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此留言留於一個名叫”亞子愛說話”的新聞台。可能是我剛喝完蠻牛精神太好,所以一打字下去一發不可收拾,今年至今我總共好像只有留言3次,幾乎已經忘了如何留言的本領了。所以自己重看一遍,有些滿紙荒唐言的感覺。
給亞子:
妳說男人是視覺系,女人是感覺系。
且聽我試掰一下:
男人是視覺系,成立﹔女人是感覺系,不太成立。不成立的理由如下,感覺大抵來說可分為5感,就是眼睛接受的視覺感,耳朵接受的聽覺感,鼻子接受的嗅覺感,舌頭接受的味覺感,以手為主但全身都可以接受的觸覺感。因此視覺也是感覺之一,男人既然是視覺系,那麼女人應該是聽覺系,或嗅覺系,或味覺系,或觸覺系,而非只是籠統的說成是感覺系。
而除了五感之外,還有所謂的第六感,第七感。第六感一般來說比較像是潛意識的感覺,當我們莫名的感覺到喜悅或恐懼,卻沒有任何可以分析的理由時,就可以說是我們的潛意識感覺到了”第六感”,而所謂第七感,有個日本漫畫家叫做車田正美曾經這麼掰過,他說第七感就是佛教說的阿賴爺視(音譯),可謂之”佛性”。依我掰的話,第七感是由這個世界透過一條看不到的臍帶傳達給我們的感覺,而它和第六感的差別在於,第六感發出信號的源頭是一個個體(大部分是個人),而第七感發出信號的源頭卻是整個世界。
因此若要真的給女人分系,由於我手上沒有比較科學的證據,所以我只能把女人歸類為”非視覺系”。
以歷史來看,依民族性可以分為視覺系民族和聽覺系民族,像羅馬人,希臘人,法國人,英國人,美國人,印度人,伊朗人都算視覺系民族,所以這些民族喜歡太陽,喜歡火,因為沒有光就什麼都看不到,它們也喜歡繪畫藝術和建造偉大的建築物彰顯成就。而聽覺系民族嚴格來說只有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算是,聽覺系民族往往來說很聰明,他們不太相信眼睛看得到的東西,而卻相信眼睛看不到卻實際存在的東西,所以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很少出現藝術家,卻有很多的宗教先知(像摩西,人的耶穌,穆罕默德..等),還有思想家(像相對論的愛因斯坦和資本論的馬克思)。
而我們所唸的歷史是人為的歷史,而人為的歷史是以男人為主的歷史,而在歷史記載上男人遠比女人重要且厲害,而人為歷史下最被推崇的偉大民族就是羅馬人,而羅馬人就是視覺系民族,所以結論是:男人的世界觀是以視覺構成的。男人的偉大往往接近歷史上的羅馬人。而所謂的成功也是在這樣子下的價值觀所認定的成功。舉個例來說:羅馬人興趣廣泛,包括政治,法律,體育,商業都有傑出表現,而你看看現在的男人看報紙時不都會看這幾個版嗎?
