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寄養父母組織日益壯大之下,是否將損及親生父母權 利?機構是否對寄養家庭仍有督導權?實在値得深思。家庭寄養服務不僅是兒童福利潮流所趨,在兒童福利領域中 亦有其重要性,爲了擴展其在我國的適用性,台灣省社會處乃籌 劃r家庭寄養服務計畫」,委託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自民國七 十年七月至七十二年六月止試辦二年。試辦成效優良,民國七十 二年七月開始正式辦理,自七n—年度試辦至七十八年度止,經 安置的兒童計有1,135人,其中已終止寄養者927人(台灣省社會 處,民80 );臺北市、高雄市亦陸續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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