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名媛蔡天鳳分屍案沸沸揚揚。作案的人是她一直供養的前夫一家人,就是人善被人欺,養了一窩白眼狼。
不過我不是要聊她,而是想聊法醫高大成。
我在網路上看見他聊這件案子的影片,真覺得法醫就是神明般的存在,而且還是主持正義的天神啊。
他說這件案子中兇手做了很多事誤導警方辦案,所以兇手身邊一定有軍警人員的存在,才能對警方辦案方式瞭若指掌。
主謀前公公當過警長。
其次,高大成說他們烹屍並不是要吃她,那麼到底是怎樣的深仇大恨殺了就算了還要肢解,肢解就算了還要烹煮?
因為煮熟了的人肉無法驗DNA。
第三,高大成說,死者既已離婚,卻又照顧著前夫一家,有些人會對你的照顧滿懷感激,可有些人不是,你對他們好,他們習慣了,有一天你能力有限,沒法對他們跟以前一樣好,他們就會覺得是你的錯,心懷怨懟,決不會體諒你。就像你一直給他們十萬,有一天你負擔不了改給八萬,雖然還是很多,能讓他們過得很好,但白眼狼就會心懷怨恨。
死者想把給前夫一家住的豪宅賣掉,卻也幫他們想好後路,另外安排了其他住處。那一家人好手好腳的,死者有那個義務做這些事嗎?但他們只看見死者要把它他們的豪宅收回賣掉,卻沒看見自己沒有半點付出,能坐享豪宅都是因為死者的功勞,十分可惡。
加上死者和現任丈夫沒有登記結婚,她若出事,財產就會屬於她和前夫生的兩個女兒。
利字當頭,什麼恩情親情都蕩然無存。
這世上本來就很多三觀不正的爛人,我並不意外。但高大成說一點就打中一點,彷彿頭上有盞燈泡,他說一句就登的一聲亮一下,簡直神乎其神。
我從以前對法醫這個職業就很有好感。醫生救活人,法醫為死者伸張正義,都值得尊敬。我知道台灣目前大概只有20位法醫,供不應求,所以我常常鼓勵學生,以後可以去當法醫,待遇高(月薪25萬),圈子競爭少,地位也高,不會比醫師差。
香港這麼一個小地方,卻有很多分屍案、碎屍案、烹屍案、滅門案等匪夷所思的案件,我覺得應該是地狹人稠,生存壓力太大,導致有些人心態扭曲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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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大陸的小說論壇上,常常看到一種主題的小說,就是臥底文。男主是毒梟,女主故意接近他,騙取他的感情以取得機密,最後將男主一網打盡。男主死前還要不死心地問,妳有沒有愛過我,那怕是一點點?然後女主就會很酷地說沒有,光榮地為國家除害,領取勳章。
我很討厭這種題材的小說。玩弄感情以達到某種功利的目的,所以一看到臥底文我就會馬上閃,雖然女主的確伸張了正義。
但她沒有別的方法伸張正義,非要玩弄人家的感情嗎?
喔,我還很討厭一種小說,就是和尚文。和尚會談戀愛這種事,就已經破壞了他基本的職業道德,後續的一切多麼可歌可泣,作者文筆再好,我都不能接受。所以看到和尚文必閃。
還有一種我很討厭的言小題材,就是民初文。男主多半是軍閥,女主不一定是啥身分,軍閥就是土霸王,靠武力圈了一塊地殘民以逞,男主再帥我都閃。
而對於民國初年那個亂世,我也是真心排斥。
最後我也很討厭酒店梗,女主是酒女,遇見男主,被男主包養,雙方都告訴自己就是供需關係,可女主後來忍不住愛上男主,所以男主給她的錢她都不要因為是真愛blabla之類的,然後男主要跟門當戶對的女二結婚了,為了不耽誤男主,女主識趣地離開,男主這才發現女主是他的真愛,又去找女主,然後女二知道老公(或未婚夫)竟然跟個三兒藕斷絲連,各種陷害女主,甚至把女主搞死,男主再也受不了,跟女二解除婚約,把女主找回來。
我討厭這個梗的原因是,兩人感情的源起就是因為金錢。就算以後因為彼此是真愛而在一起,吵架的時候不會拿以前的事來刺傷對方嗎?而女主沒別的辦法賺錢嗎?為什麼要出賣身體?然後女二也很慘,她都不知道她做錯了什麼,老公要和個三兒發表真愛宣言來刺激她?然後男主朝三暮四是啥爛咖?娶了女二就忠於女二,喜歡女主就不要娶女二,連決定自己娶誰的能力都沒有學人家談啥戀愛?
不過,我倒不是很排斥火葬場文,就是霸總男主之前對女主有些誤會,又被惡毒女配蒙蔽,對女主很壞,後來失去女主,才意識到對女主的愛,又查出一切壞事其實都是惡毒女配搞的,開始追妻火葬場。我覺得這種劇情很療癒,不過女主搧男主的巴掌要夠響亮才行。
還有,火葬場文裡都會有一個溫柔男二,他會在女主被逼上絕境時給她幫助和安慰,所以有時男二會直接上位,這我覺得很好。或者男二發現女主還是忘不了男主,退出成全,這我也還好。我最受不了原來女主和男主會分開就是因為男二搞鬼,把女主害得很慘後伸出援手,讓女主依賴他,差評。
我的[踩著青春向你走來],就是溫柔男二上位文。
另外,我喜歡宮鬥宅鬥文,不過這些文章裡的言情部分我不喜歡,基本上會要女人自己去鬥的男人就不是甚麼好男人,跟個爛咖談戀愛我還沒那種惡趣味。女主專心宮鬥宅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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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毒心]再兩集就結束。要準備買結局咖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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