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
忌廣告,事情的起頭就是因為這是廣告,若是如此,就屬非戰之罪。雖然不實廣告很讓人討厭,但有些廣告是真實又很有用的。聖經提到一個狀況:「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註一)我們小組就有一個媽媽(應該算是阿嬤了),她遇到困難都會求告耶穌(註二),去年年初需要去開刀,但因新冠疫情來襲,許多人都勸她緩著點,但她說耶穌告訴她不要怕,於是她獨排眾議去開了,如果拖到今年,時機不對的話,荷包可要大失血了!(註三)
既然「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註四)如果沒有人為耶穌做「廣告」,這位阿嬤為何會凡事都求告耶穌呢?這位阿嬤也常分享找不到停車位時都會向耶穌禱告,有時我也會如法炮製。關於求告耶穌預備停車位,劉彤牧師曾經不以為然,他形容「神又不是停車管理員,你那樣的禱告有用嗎?」但神回答他「你怎麼知道我不是停車管理員呢?」(註五)難怪聖經要說:「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當然,也有很多沒用的廣告,特別是詐騙廣告。我常常接到「健保費用沒有繳,即將停卡」的電話,我大學同學還收過一張中獎通知,說是全世界最大的電腦公司,每年生產多少數量的電腦……,我說我在股市看到的電腦大廠就華碩、宏碁、仁寶、英業達、廣達、鴻海、蘋果、惠普、聯想、IBM、戴爾、三星、東芝……,就是沒看過這家香港公司,也許是詐騙吧,但他總覺得不去領太可惜了,不知他後來有沒有去領獎。聖經說:「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基本上,詐騙廣告所運用的大多是人的「驚恐」和「貪戀」。
再來就是言過其實、誇大的廣告。「廣告說可以捉到上百支蚊子」,但使用者說:「快一個禮拜了,抓到的蚊子還不到十隻」、「我家也剛買了一台,這幾天下來一隻蚊子也沒抓到」,批評者說:「想賺錢,我不攔妳,第一不可取:用騙的」,綜合以上,這則廣告被視為不實廣告。
當然,如果你真的很不喜歡廣告,就如同miaw-miaw所言:「你不喜歡打廣告的,那你幹嘛點進來看呢?直接跳過就好了,人家說趕快買喔,你就乖乖的掏出錢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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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羅10:13
https://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5Rom/45CT10.htm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求告』是指開口出聲呼求;『名』代表一個人的所是和所有;『求告主名』就是求告主自己,主耶穌乃是我們的信仰和倚靠的對象。
「就必得救」:指我們因著相信並仰賴主耶穌,因此向祂開口出聲求告,以致給我們帶來救恩。
『得救』在聖經裏不僅指永遠的得救(可十六16),也指魂的得救(彼前一9原文),身體的得贖(羅八23),從危險中得救(徒廿七31),從患難中得救(林後一6,10),從生活的試探中得救(太六13)等。
註二:
https://mypaper.pchome.com.tw/yahsam/post/1334973919
註三: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95893
註四:
〔文意註解〕「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人必須相信主,才能求告主名;換句話說,人求告主名,就是表示他相信主,所以必然得救(9,13節)。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這裏含示著一項真理:信心是由聽見基督的話而來(參17節);聽見基督的話,乃是我們信心的起源(參來十二2;約二22)。
〔話中之光〕(一)除非你相信祂,否則你不能禱告、呼求祂。相信祂,乃是我們禱告蒙神悅納並垂聽的條件(來十一6)。
註五:
你需要神蹟 | 劉彤牧師 | 202108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t3r7hIqAk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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