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請妹妹在希臘左巴吃飯,我點的焗烤洋芋口味極好,值得推薦。在店裡架上隨意取了本書,讀到魯迅的<野草>裡的【風箏】,魯迅的散文寫得真好,他就是周樹人,民初另一大作家周作人就是這篇文章裡的弟弟,不過他們兄弟倆往後失和的關係,在我看來頗為遺憾。這篇文章寫於民國十四年的農曆新年,當時魯迅已與其弟弟周作人決裂,兄弟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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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的 冬 季 , 地 上 還 有 積 雪 , 灰 黑 色 的 禿 樹 枝 丫 叉 於 晴 朗 的 天 空 中 , 而 遠 處 有 一 二 風 箏 浮 動 , 在 我 是 一 種 驚 異 和 悲 哀 。
故 鄉 的 風 箏 時 節 , 是 春 二 月 , 倘 聽 到 沙 沙 的 風 輪 聲 , 仰 頭 便 能 看 見 一 個 淡 墨 色 的 蟹 風 箏 或 嫩 藍 色 的 蜈 蚣 風 箏 。 還 有 寂 寞 的 瓦 片 風 箏 , 沒 有 風 輪 , 又 放 得 很 低 , 伶 仃 地 顯 出 憔 悴 可 憐 模 樣 。 但 此 時 地 上 的 楊 柳 已 經 發 芽 , 早 的 山 桃 也 多 吐 蕾 , 和 孩 子 們 的 天 上 的 點 綴 相 照 應 , 打 成 一 片 春 日 的 溫 和 。 我 現 在 在 那 裏 呢 ? 四 面 都 還 是 嚴 冬 的 肅 殺 , 而 久 經 訣 別 的 故 鄉 的 久 經 逝 去 的 春 天 , 卻 就 在 這 天 空 中 蕩 漾 了 。
但 我 是 向 來 不 愛 放 風 箏 的 , 不 但 不 愛 , 並 且 嫌 惡 它 , 因 為 我 以 為 這 是 沒 出 息 孩 子 所 做 的 玩 藝 。 和 我 相 反 的 是 我 的 小 兄 弟 , 他 那 時 大 概 十 歲 內 外 罷 , 多 病 , 瘦 得 不 堪 , 然 而 最 喜 歡 風 箏 , 自 己 買 不 起 , 我 又 不 許 放 , 他 只 得 張 著 小 嘴 , 呆 看 著 空 中 出 神 , 有 時 至 於 小 半 日 。 遠 處 的 蟹 風 箏 突 然 落 下 來 了 , 他 驚 呼 ; 兩 個 瓦 片 風 箏 的 纏 繞 解 開 了 , 他 高 興 得 跳 躍 。 他 的 這 些 , 在 我 看 來 都 是 笑 柄 , 可 鄙 的 。
有 一 天 , 我 忽 然 想 起 , 似 乎 多 日 不 很 看 見 他 了 , 但 記 得 曾 見 他 在 後 園 拾 枯 竹 。 我 恍 然 大 悟 似 的 , 便 跑 向 少 有 人 去 的 一 間 堆 積 雜 物 的 小 屋 去 , 推 開 門 , 果 然 就 在 塵 封 的 什 物 堆 中 發 見 了 他 。 他 向 著 大 方 凳 , 坐 在 小 凳 上 ; 便 很 驚 惶 地 站 了 起 來 , 失 了 色 瑟 縮 著 。 大 方 凳 旁 靠 著 一 個 蝴 蝶 風 箏 的 竹 骨 , 還 沒 有 糊 上 紙 , 凳 上 是 一 對 做 眼 睛 用 的 小 風 輪 , 正 用 紅 紙 條 裝 飾 著 , 將 要 完 工 了 。 我 在 破 獲 秘 密 的 滿 足 中 , 又 很 憤 怒 他 的 瞞 了 我 的 眼 睛 , 這 樣 苦 心 孤 詣 地 來 偷 做 沒 出 息 孩 子 的 玩 藝 。 我 即 刻 伸 手 折 斷 了 胡 蝶 的 一 支 翅 骨 , 又 將 風 輪 擲 在 地 下 , 踏 扁 了 。 論 長 幼 , 論 力 氣 , 他 是 都 敵 不 過 我 的 , 我 當 然 得 到 完 全 的 勝 利 , 於 是 傲 然 走 出 , 留 他 絕 望 地 站 在 小 屋 裏 。 後 來 他 怎 樣 , 我 不 知 道 , 也 沒 有 留 心 。
