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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7 11:21:46| 人氣1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活泉茶館284-指鹿為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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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泉4年9月7日

《史記‧秦始皇本紀》:「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耶?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群臣皆畏高。」

這個故事有力的諷刺了那些不明辨是非善惡的人,直到今天,人們還常指那些不分是非,顛倒黑白的人是【指鹿為馬】。(註一)

  9月2日晚上,我那當兵的朋友突然打電話來問我一個問題,「聖經怎麼會叫我們不要愛父母呢?」他引用馬太福音10: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註二)

  以前讀這段聖經我也有這樣的感覺,但後來在真善美基礎講座中提到權柄原則(註三),我大致可以了解。

  我跟他講,耶穌基督是說,我們要愛父母和耶穌,但要把耶穌擺在所愛的第一位;就像我們要愛錢和父母,但要把父母擺在所愛的第一位,是一種先後次序的概念。他回答這是不相干的,他不能接受我的比喻,他要再去問Lsr。

  「有個高中女孩,每個禮拜天晚上都偷偷跑去附近一所教會,參加青少年的聚會。因為她知道,一旦她媽媽發現做女兒的去教會,一定會生氣,所以只好偷偷跑去。教會的聚會給這個女孩很大的幫助。」面對這個窘境,很多人直接引用「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註四),然後後果就由當事人自己去承擔。

  其實這種對聖經「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註五)的謬解還真是蠻多的:

★約6:53~5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聖經怎麼會鼓勵吃人肉、喝人血呢!」

【聖經靈修版──吃人肉?喝人血?耶穌不是這麼殘忍吧?真不明白祂所說的……
6:56 吃人的肉,喝人的血,這話實在叫人難以接受。宗教領袖厭惡這喝人血的說法,因為這是律法所禁止的(參利17:10-11)。耶穌當然不是在講字面上的“血”,而是在解釋,他們要從祂那裡得生命,但他們卻不能接受這概念。使徒保羅其後講論聖餐時,也用身體和血作比喻(參林前11:23-26)。
人若吃這糧,就永遠活著;我若——豈不是我也有分?但生命的糧該如何“吃”?
6:51 耶穌怎樣把祂的“肉”賜給我們吃呢?吃生命的糧是指接受基督,讓祂進入我們的生命中,與祂聯合。我們可以藉兩個途徑與基督聯合:(1)相信祂的犧牲,肉身的死亡,並且復活;(2)信靠聖靈,向祂支取能力,奉獻自己,以祂的教導作為指引,遵照祂所吩咐的去生活。】

★路4:4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難道只要讀聖經(神的話),肚子就不會餓啊!太 ㄏㄢˋ ㄍㄡˋ了。」

(「不是單靠食物」表示人還是要吃飯啊。)

★帖前4:13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基督教死無人哭!」

(帖前4:14「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基督信仰不認為「人死如燈滅」。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林後5:1「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啟14:13「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來11:1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死亡就是睡了,是「息了自己的勞苦」,是值得慶賀的──對我而言。)


 或出於蓄意,或出於無知,「指鹿為馬」確實帶給人很大的禍害。上次去爬劍潭山,下山時覺得膝蓋會痛,有人說是鈣質不足,要多喝牛奶,但當我大張旗鼓,準備用牛奶來補充鈣質之際,有人跟我借林光常的「無毒一身輕」,我趕緊把書拿出來自己先看,不料書中卻說「多喝牛奶會造成鈣質的流失。」他的論點是,人體在消化代謝牛奶中的蛋白質時,會產生酸性物質,所以身體會以體內鹼性的鈣來平衡酸鹼值(註六),因而造成鈣的流失,而牛奶經過巴斯德殺菌後,當中所含的鈣已成無機鈣,人體無法吸收……。

