公私不分的個性,讓人打心底瞧不起,搞到最後,同事們乾脆幫著隱瞞她先生早已另結新歡這件事。
直到有一天,她發現狀況不對時,這位年輕貌美的情敵早已身懷六甲。後來,為了保住先生的飯碗,只好在地方有力人士的斡旋下,讓先生外遇的新歡,藉由調校讓這段不倫的婚外情話題降溫。
幾個月後,新歡順利產下一個白白胖胖的男嬰。至於平日就已感情不睦的王老師和康老師,這下子吵得更兇、更狠。
兩人無論在家或在校,幾乎都是形同陌路。最後,康老師乾脆搬離住處,直接到外頭和「小老婆」公然姘居。她為了挽回先生的心,軟硬方法都使盡了。只是,男人一旦變心,理由往往就是──沒感覺了,擺明不愛妳了。有幾次在開會現場,她甚至還公然遷怒學年其他同事,為什麼事前一面倒,全幫著先生隱瞞這件天大的「缺德」事?
有一回,同在教育界服務的兩個女人,不巧在鎮公所舉辦的研習會場上狹路相逢,據先生當年的描述:
大老婆看到這位昔日的女同事,瞬間像惡虎撲羊般,一個劍步衝了過去,一手揪住對方的頭髮,一手試圖抓花她那張平日看起來楚楚可憐的臉。大老婆使盡平日所積壓的怨氣,將小老婆按壓在地。當然,這廂身為小老婆的她,也絕非是省油的燈。她來個大翻身,雙腳奮力一踹,把大老婆踹得重心不穩跌倒在地。正當兩人再度爬起,揮拳扭打到昏天暗地之際,聞聲而至的雙方同事,還得費上好大的力氣,和一番唇舌功夫,才能勉強將兩個廝殺中的女人稍稍架開。
事後,有女同事看不下去,就私底下詰問康老師:
「既然嫌她年紀比你大,帶出去看起來像你媽,當年就不要虛情假意把人家娶回家?等孩子都落地了,才以這種不是理由的理由拋棄她。」
「當年,要不是她主動以身體勾引我,才不會跟她上床,要不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名分,我也不會跟她結婚。」康老師為了離婚,連這樣絶情絶義的狠話都說得出口。
我好奇的問先生:
「既然康老師都不愛她了,她為什麼不乾脆離婚算了?更何況她又不是沒工作能力,幹嘛要讓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公然在外頭帶著另外一個女人糟蹋自己?」
先生聽完後,笑著跟我說:
「她才不像妳這麼『厲害』這麼有『想法』。」
「她的個性向來都非常好勝,她甚至四處放話說,就算一輩子守活寡,也不會跟康老師簽字離婚。康老師休想在她有生之年,把外頭那隻狐狸精和那個野種扶正。」
直到前幾年,從同事口中輾轉得知,王老師的女兒已嫁為人婦並生下孩子。然而,早已升格為外婆的王老師,依舊堅持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就為了穩住她「大老婆」的身分和位置。
聽到這兒,坦白說,我和先生除了無言還是無言。或許清官難斷家務事,情感的事,只有當事人知。至於我們這些外人,就當它是看一齣戲,一齣「夢幻人生」的戲劇。
寧兒
後記:
這是一篇舊作,各位文友就讓我打混一下咩!因為,最近花非常多的心思在這個新帶的班級上哦!畢竟,教師才是我的本業,把教師分內的工作做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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