然 而 我 的 懲 罰 終 於 輪 到 了 , 在 我 們 離 別 得 很 久 之 後 , 我 已 經 是 中 年 。 我 不 幸 偶 而 看 了 一 本 外 國 的 講 論 兒 童 的 書 , 才 知 道 遊 戲 是 兒 童 最 正 當 的 行 為 , 玩 具 是 兒 童 的 天 使 。 於 是 二 十 年 來 毫 不 憶 及 的 幼 小 時 候 對 於 精 神 的 虐 殺 的 這 一 幕 , 忽 地 在 眼 前 展 開 , 而 我 的 心 也 仿 佛 同 時 變 了 鉛 塊 , 很 重 很 重 的 墮 下 去 了 。
但 心 又 不 竟 墮 下 去 而 至 於 斷 絕 , 他 只 是 很 重 很 重 地 墮 著 , 墮 著 。
我 也 知 道 補 過 的 方 法 的 ﹕ 送 他 風 箏 , 贊 成 他 放 , 勸 他 放 , 我 和 他 一 同 放 。 我 們 嚷 著 , 跑 著 , 笑 著 。 — — 然 而 他 其 實 已 經 和 我 一 樣 , 早 已 有 了 鬍 子 了 。
我 也 知 道 還 有 一 個 補 過 的 方 法 的 ﹕ 去 討 他 的 寬 恕 , 等 他 說 , 「 我 可 是 毫 不 怪 你 呵 。 」 那 麼 , 我 的 心 一 定 就 輕 鬆 了 , 這 確 是 一 個 可 行 的 方 法 。 有 一 回 , 我 們 會 面 的 時 候 , 是 臉 上 都 已 添 刻 了 許 多 「 生 」 的 辛 苦 的 條 紋 , 而 我 的 心 很 沉 重 。 我 們 漸 漸 談 起 兒 時 的 舊 事 來 , 我 便 敘 述 到 這 一 節 , 自 說 少 年 時 代 的 糊 塗 。 「 我 可 是 毫 不 怪 你 呵 。 」 我 想 , 他 要 說 了 , 我 即 刻 便 受 了 寬 恕 , 我 的 心 從 此 也 寬 鬆 了 罷 。
「 有 過 這 樣 的 事 麼 ? 」 他 驚 異 地 笑 著 說 , 就 像 旁 聽 著 別 人 的 故 事 一 樣 。 他 什 麼 也 不 記 得 了 。
全 然 忘 卻 , 毫 無 怨 恨 , 又 有 什 麼 寬 恕 之 可 言 呢 ? 無 怨 的 恕 , 說 謊 罷 了 。
我 還 能 希 求 什 麼 呢 ? 我 的 心 只 得 沉 重 著 。
現 在 , 故 鄉 的 春 天 又 在 這 異 地 的 空 中 了 , 既 給 我 久 經 逝 去 的 兒 時 的 回 憶 , 而 一 併 也 帶 著 無 可 把 握 的 悲 哀 。 我 倒 不 如 躲 到 肅 殺 的 嚴 冬 中 去 罷 , — — 但 是 , 四 面 又 明 明 是 嚴 冬 , 正 給 我 非 常 的 寒 威 和 冷 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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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很多時候被教導著:要寬恕傷害我們的人,否則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但是,魯迅這樣沈重的自責,封鎖自己在牢籠裡,別人進不去,拉拔不了他,是難以承受的懲罰。我沒有去查周作人所說的不記得是真是假,(換做是我,是永遠忘不了。如果他forgive and forget的功夫這麼好,真想請他傳授秘笈給我,尤其是忘卻的功力。)
但是,我覺得魯迅大可不必讓內疚像塊大石頭般壓得心沈甸甸的,傳統上,家長總教大孩子管教弟弟妹妹,儘管這大孩子不過五六歲,五六歲還是個孩子吧?背負著弟妹一犯錯或受傷,就要被爸媽責罵的重任苦差,本來就不對吧?而傳統父母教導年幼的要聽從年長的帶領,也是造成這樣失衡的元兇。我並非說兄姊不用照顧弟妹,也並非主張弟妹不用尊敬兄長;兄友弟恭是很好的,兄姊對弟妹的關愛與提攜也同時在成長學習,但是父母讓是非懵懂的小孩執起教鞭、擺出天平,鐵定東倒西歪。實在說,應該教導的是:孩子們發生是非爭執時,求訴於父母,而不是讓家中形成強欺弱、大欺小的封建失衡觀念。
魯迅不能原諒自己幼時對弟弟的「精神虐殺」,但是,我在想,絕大多數的孩子都喜歡天上的飛鳥與飛機,應該也都喜歡風箏,魯迅應該也不例外才是。他會覺得風箏是沒出息孩子的玩意兒,應該是被灌輸被洗腦被扭曲的,他到了廿年後讀了洋書才知道遊戲猶如兒童的陽光空氣水。想想,流傳有年的必讀幼兒啟蒙教材「三字經」這麼教導著:【勤有功,戲無益】。當然也教導著魯迅和周作人,所以說他們都是被誤導的,魯迅沒玩到風箏已經是夠可憐的童年了,又何嘗不是被精神虐殺過呢?
