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無聊悶熱的一天。一個一陣子沒來店裡的朋友A來找我聊天。話題一如往常被侷限在無聊的範圍內,如果不是天氣太熱,我應當會睡著。
聊著聊著,他突然提到一個老朋友B,這名字我幾乎忘記了。當A提到B時,我心頭為之一震,許多往事便從腦海浮現。
真是令人不勝唏噓,當A提到B的時候,是說到一則社會新聞,B集團被檢警偵破....B被控罪名有三十多項,包括殺人..販毒..等等。
B算是我國小五,六年級最好的朋友。五,六年級時的我,生命軌跡有著重大轉變,在這之前,我幾乎不曾寫過功課,考試成績也是屬於在班上的中後,但除了這些之外,還算是個好學生﹔五年級下學期我轉到健仁國小(這個學校現已改名,因為音同賤人),遇到一個好老師,他姓初名東平,山東煙台人。他是軍伍出身,給人感覺卻是溫文儒雅﹔因此轉學對我意味著改頭換面,於是我開始寫功課,考試排名也進步到前十名。但在道德上,我卻開始淪喪,變成所謂的壞學生。
當時的我非常憂鬱,而B是個功課不好卻充滿幽默感的人,他的頭髮枯黃,別樹一格,他的鼻子很塌,我們幾位死黨都喜歡去壓他的鼻子,邊壓還邊說:真奇怪,你居然沒有鼻骨?
不過這是真的,他的鼻子就像橡皮糖一樣,軟軟的帶有彈性,而他的精神狀況則永遠像是頭沒睡醒的小獅,無論我們怎麼開他玩笑還是摸他,他都是一副不在乎,無所謂的神情。
當時聽說他的大哥是有名的”角頭”(等同於地痞流氓),我還不怎麼相信,他不被別人欺負就不錯了。在我跟他還沒相熟之前,他總是跟班上的一位問題學生在一起,兩個人看起來髒西西(雖然我自己也沒多愛乾淨),臉上總是有著眼屎與鼻涕乾掉之後的痕跡,我一開始覺得他是個可憐蟲,一個又笨又髒什麼都無所謂的無名大眾。
六年級我們換了一個級任老師,班上風氣丕變,由於老師不受愛戴並缺乏權威,班上的小團體逐漸浮現。我忘了是什麼原因,我開始跟他走的很近,這時才發現他並不笨,而且有許多小聰明,他為人講義氣,又幽默,是個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好朋友。這時他也發現我是個有膽識的人。(有一次隔壁班的同學看我不爽,約我禮拜六下午到眷村裡”談談”,我為賭一口氣,學關雲長單刀赴會,結果中伏,搞得全身傷痕累累,但這件事情令B對我另眼相看,他認為我雖然文弱,卻有膽識)
A那時候在班上是前三名的好學生,也是我和B奚落的對象,但在班上不屬於任何小團體的A,居然漸漸化解我和B對他的敵意﹔到後來,我們三人變成一個小團體,開始在一起玩,在一起瘋。A和我原本都是臉皮薄的書生型,但B帶著我倆到處去跟同學要零食吃,名曰”伸手牌”。
在進國中之前,我們三人最值得回憶的一件事便是B邀我們去他家玩,他們家是在一大片的稻田裡,我們騎著腳踏車”三貼”到他家,那個下午玩瘋了,一直到太陽西下,三人都還眷戀不捨的不想回家。後來同樣騎著腳踏車三貼離開,但好玩的我和B居然對騎車的A搔癢,結果車子摔倒在路邊,三個人都摔得皮破血流,B跑回家拿了半包衛生紙來止血,衛生紙全部用完仍血流不止,由此可見傷勢不輕,可是三人卻是坐在路旁止不住的笑,彷彿受傷是天賜的禮物,笑是為了謝天。
這樣的日子一直到國小畢業才結束,A進了大德國中,我和B則是去讀北新國中,但我被分到”好班”,而B則是在”壞班”,而且這個壞班是號稱”壞班裡的壞班”。國中三年,彼此都自顧不暇,因此幾乎沒有聯絡。
國中畢業後我和A試圖去聯絡B,撥電話到他家,他母親回說B去東勢學做糕餅,準備將來當個糕餅師父。再一年,我們終於聯絡上他,他賦閒在家,於是我和A騎著腳踏車去找他。
到他家後,他騎著一台凌風50的機車出門迎接我倆,他看起來沒什麼變,仍是一副無所謂的神情,我伸手摸了摸他的鼻子,他笑著說:鼻骨長出來啦!
他要我們上他機車,等到我倆坐上車後,他便將油門催至極限,看著時速漸漸接近100公里,而50cc的機車車身不斷的劇烈搖晃,我和A顯然都是飽受驚嚇,完全沒料到多年不見後,B居然是用如此熱情的方式來對待老友,B”仰天長笑”(而這個行為又讓在後座的我和A更加心驚),接著大聲的說:
放心吧!我的技術很好,更何況,我還沒娶老婆,還沒和女人睡過覺,這樣死了多可惜啊!
車子一直騎到墓地附近才停下來。他從口袋拿出一個約20公分的柱狀物品。他說:這是土製炸彈,我自己做的,火藥雖然很少,但這裡面有三十支鋼釘,所以威力還是很大。我平常無聊都是拿這個去炸汽車。
我和A聽的是目瞪口呆,我問他:是炸什麼汽車,不會炸死人嗎?
