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泉5年10月11日
十月一日在做禮拜時,教會的萬牧師演講提到「掃羅的歸正」,引用聖經使徒行傳9章1-22節(註一)。掃羅是虔誠的猶太教徒,是向來迫害基督徒的,後來卻成了傳揚耶穌基督的人。
記得高中時,我班上有個同學也是如此,是個撕毀基督徒聖經而焚燒的人,後來不知為什麼,卻成了一個傳揚耶穌基督的人。難道他有「大馬士革」之「大光」的經歷嗎?這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可以確知的是,他的生命有了改變。
這種生命的改變,萬牧師在演講中把它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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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以為義(自以為自己所做的是對的)
2.降服於神(承認自己是錯的)
3.分享經驗(分享個人歸正的經驗)
歸正:在聖靈光照下經常發生的事,不僅僅是一次,而是持續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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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義」是一個很普遍的狀態,我覺得它所呈現的現象就是「驕傲」,在「活泉茶館25-驕傲」就已經有提到,也許大家覺得自己並沒有「驕傲」這個毛病,但如果你把自己的心思意念和所作所為,對照到「真善美基礎講座」中所定義的「驕傲」,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真善美基礎講座(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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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完全悔改中
與驕傲的奮戰
.真正悔改的第一步乃在於認清我們根本的罪為何。根本的罪不是不道德的行為或其他的罪行,這些罪行不過彰顯了更深的違逆。
◆驕傲的問題
有位女士前來與我約談她的問題。出身於一個很有教養的家庭,她青少年時期也經常去教會。但不幸她交友不慎,誤入她自己並不喜歡的歧途,使朋友們都離開了她。
她的道德生活很快就崩潰了,也不再自重自愛。因為不忠實,她毀了自己的婚姻,而且每件新的事物對她都帶給她勝不過的試探,直到她失去抵抗的意志。如今她生活散漫,任由身旁的朋友及事物來影響自己,她的故事真的相當驚人。
◆驕傲使我們以為自己並沒有那麼差
其實她知道自己大錯特錯,遠離了神,也脫離人群,與自己作對。她的良心很顯然地困擾著她,她也深受沉重罪疚感的壓力。所以,當我聽到她在結尾時所說的話,真的嚇一大跳:「別人好像把我看為罪大惡極的女人。不過我並不認為我有這麼糟!」
◆驕傲使我們願意求助,卻不願降服
她想要我們為她禱告,改善她的道德生活及未來。她為目前亂糟糟的生活,深感沮喪,不過她並不認為自己是個罪人。這種心態是很常見的。
神說世人都犯了罪;幾乎很少事情比這更叫人難以接受的了。即使是罪行昭彰的人也很難體認自身的罪性。況且還有些人,似乎從頭到腳都完美無比,言行舉止也無可指責摘,他們也是罪人嗎?這似乎更難叫人接受了。聖經對罪的定義是什麼?新約所說的「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與「世人都犯了罪」究竟是什麼意思?
◆驕傲可能很道德並為他人敬重
作惡之所以為罪,並不是因為社會反對或所造成的不愉快。反之,有人遵行法律、符合社會規範,因為他知道胡作非為並不值得,但也不能使他成義。那些漠視道德法律條文的人,威脅到社會的安全,造成社會的問題,所以必須予以懲治。不過,這些作惡的不一定比那些高貴的公民更罪惡重大。
一般人會為自己錯誤行為的後果和別人的想法而懊惱。他們可能有心要做好,但是多少時候,一碰到做錯事的誘惑,就無法持守,而這種不堪設想的行為常常使他們的情緒受到很大的困擾。
◆驕傲使人致力於更好的行為
因著想得到宗教所應允的力量,他們會禱告求助、勤做宗教課業,或參加宗教活動。這些不一定都出自於悔罪的心,可能是極其渴望得到快樂的生活、幸福美滿,好贏得別人的接納與認同。
這種困擾的感覺是因為不適應社會或得不到別人的肯定而形成的,通常我以為這就是對罪的感覺。不過,務請注意,聖經所說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是不同於此的。是的,一個人若深深體會到自己的罪,應會非常憂傷痛悔。然而新約從未說過,認罪會使我們失去希望。
◆驕傲使人無法明白神為什麼稱我們為罪人
對一個認識自己是罪人的人,耶穌從來不定罪。事實上,祂就是為了這些人帶來希望。自我反省並為自己的失敗沮喪是因為我們沒有認識到自己真的是罪人。一旦我們接受神判決我們是罪人後,我們就能夠把注意力轉移到基督帶給罪人的好消息。
人的罪包括了拒絕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這不一定是否認神的存在,也不一定是拒絕哲理方面或宗教上有關神的觀念。即使我們相信神、也敬拜祂,我們還是罪人。
