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台灣貪污腐敗,並竭盡所能的掠奪外,歧視台灣人,對待台灣人民更是極為霸道無理,愛用權力胡作非為,這勢必會逼得台灣人民起來反抗。其中有名的是「左營事件」、「新營事件」、「布袋事件」、「員林事件」等等,乃至於最後終於發生228事件出來。所以228事件絕對不是如那些高舉要了解228真相,卻扭曲228歷史的人所說的偶發事件,而是歷史上必然會發生的類似事件。
中國政府警軍的跋扈,由以下歷史可知。1946年2月1日中國政府的警察,以捉嫌犯為名,闖進戲院胡亂開槍,隔天,駐左營的海軍軍人繼昨天槍殺當地民眾事件後,又以槍威脅郭區長。11日中國軍人彭姓上尉為爭鹿港機場接收物品存單,而大鬧彰化市。同年2月18日中國政府派令的高雄警察局長,向台灣商人低價購物不遂,非常霸氣的當街開槍射擊。
1946年3月12日,中國政府新竹專賣支局中國人科長,為檢查專賣品而胡亂打傷台灣人。1946年7月11日數名國民黨軍人搭乘公共汽車不買票,驗票時又拔槍示威,引起糾紛。諸如此類〔官逼〕的橫行霸道,壓迫人民之行為,可說不勝枚舉。
有越來越惡劣的〔官逼〕,人民自然會起來〔民反〕。因此,1946年4月16日中國政府軍警包圍布袋鎮,與人民發生衝突,軍警以機槍掃射鎮民,史稱布袋事件。同年1946年8月11日新營警員持槍驅散野台戲,與觀眾發生激烈衝突事件,史稱新營事件。這樣〔官逼〕是最直接了當的刺激,所有的積怨和不滿都因而加速激化,逼得人民起來〔民反〕,對抗暴政。
回看1947年2月27日中國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打傷婦女林江邁,擊斃陳文溪,而後引發全台灣反中國政府的種種活動,史稱228事件,我們會發現那幾乎是類似的事件。我們可以非常清楚的確定228事件是歷史的必然事件。
228事件之所以會如蔓延到全台灣,其實是〔貪污腐敗〕、〔掠奪全體台灣人民財產〕、〔省籍歧視〕與〔官逼民反〕四個因素在1947年初更強烈的施壓在台灣人民身上,才引爆起全台灣人民的積怨。列舉228事件當月與前一月重大事件如下:
1947年1月9日中國政府宣布,台灣的土地稅提高百分之三十,引起很大民怨。
1月10日中國政府宣布,新憲法不能適用於台灣,否定台灣人自治權利。
1月12日中國政府宣布,將裁減20%機關員工,用來安插新統治者人員。
1月13日中國政府在台灣接收350萬箱火柴,運往中國牟利,造成火柴荒。
1月15,16日在台灣絕跡多年的天花和霍亂,又開始流行。
1月23日中國政府在台灣揮霍無度,台灣銀行開始大量發行千元、萬元本票,台幣膨脹情形惡化。
2月1日中國政府宣布,拍賣沒收日產的政策。台灣人民的抗議無效。中國政府每噸1200元徵收台灣石炭,再以一萬元轉賣到上海。
2月2日米價哄抬,民間組織台灣民眾反對抬高米價行動團,散發傳單抗議。
2月3日台北松人停車場司機和檢票員,遭二十餘名士兵毆打,公車員工罷工。
2月5日中國政府將台灣米穀大量運往中國,造成台灣米價由每斤1元暴漲為42元。2月6日中國政府調漲台灣電費一倍。
2月12日中國政府禁止黃金、外幣買賣,黃金黑市突破五萬元,糧價越來越貴。人民導報報導︰高雄地區米價高昂,多次發現僵斃路上之餓莩。
2月13日台北市數千位民眾遊行示威,高呼︰我們要米糧,我們要吃飯!
2月15日中國政府隱瞞事實,粉飾太平,召開記者會否認通貨澎脹。2月17日在台北市實施米配給。
2月18日中國政府計畫標售日產房屋,租用住民散發傳單抗議。中華日報報導︰專賣局總局及各分局,均曾在接收時有舞弊情事。
2月20日台幣與法幣的兌換率1:35。至此中國政府實施經濟緊急措施方案,反而使民生經濟益形凋敝。
2月25日,中國軍人在花蓮縣強行佔用一輛巴士,司機憤而將巴士開離公路墜海。
2月27日中國政府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打傷婦女林江邁,擊斃陳文溪,此為228事件的開始。
以上228事件發生前的那兩個月所發生的事,大致上可以看到造成人民憤怒的〔貪污腐敗〕、〔掠奪全體台灣人民財產〕、〔省籍歧視〕與〔官逼民反〕四個因素,此時以非常快速和激烈的刺激著台灣人民,台灣人民的憤怒此時已然全被逼出來了,一個司機居然不惜犧牲生命,也要消滅中國軍人,這種極度憤怒已經普遍在當時台灣人民心中,此時發生228事件,可說是必然了。中國國民黨政府的罪大惡極,可說是天人共憤的了,也難怪中國人民會拋棄中國國民黨,那不是沒有原因的。
以上還沒有談到中國官員與中國移民帶來的霍亂鼠疫天花等衛生問題,以及其他經濟和政治政策的缺失(如通膨)。光是這四大因素,就足以造成人民起來反抗了!!
一些醜化228的論點常會提到台灣的地痞與混混,其實日本時代台灣的地痞與混混是很少的,後來是因當時中國政府在台灣各地製造失業問題,如政府機關排擠原來的台灣人,引用外省人,如社會物品資源也獨厚植外省人,讓很多台灣民間企業倒閉,很多台灣人民就此失業。這些因為省籍歧視而失業的台灣人,因在228事件中是無業而有報復外省人的惡行,就被醜化為地痞與混混。我們要問的是,是誰害這些台灣人變成地痞與混混的呢?今日何以這樣再次傷害的污衊他們呢?
今日中國國民黨只願意對〔官逼民反〕這部份做少許又表面的道歉,並將責任全推給陳儀等人,而有關〔貪污腐敗〕、〔掠奪台灣人民財產〕、〔省籍歧視〕、〔文化歧視〕等等部份卻死都不願意道歉,想盡辦法逃避中國民黨應負的責任。這自然與黨產是有一定關係,也與藍色鬥爭的鬥爭戰略有一定的關係,因為他們是唯黨利是圖的立場,道歉只不過是馬英九騙選票的手段,中國國民黨從來不在乎人民利益和人民需求的。
228事件前半段的問題癥結點是在中國政府身上,而非台灣人民,只不過,在有心人的扭曲下,編織黨國謊言將罪過全推給台灣人民,並刻意強調台灣人殺本省人的部份,而不提為何台灣人會這樣做的原因。想一想,這些枉死者已經死的夠冤枉了,還要這樣栽贓他們,這對死者是大不敬,對死者的家屬又是情何以堪呢?!
Ps.本文說的事實資料主要來自(
http://www.southnews.com.tw/%E9%A6%AC%E9%9D%9E%E7%99%BD%E8%B3%87%E6%96%99%E5%BA%AB/戰後台灣及國府重要記事(19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