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离人们越来越远了,我觉得很丧气,一旦觉得很丧气我就没有了走到人群中间的勇气。于是我把房门紧闭,把手机关机,把空空的躯壳锁进屋子。面壁思过,做一次卢梭,找回在人间的感觉。
四天了,我没有找到,我很苦恼。
我知道自己不开心,久而久之,我却忘记了什么让我不开心的。
我想,问题就出在我彻底忘记了是什么让我不开心地。我的手指伸在空中,我看到的就是我的手指,我知道我的五指的手被空气包围,我却看不到空气。
公司让我交的文稿我至今未着一字,上午开机的一瞬间,未接来电的前三个都是刻薄女经理的质问来电,甚至我一个朋友的也接到了她的短信追踪,这是第三次跟她玩失踪了。我继续关机。我关机证明我可以将一切忽略不计。我知道我一向都有一种常人所没有的物我两忘的精神,因为我很容易相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这最后的一天,我肯定选择自己呆着儿。
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肯定不会思考“哪一扇门关上了,哪一扇门开着”。(上帝为你打开一扇门,就关上了另一扇门。)
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想我肯定忘记了饥饿,房租,有没有人爱我,被枪毙的文案和四十岁去哪条街讨饭的问题。
我忘记很多东西,相应地将想起很多东西。
明天是世界末日,于是我喝完左手边的这杯咖啡,趁我的嗅觉尚能够得着弱如游丝的香气,然后,我知道我将想起很多已经忘记的。
为了忆起,而先灭亡。这并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像涅槃重生。
这种行为经常被人称为“很神经质”,可我的固执和任性,依然像极了那年紧攥住乡下姥姥的手,死活不肯跟爸爸回县城的事情,那年我六岁。后来,我被不同的人称为“很神经质”,再后来,我已经习惯做很多跟神经质相关的事情,以至于成为传说中的孤家寡人。
终于找到了通往世界末日的路。
这其实只是一种非同于常规的游戏。如同人死了重生,重生了又死,如同佛家的轮回,如同你把一个孩子逗笑了又逗哭了,然而你忽视着这孩子哭或笑的表情后面那活了又死了的快乐,活了又死了的悲哀。
如果我是上帝,我不用去想关于“快乐”的生或死的问题;
可我是上帝的无知羔羊,我是那个被你欺负的孩子,不过我不想告诉你我在想什么。
我不想告诉你的是,关于自由地生或死,自由地快乐和悲伤,我想我哪一天可以死去,哪一天又自由地活着。我想我可不可以抛弃上帝他老人家的关怀,可不可以你让我笑时我可以哭,你让我哭时我反而笑了。
我可不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表情和生命。
假如你就是生活本身,我可不可以选择立即停止。
我清醒无比,我知道如果找不到快乐或者不快乐的原因,就等同于无法知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活在世界末日,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地制造世界末日,沉溺于一种不属于常人的极限游戏。
我的手和我的自以为是的脑袋还是存在于看不见的空气中,一直被淹没着,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我竟然失去了寻找稻草的兴趣。稻草往往还是可以救命的。
于是我找键盘。曾被我愤愤地摔打过的键盘这会儿有点儿像久违的亲人,如果我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所幸我能够得着我愤恨过的键盘。它还是目前我用得最方便的能连系手和脑的工具,比得上我所有的酒肉朋友,情人知已。我的手距离我的脑袋有一段时日了,当一切令我厌恶,世界末日来临,我知道我的手离我的键盘就到了我够得着的距离。我如卢梭一样开始从垃圾堆里翻找丢失的脑袋。
不擅饮却喜酒,苦闷至极,于是约酒友小聚,仍去习惯了的花非花,就着加了很多芥茉油的大拉皮,醋泡花生,喝蓝色洋河大曲。酒是平生最爱,有时笑着喝,有时喝着哭,做不成酒仙,就做一个酒疯子。
