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泉5年8月26日
當婆媳發生衝突時,常會聽到『別人』的建議:「老婆可以換,但父母不能換。」
在籌備婚禮時,又會面對『別人』的壓力:「結婚是一生只有一次,人生大事,怎可不隆重其事。」因此花大錢拍婚紗是免不了,花大錢租禮車是免不了,花大錢……是免不了的!
如果「老婆可以換」那為何又說「結婚是一生只有一次」呢?真是矛盾!
所以標準全是這些不相干的『別人』自己訂的,根據各人的所見所聞來找「說詞」。難道這件事真的沒有一個『標準』,而要任憑這些三姑六婆各抒己見,帶來不必要的壓力嗎?
「夫妻是骨肉關係,不可分開。」家庭生活研習課程台上的講員這樣說著。他的根據來自於聖經中亞當所說的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和「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註一)
那「兒女」難道不是親身骨肉嗎?
許多人把兒女當成「親身骨肉」,所以要求他們達成自己未能完成的志向和心願,期待養兒以防老……。但講員認為「孩子是產業、是受託的。」兒女是上帝給我們的託付,要我們按著上帝的心意養育他們,我們只是管家,終有一天他們要成熟而獨立出去。
骨肉之親(夫妻)是不可以分開的(註二),但受託的產業(兒女)終有一天要交回給託付的人──讓他們獨立去生活。(註三)
在聖經的標準下,「老婆可以換」是錯的,但偏偏講的人又給你加上一句「但父母不能換」變成「老婆可以換,但父母不能換。」如果你否定他的話,他就給你冠上『不孝』的罪名。這讓我想到,有些信了耶穌的人也被冠上「死無人哭」、「背叛祖先」的『不孝』之大罪。(請參閱「活泉茶館172-SARS」、「活泉茶館161-我愛上了一個女孩」)所以回答真是要有智慧:「是的,父母不能換,但老婆也不能換。」
如果你已經結婚(跟配偶成為骨肉)建立自立的家庭了,當發生「婆媳衝突」時,你要為哪一邊講話呢?這種「選邊站」的思考模式,常常會使問題更惡化。
聖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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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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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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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2:13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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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真是難啊呀!不能得罪父母,也不能開罪於老婆,該怎麼辦呢?沒有關係,只要花五百多元去報名參加「中國學園傳道會」的家庭婚姻研習班,講員會告訴你「如何化解衝突」的,記得要去報名喔(只要有考機車駕照的年齡就可以參加哦,上網打「中國學園傳道會」就可以找得到了,就像在「PC home Online」的「新聞台」裏找「活泉茶館」一樣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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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創世記2:22~24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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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太19:3-9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瑪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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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詩篇127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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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誓言:
我____,選擇你____,作我(法律上)婚姻的妻子/丈夫。我兩互相扶持,從今天開始,無論是好,是壞,是富,是貧,疾病中或健康時,都相愛相依,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為止。
____,我滿懷著愛和喜悅給予你這只戒指。我選擇你作我(法律上)婚姻的妻子/丈夫,我兩互相扶持,從今天開始,無論是好,是壞,是富,是貧,疾病中或健康時,都相愛相依,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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