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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8 14:47:33| 人氣2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活泉茶館249-受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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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泉4年4月8日

  上週五(4/2)我那當兵的朋友和Lsr他們去看電影「受難記」,看完後他們分享心得感想,我那朋友說:「我沒有耶穌那麼偉大,我只要專心做好我的工作就好了。」
  我聽了Lsr的描述之後,我想,他大概以為「受難記」是要我們效法耶穌犧牲、奉獻、饒恕、忍耐……的精神。
  GOOD TV 在3/25晚上曾播出受難記導讀特別節目,我記得在節目中楊寧亞牧師提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意義共有三項(我也按這三項附上相關的聖經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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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達神對人的愛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2)完成神對人的救贖
★來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彼前1:18~19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羅8:1~3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3)復活得勝──必須先有受死,才能有復活得勝(戰勝死亡)
★路24:6~8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徒2:22~24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來2:14~15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在基督教論壇報網站中楊牧師也作了以下的說明:
  ……討論的第一個主題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耶穌為何受難(「因他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穌承受的一切都是為我們的罪﹑醫治和救贖。)其次是,耶穌如何勝過撒旦。
 我們不能傳淡淡的福音,好像無關痛癢一樣,上帝是用很厲害的方式來對付罪及死亡,就像動手術一樣,請問動手術血腥不血腥﹖「若不流血罪必不得赦免。」(希伯來書九章22節)
  成功神學往往是以自己的喜好﹑以自己為滿足﹑以自己的成功為前提﹑以自我為中心,其實這些都不是福音,福音的核心就是要面對罪得赦免的問題,耶穌來就是為我們解決罪的問題,所以,祂的恩典真是奇異的恩典﹗
  這部電影很清楚地把基督教的信仰的真實面表明出來,有時候我們的佈道都是傳一些成功神學﹑好像把別的宗教換一個神而已,這部電影把基本的福音說得非常清楚﹕耶穌來是要解決我們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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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對還不認識耶穌或未接受耶穌做個人救主的人來說,【受難記】的重點不在於「效法耶穌犧牲、奉獻、饒恕、忍耐……的精神」,而在於認清「罪的代價」──「上帝是用很厲害的方式來對付罪」,並了解「耶穌承受的一切都是為我們的罪﹑醫治和救贖」,以至於我們能藉著「仰望耶穌」而得救。
  我們的罪就像被「火蛇」所咬(註一),是無藥可治的,但對很多人而言,「做善事、積功德、行律法」可以疏緩症狀,所以就忽略了「耶穌釘十字架」所成就的救贖之功(弗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忘了接受耶穌基督做個人的救主,誠屬可惜(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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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民21:4~9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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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在「活泉茶館5-四個屬靈的定律」中我們曾提到「夫妻之愛」的作者說:「在大學時代,因主修的是數學,我學到了一個原則:在解答一個問題時,如果沒有從對的前題下手,就不可能算出正確的答案。如果我要婚姻及生活美滿幸福,就必須將它建立在正確的前題之上。」
  對於「做善事、積功德、行律法」是否能使人脫離、洗淨罪,在聖經中有很多的討論,有機會我們再來研究好了!
  另外「活泉茶館5-四個屬靈的定律」中也提到: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第十四章12節)『一個人最了不起的不是他現在站在什麼地方,而是朝什麼方向前進。』在一次真善美生活講座中,有人問講員,「聖經原則這麼有效,我願意使用,但我不願意相信耶穌,那會怎樣?」他回答:「你可以經驗到聖經原則帶來的果效,但沒有永生。」也有人問講員:「若是基督徒不遵守聖經原則,那又會怎樣?」「他死後仍有永生,但在地上經驗不到豐盛的生命。」
  按這個觀點,「做善事、積功德、行律法」並非沒有價值的,因為做善事、積功德、行律法「你可以經驗到聖經原則帶來的果效。」只是,在面對「死後的審判」、「得永生」,有一件是不能少的!(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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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啟20:12 ~15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http://www.ibs.org.hk/LAB/--
20:12-15 在審訊中,有很多冊子揭開了。他們代表神的審判,在裡面紀錄了每一個人或善或惡的行為。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但是行為可以清楚印證我們與神的關係。生命冊紀錄了那些信靠基督而得蒙拯救之人的名字。
20:14 死亡和陰間被拋進火湖裡,神的審判便結束了。火湖是一切惡者——撒但、獸、假先知、鬼魔、死亡、陰間和一切名字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上之人的結局,因為他們不信耶穌。在神的審判中,沒有中間地帶。如果不靠信心認耶穌為主,就再沒有盼望,也再沒有回轉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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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太19:16~23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台長: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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