喜酒无它,因为酒能偶尔让我觉得我很自由。偶尔让我以为我很快乐。
酒风不好,因为酒到一定程度,我会以为我很快乐,很自由,无所顾忌,于是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快乐地大哭,让听的人手足无措,他们不知道我是因为自由而快乐。
昨晚谨慎,未敢多喝。怕失礼于人,因为他们叫我为哥们儿。
想来也是许久未醉过,也许久不曾有过关于自由的假想了。
继续郁闷。
想起那些渐渐淡忘的。灭亡是为了忆起。而不断地忆起就是一场又一场为那些灭亡而举行的葬礼。
我的葬礼很多,多到我都无法一一去描述它们的华丽,有的像《少年维特之烦恼》的隐密的痛并且又快乐着,有的像《红与黑》中因为欲望而无法摆脱的剪熬,有的正是《飘》中关于“心灵的爱情”和“头脑的爱情”的,关于得到和失去,现实和梦想,分离还是相拥的,没完没了的质疑和没完没了的重复。
这真是累赘。我想起所有的葬礼,想起一场华丽的演出结束,《围城》中的方鸿渐独自走在正将谢幕的大街上,晚风吹起单薄的长衫,终于萧条。想起《一地鸡毛》这个词,觉得乱的无以复加。
想起张爱玲喜欢用一个沧凉的手势来诠释一些难以言说的内容。
为什么我要用一些书名来表达,因为懒得自己去描述什么是华丽。又正好有过大量地阅读的经历,记得一大堆的书名。为什么会有大量的阅读的经历,因为我恐怕很早就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很早就想知道我为何会不同,想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这么奇怪,找不全的话,能找到一点一样的地方也行。
忽然想回忆一下我寻找的历程。
记得初一下学期开始沉浸于三毛,喜欢她的《闹学记》,《哑奴》,《哭泣的骆驼》,《撒哈拉沙漠》,也知道有个词叫悲天悯人,知道台风之夜割腕的十四岁少年与撒哈拉沙漠中被风吹得脸颊红红的女人,均属同一人。写过有关于她的很多的文字,当我知道这个所谓的悲天悯人心怀大爱、万水千山走遍的女人,终于还是选择了自由地生或死,就豪情壮志地扬言,希望能同她一样在四十岁的时候死去。因为这个缘故,让我愈加有别于同年龄的男生女生,他们称我为“小三毛”;后来又读张爱玲,读《三炉香》,《倾城之恋》和《金锁记》,知道了生活原来是一件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那时我看的所有的书除了三毛的书是我自己买的以外,其它的全忘记是什么样的机缘能读到的了。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可读的书,能读懂的只有《蒋介石和蒋经国》,《****新乡论坛禁止使用领导人名字****的晚年生活》,关于红军的几大战役等,****新乡论坛禁止使用领导人名字****爱吃红烧肉就是那时候知道的,剩下的只有《马克思主义》、《党的章程》之类的。于是,拼命地存起买油条胡辣汤的早饭钱,有时也只够买一期《童话大王》,《辽宁青年》,郑渊洁童话是吸引人,可是我现在纳闷那时我为什么会一直买《辽宁青年》看,整个儿的初中时代,我上学回家必经过大街十字路口的那个邮局小书店,至今对那个胖胖的冷冰冰的女人记忆犹新,我买,她的表情是个活人,我不买,就在她死人一样的冰冷的目光中胆战心惊,然而我感谢这个小书店,因为我仍是冒着被目光杀头的危险,读了很多刊登在《收获》上的我买不起的小说,也渐渐和纯文学接近。
说起买不起书的窘迫,想起一个关于“五块钱”的小小的插曲,因为整天埋头读书,所以作文总是一级棒的,能讨得语文教师的欢心,每次我睡一堂课,在第二堂的后半节开始写的作文,也总是成为老师们给全班学生的范文,被他们朗读得很抑扬顿挫,引得不少艳羡的目光。但是在我初三那年,没有人知道我最羡慕的是那个坐在我后座的厚道男生,大概他家里的条件很好吧,每隔几天都有一张新新的五块钱可以支配的,而我每次都非常的可惜他没有用来买成书的那五块钱的花费。那时还没有借钱的概念,但有一期我喜欢的杂志就要卖完了,我第一次尝到了 “得不到的欲望的煎熬”,到放学的时候,那厚道男生喊我,我扭头就看到他手中拿着五块钱,说让我替他买一本“我”想要买的书,就这样,我在什么也没有说的情况下,不曾想能得到五块钱的赞助。这件事情成就了我们的友谊,后来高中,异地求学,到他娶妻生子,一直保持联系,他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我们县公安局任职,偶尔回家乡,有这样的老同学可以电约一聚,在家乡的夜市摊上小酌几杯,聊聊工作和人生,甚是快意。