  當我把這個新發現跟家人講時,他們第一個反應是:「不要被迷惑了!不要信得太迷!」真的,就像傳福音挑戰傳統信仰時所面對的情況一樣,「從以前到現在,我們就是拜拜的」、「喝牛奶可以補充鈣質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教科書、電視上也是這麼說」。到底是「喝牛奶可以補充鈣質」或「喝牛奶會流失鈣質」,我想一定有一方是「指鹿為馬」,以我個人對金融市場的了解,為了商業利益而騙人,是司空見慣的事(註七),到底教科書所謂「喝牛奶可以補充鈣質」來自何方?如果來自乳製品的業者,就令人質疑了,我想,要調查這件事應該比調查使徒彼得所說「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來得容易。

「營養不良」和「營養不足」這兩個詞也是大不相同的!但很多人都把它們當成一樣的詞句在使用。「現在這麼富裕,怎麼可能營養不良!」偏偏正是營養不良才造成富裕的人群體質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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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成 語 故 事
典 故

指 鹿 為 馬

在秦朝的時代,有一個宰相,叫趙高,他想了解自己在朝廷的權勢究竟有多大,就牽著一隻梅花鹿,獻給秦帝二世,啟奏說﹕【這是小臣進獻的名駒,能日行千里…】二世一聽,懷疑自己在夢中,但是面前還確實是站了一隻梅花鹿,便笑著對趙高說﹕【這明明是一頭鹿,怎麼說是馬呢?】趙高大聲的說﹕【這是一匹馬,陛下您怎麼說是鹿呢?不信的話,現在就請百官們來講講看,這到底是鹿呢?還是馬?】百官們一聽,大吃一驚,明明是一頭鹿,如果照實說,要得罪丞相;如果說是一匹馬,又欺騙了皇帝,但是不說又不行。正當大家為難的時候,只見趙高氣洶洶的睜大兩眼,環視著四周說﹕【各位同僚請看清楚,這樣身圓腿瘦,耳尖尾細的動物,不是馬是什麼?大家快說!】百官們早已被趙高嚇住了,只得回答說﹕【不錯!這的確是一匹好馬!】趙高聽了,發出勝利的狂笑,這時候的秦二世,簡直完全落入了糊塗之中,果然不到幾天,他就被趙高殺了。

這個故事有力的諷刺了那些不明辨是非善惡的人,直到今天,人們還常指那些不分是非,顛倒黑白的人是【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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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馬太福音10:32~38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聖經靈修版──
和平之君耶穌卻不帶來和平?那祂又帶來甚麼?
10:34 耶穌帶來的和平,並非那種掩飾彼此歧見而粉飾出來的和諧。選擇跟隨耶穌的人和不跟隨耶穌的人之間一定會有矛盾和不和,但我們可以盼望總有一天矛盾可以化解。(有關耶穌作為和平使者的討論,請參5:9;賽9:6;約14:27。)

如果你的家人要求你拜偶像,你會不會因此與他們大吵大鬧?
10:34-39 委身基督可能會使我們與朋友和所愛的人分隔。耶穌這樣說並不是鼓勵我們違背父母或在家中引起紛爭,反而顯明祂要求我們作決定。由於有些人跟從祂,有些則拒絕,兩者之間必引起無可避免的衝突。當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祂,我們與別人不同的價值觀、道德、目標和決定,就必使我們與他人有距離。不要忽略你的家人,但也不要忘記你對神的委身比他們更重要,祂應該在你生命的首位。

愛家庭不是神的律法嗎?耶穌何出此言?
10:37 耶穌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尋求生命的舒適和安寧,而是要我們承擔一個更高的使命。愛家庭是神的律法,但有時這分愛也可能成為只顧個人利益的一個藉口,叫我們不去事奉神,不去做祂的工。