◆驕傲使我們無法讓神居首位
如果神果真是神,祂理應是一切的核心,所以萬有都環繞祂而運作。我們的罪已包括不把神放在祂應有的地位上。我們的生活作息不是以神為中心,而是以自我為中心。
人類已敗壞到一個地步去按著自己的意思,鑄造假神,好讓神合乎我們的心意。有人說的好,罪就是無政府狀態。犯罪案是觸犯了國法,而無政府狀態是向政府中制定法律的權利挑戰。罪不僅違反了神的誡命,也在向神掌管萬有的權利挑戰。
◆驕傲使生命以自我為中心
所以新約認為罪不僅只是做錯事,它使人以自己為中心,而不以神為中心。我們每一個人都以自我為中心,神在我們心中並沒有祂應有的地位。所以,我們都是罪人,罪的權勢使我們無法改變這種情形。
這種不把神當作神,以致於不以祂為本,而以自己為中心的情形是所有道德敗壞或靈性墮落的根源。羅馬書第一章描述了道德的敗壞,三次提到「神任憑他們」在各樣的罪中墮落。(羅馬書1:24,26,28)
◆驕傲使人自居首位
人類不尊神為神的症狀包括嫉妒、兇殺、性墮落、性變態、背後說人、粗野無禮...等。當人類不尊神為神,他們就自動移出神的管轄之下,神也任憑他們離開。他們在強烈的情慾權勢之下,行出各式各樣的不道德。罪成為轄制人的一種力量。
罪惡管轄我們,使我們以自己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所以,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也可說是拯救我們脫離自我。這是某些基督徒尚未認清的一點,他們想盡方法,要改造自我;而事實上,他們乃是需要從這個自認需要改造的自我中被拯救出來。
◆驕傲使人心墮落
一旦人把神趕下王位,而以自己取代神,這時在他們的觀念中,根本無所謂罪的存在,它只是一個抽象的理念。因為神不再是他們生活的中心,他們不承認神的主權,也感覺不到任何違背祂的地方,所以罪對他們而言,也不再是罪了。
當人不再尊神為神,那人眼中,罪也不再是罪了。罪矇蔽我們的心眼,使我們無法體會,我們已成了一個不尊神為神的屬靈王國中的一員,完全與神相敵對。罪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看見,我們正在違背神、與神為敵,並且不認為祂是對的、我們是錯的。
◆基督來為要拯救我們脫離罪,而驕傲使我們成為罪的奴僕
罪有力量,足以叫它最聽話的奴僕也自覺是自由的。當耶穌和一些人談到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約翰福音8:33)他們心中充滿了憎恨、不懷好意與驕傲。然而他們卻以為自己是完全自由的。
若只因為神很有恩典,又很愛我們,不看我們的過錯,赦免我們的罪,神和人之間還是無法和好。釋放比普通的饒恕更高一層。它必須能把我們從罪的權勢中救贖出來,所以神可以再成為我們的神。
之二:
對真理產生驕傲反應的步驟
1.認識真理
我們生來就有罪性,然而我們也能夠認識真理,並接受聖靈的感動。「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希伯來書8:10)
一個實例:有位年輕人愈來愈感到他的許多言行都是不該做的。
2.發掘更多的真理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一個實例:有一天,一位朋友邀請他參加一個福音聚會。他第一次聽到有關地獄的真實,以及神對邪惡的審判。他滿心畏懼地接受了邀請,成為基督徒。
3.排斥基本的真理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3:19,20)
一個實例:幾天之後,他開始考慮到,倘若做一個基督徒,他的生活需要做怎樣的改變。他的結論是,那位傳道人利用了人心恐懼的弱點,使他當場決志。所以他對傳道人及他的信息都心生排斥。
4.尋找新的理念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
一個實例:帶著覺醒的良心,他現在開始探討其他的宗教與哲學。他很有把握,自己一定能夠找到一套不那麼「嫉惡如仇」的宗教理念。
5.發展出一套哲理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 (哥林多前書3:18,19)
一個實例:鑽研各家的哲學與宗教之後,他發展出一套自己對神及道德選擇的看法。在與他人討論這些時,他變得愈來愈能言善道、辯才無礙。
6.修正自己的哲理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理。」(提摩太後書3:5,7)
一個實例:他不道德的行為帶來了人際關係上的衝突,使他不得不承認,他的哲理不如他所預期地那麼好。所以他到處尋找新的觀念,以修正自己的哲理。可是只要他一聽到有人講到神對邪惡的審判,就會有很極端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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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覺得傳道人利用人心恐懼的弱點,使人當場決志信耶穌,所以對傳道人及他的信息都心生排斥,或者已經找到一套不那麼「嫉惡如仇」的宗教理念?還是變得能言善道、辯才無礙了?