而除了人的歷史之外,還有所謂神的歷史,要定義神的歷史的價值觀比較難,如果以我來看其核心精神是反對世俗成就的,因為這個精神認為:你依據神的旨意來找到愛你的人遠比蓋一座阿波羅神像或是蓋一棟雙子星大樓來得重要而且偉大。換句話說,如果世俗上銷售最佳的報紙今天的頭條是美國總統又說了什麼話,或是世界盃足球賽那一隊又贏得冠軍,或是人類的生物科技又進步了多少﹔那麼這個世界一定也會有一份雖然看不到卻真實存在的報紙,這份”神的報紙”的頭條可能是:在今天住在彰化北斗的劉查甫愛上了住在台中南屯的孫查某,或是一直以為自己被世界所遺棄的日本男子孤獨一郎在今天發現他其實並不孤獨,因為世界愛他比愛其他人還多。
不過神的歷史在世俗上往往會被人的歷史所遮蓋。但這並不代表神的歷史就不重要,反之神的歷史常常會改寫人的歷史。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我舉兩個例子,第一個是羅馬歷史上最被推崇的獨裁者凱薩,他很偉大,卻死於暗殺,而試圖暗殺他的是他的養子兼好友,不過他的養子打不過凱薩,因為當時的凱薩是全世界最強大的男人,他同時也是全世界最強大軍隊的老闆,這樣子的男人無法用任何的暴力殺死。不過凱薩還是死了,他放棄抵抗而被他養子用暴力所殺,而凱薩為何會放棄的主因就是他太傷心於養子的背叛,他愛他的養子,他的養子卻為了政治目的而要殺凱薩,也就是說他的養子並不愛凱薩。所以天下無敵的凱薩因為沒有愛而死,他缺愛而死。
神的報紙可能在凱薩死的那一天用一個極小的版面報導這件事,報導上寫著:羅馬一位極貧窮的男子凱薩被發現今天早上死於羅馬某公共場所,初步判定為他殺,嫌犯是一位名叫布魯塔斯的男人,這位男子於短時間內大量吸取死者身上最重要的生命元素─愛,因而導致死者瞬間身亡。
而第二個例子其實也很耳熟能詳,那就是在人的歷史上,聽覺系民族猶太人為視覺系民族羅馬人用暴力所征服。(就像男人征服女人一樣,姑且稱之為”共相”)可是後來聽覺系民族出現了一位先知,他叫做耶穌,耶穌到處宣揚愛這種營養食品的重要性,可是他的商業對手羅馬人無法容忍愛這種營養食品和羅馬人的各型各類五花八門的營養食品競爭。因此就用暴力殺死了耶穌。可是耶穌死後,耶穌的信徒(包含許多女人)就像經營直銷事業般的事業越做越大。這個事業體的名字就叫做基督教,基督教後來併購了羅馬民族這個家族企業。可是基督教卻沒有用暴力毀滅掉羅馬民族,他反而愛羅馬民族,他包容了羅馬民族,並且教懂羅馬民族什麼是”愛”。(這也像是男人征服女人,可是女人反而包容男人,並且讓男人吃愛這種營養食品)
聽了這個例子,可能你會說:可是後來的基督教還不是發動毀滅性的戰爭去屠殺猶太人和阿拉伯人?愛為何又不見了?
依我的看法,在人的歷史當中,的確有此事發生,可是那是因為基督教讓羅馬人當公司的總裁,羅馬人當上基督教的總裁後,基督教的精神就名存實亡了。(歷史上基督教的教皇都是羅馬人居多,這也像男女關係之間的拉扯比賽,當女人愛上男人時,男人征服了女人的身心,這第一回合像是男人贏﹔可是第二回合卻是女人贏了,因為當男人愛上女人時,他會願意改變自己的價值觀,軟化在女人的溫柔鄉裡﹔可是第三回合又是男人贏了,因為女人為了表示自己的愛,而願意改變自己去學習男人的價值觀,而且女人似乎此時非常清楚男人的差勁,卻又願意讓自己變得和男人一樣差勁,而愛在逐漸萎縮中,至於第四回合,似乎是還沒開始,所以最後這場比賽鹿死誰手,是猶未知也。)
說到最後,才發現自己還沒表明身分。好吧!告訴妳,以性別來說,我是一個視覺系的男人,以民族來說,我不算是視覺系的民族(中華民族其實很難歸類是哪種民族,可能就像是”中”這個字的意思吧!),以思想來說,我邏輯不算清楚,智商很低(智力測驗時智商只有70多左右),思考方向有點像”愛蜜利”(電影中的愛蜜利,以民族來說,是泛拉丁民族,所以是視覺系,以性別來說,是女人,是非視覺系,以想法怪異而言,有點像在沙漠自言自語的乞丐型先知,因此算是接近聽覺系。所以總的來說,愛蜜利是聽覺系,我像她,所以也是聽覺系。不過若以視覺系所衍生的心理學理論來看,我和她都算是精神有些毛病。)
所以我的身分是個聽覺系的男人,不過這好像邏輯不通,因為男人是視覺系的。這是個馬是白馬,那麼不是白馬的馬算不算是馬的頭痛問題。說簡單一點,可說是”個案”。
那最終結論就是,我是個男人,但是個男人中的”個案”。
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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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6/3/1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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