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外交部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決的聲明
新華社報導,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簡稱仲裁庭)於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鄭重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一、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共和國時任政府單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提起仲裁。2013年2月19日,中國政府鄭重宣佈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此後多次重申此立場。2014年12月7日,中國政府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檔》,指出菲律賓提起仲裁違背中菲協議,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違背國際仲裁一般實踐,仲裁庭不具有管轄權。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中國政府當即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上述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
二、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目的是惡意的,不是為了解決與中國的爭議,也不是為了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而是為了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菲律賓提起仲裁的行為違反國際法。一是菲律賓提起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有關事項也必然涉及中菲海洋劃界,與之不可分割。在明知領土問題不屬於《公約》調整範圍,海洋劃界爭議已被中國2006年有關聲明排除的情況下,菲律賓將有關爭議刻意包裝成單純的《公約》解釋或適用問題。二是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中國作為《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程式和方式的權利。中國早在2006年即根據《公約》第298條將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軍事和執法活動等方面的爭端排除出《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三是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中菲兩國達成並多年來一再確認的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的雙邊協定。四是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中國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在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宣言》)中作出的由直接有關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的承諾。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了《公約》及其適用爭端解決程式的規定,違反了「約定必須遵守」原則,也違反了其他國際法原則和規則。
三、仲裁庭無視菲律賓提起仲裁事項的實質是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錯誤解讀中菲對爭端解決方式的共同選擇,錯誤解讀《宣言》中有關承諾的法律效力,惡意規避中國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的排除性聲明,有選擇性地把有關島礁從南海諸島的宏觀地理背景中剝離出來並主觀想像地解釋和適用《公約》,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明顯錯誤。仲裁庭的行為及其裁決嚴重背離國際仲裁一般實踐,完全背離《公約》促進和平解決爭端的目的及宗旨,嚴重損害《公約》的完整性和權威性,嚴重侵犯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和《公約》締約國的合法權利,是不公正和不合法的。
四、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仲裁裁決的影響,中國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仲裁裁決的主張和行動。
五、中國政府重申,在領土問題和海洋劃界爭議上,中國不接受任何協力廠商爭端解決方式,不接受任何強加於中國的爭端解決方案。中國政府將繼續遵循《聯合國憲章》確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包括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和平解決爭端原則,堅持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國際法庭今公布「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結果,中華民國總統府以新聞稿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常設仲裁法院今天公布結果,稱中國大陸在9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而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在內。
總統府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政府在此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
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中華民國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總統府在此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以下為總統府回應全文:
中華民國政府對「南海仲裁案」之立場
105.7.12
有關菲律賓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提起的仲裁,目前仲裁庭已對「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斷。
我們在此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我們在此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我們再次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我們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讓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我們主張,關於南海的爭議,應該透過多邊的協商,共謀爭端的和平解決。我們也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
對於仲裁法院今天公布南海仲裁案結果,總統府說,原定14日出發至南海巡弋的海軍康定級艦,將提前至明天出發執行巡弋任務。
「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常設仲裁法院今天公布結果,稱中國大陸在9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而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在內。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晚間在總統府舉行記者會,表示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對於仲裁判斷「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黃重諺表示,仲裁案結果揭曉後,總統蔡英文已邀集行政院長林全、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外交部長李大維、內政部長葉俊榮以及相關幕僚開會。
黃重諺說,原定14日赴南海進行巡弋任務的海軍康定級艦,稍早也決定提前一天也就是明天出發,執行南海巡弋任務。
南海仲裁案結果12日出爐,表面上是中菲兩國之爭,但背後卻是中美兩國博奕。美國要實現重返亞洲策略需要一個充分的理由,而南海問題就成為其切入點。
南海仲裁為美國介入提供理由
南海仲裁案雖然由菲律賓提出,實際上卻是透過將南海問題國際化,讓美國以「捍衛國際法」為名,介入西太平洋事務。反映出美國在南海問題上仍保留一貫「門羅主義」的思維,將南海問題視作中國侵略,並認為自己有權對此干涉。
早在仲裁案結果出台前,中美兩國已經分別在不同場合上「交鋒」,爭取國際道義支持。美方強調國際法和基於法治的國際秩序,希望各方遵守仲裁案的判
決,暗指中方應該遵守仲裁結果,美國亦可借「大義名份」參與南海爭議。中方官員和官媒則不斷強調,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強加給中國的,中國從未同意。而仲裁
庭對南海問題作仲裁,是自行擴權、越權審理,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以,中國不參與、不接受、不承認仲裁,並指結果是非法而無效的。
仲裁案合理性存疑 使問題更複雜
確實,按照國際慣例,國際仲裁必須在雙方同意下才能提交。而另一方面,中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款賦予成員國的權利,選擇不接受涉及海洋劃
界或領土爭端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在此背景下,菲律賓提出仲裁本身就不合情理,且仲裁庭確實沒有管轄權,仲裁結果的合理性存疑。在中國不承認其結
果,仲裁不合情理的情況下,問題只會變得更複雜,也無助解決爭議。相信菲律賓也不會以為仲裁案結果對自已有利,就可以取得南海問題的主導權。其目的明顯是
為美國介入南海問題提供理由。
由始至終,南海仲裁都只是美國重返亞洲政策的一個手段,它無助於解決問題。實際上,要長遠解決南海問題並不容易,領土主權爭議從來不是能輕言解決
的。但其中一個前提是美國必須在南海拋開「門羅主義」思維,認識到自己的介入反而使問題變得複雜。爭議國則應該根據《南海共同行為準則宣言》和《聯合國海
洋法公約》等國際公約下,構建包括對話和談判等雙方都認可的方法解決問題,而非單方面提出仲裁,使問題變得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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