※上面每一步驟都增加了驕傲,使恩典的能力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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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使徒行傳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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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掃羅繼續用凶煞的口氣恐嚇主的門徒。他去見大祭司,
9:2 要求發給致大馬士革各猶太會堂的文件,准許他搜捕跟從主道路的人,無論男女,都押解到耶路撒冷去。
9:3 在往大馬士革去的途中,快到城裏的時候,忽然有一道光從天上下來,四面照射著他。
9:4 他仆倒在地上,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迫害我?」
9:5 他就問:「主啊,你是誰?」那聲音回答:「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
9:6 起來,進城裏去,有人會把你所該做的事告訴你。」
9:7 跟掃羅同行的人都站住,說不出話來;他們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9:8 掃羅從地上爬起來,睜開眼睛,甚麼都看不見;同行的人就拉著他的手,帶他進大馬士革城。
9:9 他三天看不見甚麼;沒有吃,也沒有喝。
9:10 在大馬士革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他得了一個異象;在異象中主叫他:「亞拿尼亞!」他回答:「主啊,我在這裏。」
9:11 主說:「你立刻往直街去,在猶大家裏找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在禱告,
9:12 在異象中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給他按手,使他恢復視覺。」
9:13 亞拿尼亞回答:「主啊,許多人告訴過我,這個人怎樣在耶路撒冷殘酷地迫害你的信徒。
9:14 現在他到大馬士革來,帶著祭司長授給他的權,要拘捕所有敬拜你的人。」
9:15 主對他說:「你只管去吧!因為我揀選他來事奉我,要他在外邦人、君王,以及以色列人當中宣揚我的名。
9:16 我要親自指示他,他必須為我的緣故遭受種種的苦難。」
9:17 於是亞拿尼亞去了。他進了那家,按手在掃羅身上,說:「掃羅弟兄啊,在你到這裏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耶穌親自差我來,要使你再看得見,並且受聖靈充滿。」
9:18 立刻,有魚鱗似的東西從掃羅的眼睛掉下來,他的視覺又恢復了。於是他起來,接受洗禮;
9:19 吃過東西後,體力就恢復過來。
9:20 掃羅在大馬士革跟門徒一起住了一些時候他馬上到各會堂去宣講耶穌,說:「他就是上帝的兒子。」
9:21 所有聽見的人都很驚奇,說:「這個人不就是在耶路撒冷殘害耶穌信徒的那個人嗎?他到這裏來,不就是要拘捕信徒、把他們押交給祭司長的嗎?」
9:22 但是,掃羅的講道反而更有力量;他用堅強的論據證明耶穌是基督,使大馬士革的猶太人無法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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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真善美生活原則講座
http://tw.iblp.org/Training/basic.html
部份內容
真善美生活原則講座講解七項聖經原則如何適用於每一個人,不計他們的文化、種族、宗教、年齡、教育或地位。部份內容包括如何:
• 克服惡習
• 解決怒氣、罪疚感、苦毒和懼怕
• 發現生命真正的目的
日期、地點
台中 Taichung
葳格雙語小學 台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35號
95年1月20至22日
(五) 18:45-21:45, (六) 8:30-18:30, (日) 14:00-18:30
高雄 Kaohsiung
高雄前金長老教會 高雄市五福三路97號
95年1月23至27日
(一至四) 18:45-21:45, (五) 13:30-21:45
台北 Taipei
懷恩堂 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90號
95年2月7至11日
(二至五) 18:45-21:45, (六) 9:00-18:00
上課時間
與真善美進階講座及真善美兒童營同時進行
報名費
$1700(在94年12月6日前劃撥可優待$1400)
報名方式
1. 郵政劃撥帳號:19289462、戶名:培基文教基金會
2. 請在劃撥單通訊欄中註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日)、E-mail、講座的種類(基要講座)與參加的城市。
過來人的心聲
「基督教的信仰是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是知識!我雖然知道許多聖經的教訓,但我卻不知道如何與我的生活有關…上完真善美講座後,我更看清自己的光景,真是離神的標準太遠了。我要靠神的恩典,整頓自己…」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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