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我那篇刊登在Social Work Education(期刊)上的文章抽印本(二十五份)。
此文章的書目資料與摘要如下:
Chung, D.-C. (2008). A gay social work student’s learning experiences in Taiwan. Social Work Education, 27(2), 212-216.
In this article, I describe the reasons to study in the social work field, the learning experience I had in my social work program, and some difficulties and disappointments I encountered in the process. Overall, I did receive sufficient academic and practice training about what social work values or skills are, and received emotional support in an open and friendly learning environment. However, being a gay social work student in Taiwan, the lack of academic courses in my areas of special interest, and my personal coming-out experiences in my school make me reflect on the problems of the lack of training in specific issues in social work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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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並不是呈現實證研究結果,而只是一篇我以一個男同性戀者的身份講述我在社工教育過程中求學經驗。文章很短,五頁,三千多個字。某種程度而言,我個人認為,這篇文章只是另種形式的自言自語。不過,能夠讓一篇自言自語的文章發表在英文學術期刊上,一定程度的機緣其實是不可缺少的:
2006年底,一個認識的臺灣老師發了封電子郵件給我,問我願不願意從一個學生的角度與經驗,側寫臺灣社會工作教育。因為Social Work Education那本期刊正在製作大中華社會工作教育專題(包括兩岸四地:臺灣、中國、香港、及澳門)。是的,請不要懷疑,包括中國,中國社會工作已經開始發展了,而且,我個人認為,頗有企圖心(或雄心壯志)(不過,這不是此文重點,在此略過不提)。此專題主編除邀請兩岸四地相關學者撰文外,並希望此些學者找一些學生寫她(他)們的經驗,以從不同視野一窺社會工作教育在兩岸四地發展狀況。
老實說,剛收到信時,有點為難。
重點不是我不想寫或不可以寫,而是我個人認為我沒有資格寫。我真地不認為我有什麼資格寫這樣的文章。
第一、我畢竟是個一九九八年從臺灣社工所碩士班畢業的學生;將近十年前的個人就學經驗,怎能夠被擺放在一篇探看或介紹二十一世紀兩岸四地大中華社會工作教育的期刊專題呢?
另外,我個人社工教育血統嚴格說來不純正(當然,什麼是純正的社工教育血統又是另外一個值得再細細討論的話題,但也不是此文重點,所以再次略過不談)。
再加上,我一定會從身為一個男同性戀的角度來撰寫我在社工教育中的求學經驗。老實說,這也是另外一個值得考慮的因素(或風險)。因就我粗淺瞭解,雖然(臺灣)社會工作強調多元、強調尊重不同主體的價值與聲音;但是,在面對或處理這種(看似)強調大視野的文章或主題時,不同主體的聲音與經驗常會被視為不具代表性或缺乏一個整體視角(當然,什麼是整體視角,不同主體聲音與經驗是否真地就缺乏整體視野,那又是另外值得再書的議題,當然不在此文繼續討論)。
於是,我回信告知那個老師,我可以寫;但我也把我上述三點考量告知她,請她斟酌我撰寫此篇文章的適合度。
由於文章不是很長,我花個幾天時間撰寫,再請男人修改一下我那殘不忍賭的英文文法後,把文章寄給此次專題主編A教授。同時也發了電子郵件告知那臺灣老師,文章已寄出。
那老師反應很有趣。由於我在上一封電子郵件中交代我的考量,並請她斟酌找我撰寫此文章的適合度。她一度以為我那說詞只是婉轉地表達我不想撰寫文章的修飾性官方說法(那有人會一面答應接下稿約,卻一面說這般承接稿約的合適度問題呀?)所以,她本以為我沒心寫這篇文章,因此也沒料到這篇文章會被撰寫完成。(嗯,嗯,當我收到她回信時,大吃一驚。沒料到我自認為謹慎與細膩的考量,會被她解釋為一種修飾性官方說法。)
結果,真地不出我所料,我那篇文章由於過於從一個男同性戀者的視野為著焦角度,所以在專題編輯委員會中引起一些討論。據說,有人欣賞,並支持將我文章納入專題;但有人反對。最後結論是,我文章不被接受刊登在當次大中華社會工作專題中。
我不意外編輯委員會有這樣的決議。想想看:一個號稱以大中華(兩岸四地)社會工作教育為主題的專刊中,在七到八篇相關文章中,竟然有一篇文章,是讓一個臺灣男同性戀者自言自語,講述他在社會工作教育中的經驗與狀況?
為此,A教授還特別捎信表達遺憾之意;並告知,她會留意與設法,看看有沒有其他可能讓我文章被刊登的方法。我禮貌地回信謝謝那位主編,並也表達「如果有相關機會,我願意讓我文章被刊登在相關期刊或欄位」等等。不過,我那時認為這可能性不高,畢竟,這不是一篇實證性或論述性質的文章;所以,倒也沒對之後那文章可能花落何處,抱持高度期盼與關注。
沒料到,峰迴路轉,事情發展竟出乎我意料之外。
一段日子後,A教授來信問我,有沒有興趣試試將我那篇文章轉投到sexuality專題。我要是願意的話,她可以跟sexuality那期主編談談看。「我那篇文章竟還有地方可去呀?」我心裡想著。於是,回了信,一面謝謝她這麼花心思地幫我留意相關資訊;一面也表達願意試試這樣的機會。
也不曉得她們怎麼談的。沒多久,我收到sexuality專題主編B教授的來信,告知我,我那篇文章被納入專題了,所以有些文件與程序希望我填寫一下。
看到電子郵件時,一時反應不過來「我那樣文章真地被接受了?真是意外呀!」於是花了幾小時處理校稿、文章授權書、撰寫致謝詞等等。就這樣,在機緣湊巧的狀況下,我第一篇英文期刊文章出現了。
後話:
當我今天上網去看此次專題中其他文章時,老實說,嗯,那感覺,很奇怪。因為,我的文章與其他文章間,還是存有那種格格不入的隔閡感。雖然,此專題所有文章都是在處理「社工教育內的同性戀議題」。
為什麼會有格格不入的隔閡感呢?簡單講,其他文章全都是從英國角度或經驗為起始點(畢竟,這專題原初來自於一個英國研討會中相關文章);在看不到任何關連或脈絡狀況下,卻忽然跑出一篇臺灣男同性戀者自言自語其在社工教育內的經驗?啊?這什麼與什麼呀?
好吧!反正主編都沒意見了,我這窩在南半球喜歡自言自語的人也安靜一點好了。只不過,只不過,這感覺好奇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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