十字架的道路,太難行了吧,你會走上嗎?
10:38 背起我們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是公開承認與基督的關係,經歷別人的反對,並願意為祂的緣故面對任何事,甚至為祂受苦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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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真善美基礎講座:
聖經指出,兒女理當聽從主所賦與父母的權柄與指示,這會蒙受許多的福氣與獎賞(以弗所書6:1-2)。然而,現今社會中,許多父親沒有負起屬靈領袖的角色;所以,他的管教缺乏聖經的根據,做母親的雖想努力補上這個空缺,而兒女則拼命爭取獨立,好追逐社會瞬息萬變的標準,趕上時代的潮流。

D. 從在你之上的權柄得到指引
通常兒女、妻子若沒有先和其父親或丈夫商量,就先找其它人輔導,為父或為夫者都會感到憂傷。此外,神很可能會藉著你的需要,激發他們更深切地尋求祂。

順服的本質不是「在權柄之下被管轄,而是受保護。」權柄就好像是一頂「保護傘」。當我們從權柄的保護下出來,我們就把自己放在我們無法勝過的試探,因此聖經將悖逆與行邪術做了這樣的比較:「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撒母耳記上15:23)這兩個名詞有相同的意義:就是將自己隸屬在撒旦的惡勢力之下。

信心是預見神要成就的旨意,而正確的抉擇則是本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馬書14:23)我們對信心應該有的最基本觀念之一即是:瞭解神如何將祂的旨意,經由祂放在我們之上的人來傳給我們。

百夫長請求耶穌醫治他的僕人,然後他認為,既然在他的軍權生涯中有「直接隸屬的責任關係」,在神的國裡,必定也有同樣的權柄架構。耶穌聽見就希奇,並且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馬太福音8:10)

愈是了解神如何經由「在上者」顯明祂的旨意,愈是有助於我們信心的增長。

權柄的四個基本結構:

家庭:父親-->母親-->孩子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歌羅西書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是神把他們設立在你們之上的),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 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1-3)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 (箴言6:20,21)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喫。」(箴言30:17)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箴言15:5)

政府:國家領袖-->地方政府官員-->人民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2:13,14)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l3:1)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馬書13:5)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馬書13:6,7)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馬書13:3,4)

教會:教會領袖-->會友
●「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裏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
●「你們仍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希伯來書l3: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摩太前書5:17,18)
●「我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5:1-3)

工作:雇主-->員工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歌羅西書3:22)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歌羅西書3:23,24)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心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8)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提摩太前書6:1)
●「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 (提摩太前書6:2)


‧有一次,有人以下面這個處境問一群基督徒學生:
‧一對男女,墜入情網,決定結婚。日子也定了。但是當婚期趨近之時,男方開始質疑,這個婚姻是否是神的旨意。
他如何確定這個婚姻是否是神的旨意?
‧神藉著那些為我們生活各方面負責任的人,他們對一些事物的態度、反應及指示,讓我們知道祂的心意為何。這是擁有確實的信心及方向的秘訣。

‧神常藉著以下八個管道,來顯明祂的旨意。
當學生被問及如何知道神的旨意時,他們很快的說出其中六個管道,另外兩個管道,卻沒有任何人猜得出。
‧很明顯的,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年青人生活毫無目標,沒有方向,並且常常做錯誤的抉擇。
◆聖經:一個人或許會讀聖經,卻可能疏忽或者不明白那些可以應用在他身上的聖經原則。
◆政府:即使完全符合政府針對婚姻所有的規定:例如年齡、國籍等等。當事人仍可能對這個婚姻質疑。
◆牧師:牧師或許會基於雙方都是很好的基督徒而首肯,鼓勵這個婚姻,但是當事人仍可能心存質疑。
◆環境:人有時為了讓自己安心,會把所發生的境遇,詮釋為神的旨意。
◆朋友:朋友會鼓勵他結婚,因為他們以為結婚會令他快樂,同時也不要他失去這個結婚的機會。
◆禱告:一個人的禱告應該是基於辨明神的心意,而不是「勉強神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尋找神旨意的主要管道:父親、母親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你行走,祂必引導你、你躺臥,祂必保守你。你睡醒,祂必與你談論。(箴言6:20,22)

台長: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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