B說:當然會炸死人,不過我們都是等沒人的時候才炸,大部分是去炸廢車廠的車子。
接下來B挑了墓地旁的一棵樹,他將炸彈放置在樹上,並將線香點燃後綁在炸彈上。我們騎車到100公尺遠的距離等待爆炸。這段等待的時間大家東聊西扯,約10分鐘過去,我們聽見一聲悶響,抬頭朝樹瞧去,看到樹幹冒著白煙。
靠近樹一看,發現樹幹被炸掉了一部分。但想要刺激的我們顯然對於這樣的”戰果”並不滿意。於是第二個目標是一個雀巢即溶奶粉的鐵罐子。B將鐵罐子與炸彈放置在休耕的稻田中央,一樣10分鐘過去,炸彈爆炸,我們趨前一看,發現鐵罐子被炸成碎片,碎片上還有許多被鋼釘刺穿過去的小孔。
玩火總是越玩越大,第三個目標,我們決定炸一個以鐵板做成的告示牌,這個牌子立在墓地邊緣的荒地上。我們將線香點燃,然後跟炸彈一起放置在告示牌後面。放置後,我們退後了100公尺的距離觀察。
5分鐘過去了,這時候發生了一件麻煩事。一台車子來到荒地上,並帶來了兩位中年男子,他們似乎是來看墓地的位置風水。他倆離告示牌很近,我開始害怕顫抖,轉頭瞧B,他額頭冒汗。
叫他們快走,跟他們說有炸彈。我這麼說著。
不行,不行跟他們說,這不能講。B回答了我。
忘記是誰說的:我們快走吧!裝做什麼都不知道。
忘記是誰說的:我們回去把線香弄熄,應該還來得及。
忘記是誰說的:來不及了。搞不好我們一過去就炸死自己。
最後,忘記是誰做的決定,我們三人坐上機車,以時速100的速度衝到告示牌前,拆解炸彈。(為什麼要一起去是因為”義氣”,萬一真的會死也要一起死。)
當時,我的心臟幾乎停了。因為,線香的火源幾乎觸碰到炸彈的引線。更刺激的是太過緊張的B在抽掉線香時,居然是方向錯誤。就在我眼前,線香的火源就這麼從炸彈的引線旁擦身過去。B的眼睛睜的斗大,三個人都受到了莫大的驚嚇─就怕引線開始燃燒......。
從鬼門關撿回命的三人,拆了炸彈之後騎車狂飆。B仰天呼嘯:哈哈哈!我就知道我不會死,我還沒娶老婆,還沒有跟女人睡過覺,怎麼可以死呢?哈哈哈....。
在那之後,我們便沒有再聯絡,不連絡不是因為友誼變質,而是我的高中生涯對我而言是另一個巨大風暴。身處風暴圈中的我完全無暇他顧。就這樣,我們再見面已經是6年後,公元1998年。
那時候聽說他在故鄉附近開了一間泡沫紅茶店,而我則是在從事保險。我去店裡找他。發現他外貌變了許多,他身高長到185左右,體格魁伍,整個人英氣勃發,髮色仍是枯黃色,小獅已長成了雄獅。
他向我問好,聲音沙啞低沉,原本他跟朋友打撲克牌,他推掉了,找了張桌子準備跟我促膝長談。我發現他變帥了,再也不敢伸手摸他的鼻子。而如今他的鼻子顯得英挺。
我們聊了許多往事,他的口氣似乎不勝唏噓,他說:好懷念以前的日子,我們一起打電動,打美式摔角,你都用豬木,我用三段式,而A用紅人算命....那次騎腳踏車摔的可真慘....我們都伸手向別人要王子麵吃,我們是”伸手牌”....還有那台凌風50,凌風的機車真的好爛啊....。
如今想來,那次的長談像是他對過往生活的告別,以往我們認識的他,朋友並不多,但後來的他,過生日有超過一百人以上為他慶生,他似乎成了萬人迷。下一次去他店裡時,就已經發現他的女人並不止一個。再下一次去他店裡的時候,他已經沒空理我,因為他有見不完的朋友。吧台上一個可愛的女孩挺著微凸的小腹在洗著碗。她對我說,孩子是B的,她很愛B,B也很愛她。接著B把她叫上樓去幫B洗頭,洗完頭後,他倆打鬧著下樓,B髮濕未乾打著赤膊在店裡奔跑,而她則是笑得很甜蜜,然後像抓著小孩般的抱住了B,接著用毛巾將B的頭髮擦乾。
頭髮擦乾後,B掙脫了她跑到我的面前附耳對我說:她好煩!黏住我了,我甩都甩不掉,現在又用孩子綁住我。
我愣住了,問B:你不喜歡她?
B附耳說:我討厭死她,甩都甩不掉,你幫我想個辦法。
或許我就是因為這點而沒有再去店裡找過他。B不再是從前的B,他的外表變好了,內心卻變濁了。
我知道我再對他說什麼都無法改變他。我很想告訴他,你認為你有100個朋友幫你慶生,我卻認為
這並不是件好事。
可是我不知道怎麼跟他說,所以我沒再去找他。這次的失聯,我自己心知肚明,我跟B,是真的漸行漸遠了。
2004年6月28日,這個被我忘記的人就因為A的一句話而又再度想起。A說B目前已經從監獄出來了。
A很想念他,我也想念他。
記於2004年6月29日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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