魯迅在小屋裡踐踏弟弟的風箏,整個過程描寫的歷歷如繪,這樣對待自己的親弟弟,真的太過份。魯迅沒忘記這件事,從細節的描述看來,應該是記憶很深。不快樂的記憶是種毒品,不用毒梟引誘就自動上癮的毒癮,偏偏是越吸越不開心的毒癮,又不能不吸,戒不了的痛把痛苦括弧起來,乘以趨於無限的次方。無窮無盡的痛啊。
我想起我兒時背唐詩像喝珍珠奶茶一樣淅瀝呼嚕,絲毫不費吹灰之力,旋即之間,唐詩就像串串珍珠被我吸收。我很謝謝大姊教我背唐詩,還訂定獎賞制,背熟一首絕句或律詩獎賞一塊錢;像李白【月下獨酌】那樣的長度五塊錢;而白居易的【長恨歌】或【琵琶行】則有十塊錢。這對沒有零用錢的我實在是超讚的好機會,我背的速度實在讓我姊姊驚訝再三,後來姊姊花了不少獎賞費用,對還是高中生的她實在造成經濟威脅,我的獎賞金已然破表。失去獎賞的機會。
於是呢,我想幫妹妹把握住這種長智又招財的chance,也想讓她財源廣進,不背則已,要背就從最大獎挑戰起──【長恨歌】。由於我已經背起來了,教起妹妹就不免強勢與傲慢,雖然我的初衷是好意。但我仍須自首,小時候我對妹妹的確時有嫉妒,時有欺凌。她從幼兒時期明顯就是個天真單純又活潑的孩子,想唱歌就站在藤椅上,拿著竹竿當做麥克風大唱,唱出自己想的詞和調,完全不管歌詞有多麼好笑。比起害羞內向又沈靜的我,她顯然較受矚目與歡迎;別人笑她也跟著覺得好玩,所以不怕別人的眼光。爸爸常帶她去喝喜酒,這是當時最令我嫉妒的。
等她上學後,也是名列前茅,朋友多,遊戲邀約也多,十塊錢的誘因對她當然也有效,但是「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對她來說實在興味索然,而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她七言絕句28字背得來,這短短十四個字怎麼會背不起來?我除了罵她笨之外,還做了一個現在想來都很惡劣的舉動,我用原子筆把這十四個字寫在她的大腿上,她起先被我罵笨就不舒服了,字一寫上去,她就嗚咽起來,我仍然像惡婆娘一樣把這十四個字寫完,她已嚎啕大哭說著:我不要背了啦!嗚嗚嗚…
幸好現在,我和我妹感情好到令人羨慕。這有賴於高中一起外宿,一起生活,方能重新認識彼此,重新經歷好笑與不好笑的事,一路到大學、畢業工作,我們都悲喜與共,無話不談,成為相知相惜的好姊妹。但想起國中以前,她恨我恨得牙癢癢的,因為我功課優質,才華不賴,知名度高,亦發孤傲跋扈。
等我們高中和好後,我妹半開玩笑跟我講過不只一次,她討厭背國文都是我害的。我真的很後悔也很愧疚,我大她兩歲,當年四年級的我認識的字當然比較多,背起長詩當然比較輕鬆;再者,學習當兒若是戰戰兢兢、被貶損、乏鼓勵,那鐵定是學不好的,智商再高的人都會因為情緒不穩讓學習成效大打折扣。更何況我寫字於妹妹腿上的舉動是種侮辱,造成心靈上的傷害,還好我妹原諒我,否則我也要說我妹的國文興趣被我精神虐殺了,可憐的妹妹,我再度說對不起,謝謝妳不記恨不記仇。
比起魯迅,我太幸福了。
圖:古狗蒐來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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