后来当然就有了更多的买不起书的窘迫,尚记得01年刚毕业时在家乡教书的那年,每月只有三百块工资,花一百块钱买了八本《菜根谭》,后来知道是盗版,仍然爱不释手,一是因为早就听****新乡论坛禁止使用领导人名字****说“能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二是因为买它实在花了我重金。这八本《菜根谭》一直跟随我到新乡,直到两月前才被人借去,干脆送了他。我是通过这套书中有关佛学的那本,知道了很多佛学的公案,进而沉浸于佛学这门学问的,来新乡的第一年,没有什么朋友,下班后做完一个六年级孩子的家教,剩余的所有时间,都浸淫于有关佛学的探究中,对于《般若心经》《金刚经》《阿弥陀经》的理解基本上是那时候形成的,能够熟练背诵般若心经,专门学了如何唱经。有很长一段时间 ,随身的背包里都带有同学母亲赠送的佛学小册子《大悲咒》,她是佛门皈依在家弟子。那时也上网,在郑州上学时就开始玩全国性的一个文学网站《情怀村》,指间沙的名字在那里经营的才华横溢,被誉为当时坛子里最有思想性的才女,引来南京的,天津的,四川的文友或者专门或者路过郑州时,来一看究竟。但是我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回到家乡教过一年书后,来新乡的那一年,我会天天沉浸于佛学,在网上的佛学论坛一呆就是一个休息日,起个名字叫“庄周蝴蝶”,忽悠得佛学聊天室里的同修们一见我就恭敬行礼,称为大师,想想汗颜。至今我的Q里还保存着那时结识的一位研究佛学几十年的真正的大师的Q。但已不敢叨扰。因为这三年的人生体验,反而越来越觉得自己愚笨,悟不出入世和出世的自在本性,尚知自身从来不曾近佛,进而再不敢造次。
不过,记得初二时的一个暑假,在另一个县城武装部工作的有书房的大舅舅家,还是读到了很多好书,《镜花缘》,《孹海花》《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甚至还读到《再生缘》,后来我觉得越剧中所唱的“为救李郞我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的女驸马的故事,应该就是取自于《再生缘》,不过我记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名字分别是皇甫少华和孟丽君,还有一个代嫁的丫头叫做映雪。我第一次接触到所谓的明清禁书也是这个暑假,因为书架上有一本金瓶梅续本《金屋梦》,不过,我第一次将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被舅舅逮到,我还不太明白为什么他说有的书是不能乱看的。不过,这本书我还是偷着看完了。
后来读到的《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三言两拍》,都是看得很潦草,只记得部分人物和故事。我读到有阅读障碍的,不合我口味的书,无论是否属于经典,一律一目十行,比如《水浒传》,我看得就比《三国演义》仔细一些,《三国演义》好像我至今没有彻底读完过,没有记住过里面的什么计策。小时候看《西游记》也远远比看《红楼梦》要投入的多。
等终于读到《平凡的世界》,精神才为之一振;又读到《围城》,《废都》,《白鹿原》,和老村等人写的系列书,我记得读《废都》时,当时正上中专,在语音教室里看完《飘》,《红与黑》,正在完成老师布置的观后感,那个戴眼镜的男语文老师对我读《废都》持反对态度。我不知道他是因为《废都》对文学圈和所谓文人的一些非主旋律的揭示,还是因为
“此处省略一千四百字~~”。
文章定位:
人氣(236) | 回應(1)|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