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教官確定無法讓玉米粉男孩換寢室之後,隔天我就等著他的媽媽來學校領他回去。在前一天被「盧」了一個晚上的慘痛經歷後,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他母親要跟我抱怨多少教官的事了。
沒想到事情的發展很出乎我的預料,玉米粉男孩跟他媽媽說,他覺得老師對他很好,同學之間已經有感情,他很喜歡在這裡唸書,他不想休學!所以極度疼愛他的媽媽,就這樣從桃園送水果給她兒子之後,當天又再度回去了。
當然吃玉米粉這件事情一直是無解的。教官在確定寢室無法調動之後,有了一個權宜之計,每天凌晨兩點那次吃玉米粉的時間,就由一個平時都很晚睡的樓長負責叫他,凌晨六點那次,就由另一個平時比較早起的樓長負責叫他,一個學生可以麻煩到這麼多人,學校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不過事情並不是我們想的這麼簡單就解決了,當天晚上,玉米粉男孩的媽媽又來電說要換寢室了,原因是:『他寢室的三個室友都會抽煙,這樣會影響到我兒子的身體健康。你們學校可以允許學生在寢室抽煙嗎?有沒有可以處罰他們的規定?』
說真的,到此我已經對他媽媽整個失去耐性了。
『如果教官不讓我兒子換宿舍,或是處罰那些抽煙的學生,那我們就不唸了!我們把孩子們交到你們手上,你們就有責任要好好照顧他呀,怎麼可以讓其他人在寢室裡抽煙然後都不管呢?』
雖然說在寢室抽煙的確有不妥,但再這樣搞下去,不只是教官要瘋掉,可能連那三個室友也不會想要再和他同一間寢室。
似乎「我們不唸了」這句話,已經變成他媽媽威脅我們的手段。玉米粉男孩的媽媽之前是國小的退休老師,絕非那種沒有知識又無理取鬧的父母,可是偏偏他們懂得愈多,就愈讓人覺得不敢領教。
如果說讀到大學還要老師這樣隨身照顧大小事,那大學老師和安親班老師有什麼差別呢?
還好此事我已經先跟主任報備過,果然怕事的她馬上的反應就是:『這種學生還是讓他媽媽早點帶走好了,不然留在系上一定是個大麻煩!』
雖然平時我對於她對學生的無情甚為不齒,但有她這樣一句話,屆時玉米粉男孩休學,我也不用擔負太多的責任。
當下我還是委婉的勸了一下他媽媽,並語氣很堅定的說道:「我們當老師的,面對的是所有的學生,以及所有他們的家長。今天我不可能將所有的時間花在照顧一個人的身上,而我認為,我和教官還有系上的老師,對於妳兒子的事真的都已經盡力了。我不可能每天跟在他身邊提醒他吃玉米粉,我也沒辦法提防他會不會交到有菸癮的朋友,甚至對於你要求每天晚上幫忙在凌晨兩點和六點起床叫醒你兒子的同學,我又怎麼跟他們的家長交待呢?如果讓他們知道他們的孩子來住宿舍,每天半夜還要起床叫同學吃藥,將心比心,你若是他們的父母,你會願意嗎?所以,若明天您決定要來讓他休學,我不會勉強您讓他繼續留下來。」
『那我明天就去學校帶他辦休學,我一定要向教育部反應你們學校的教官和老師都不負責任,沒有愛心!』話說完她就掛我電話了。雖然他們家住桃園,每天這樣跑嘉義像在走自家廚房一樣,我也不得不佩服母愛的偉大。
說實在的,當下我的確一度相當沮喪,我一直以為當過老師的人是可以講理的,但我卻真的被玉米粉男孩的媽媽打敗了。她不會理會她兒子的想法,只是一味的想保護孩子,就造成他已經二十五歲了還來唸大一的窘況,可是狀況似乎仍在持續惡化中。
後來我和我們家那位開設律師事務所的老妹聊了一下,每次我因為感情的問題而影響到我的理智判斷時,就需要心狠手辣、頭腦清楚的律師幫我剖析局勢,她說了一件事情讓我當場冷汗直流:『你總是放太多感情在你學生身上,感情一多,就亂了分寸。像這種學生,他媽媽把他丟到你們學校,生活的大小事都要求老師和同學照顧,本來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你記得去年有一個國中學生,長期義務背他的玻璃娃娃同學上下樓梯到教室上課,後來因為下雨不慎滑倒,結果玻璃娃娃傷重不治,那家長居然控告這位善良的學生過失殺人,要求一百多萬的賠償金,法官一審還判定那個學生有罪!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若是玉米粉男孩沒事便罷,一旦他因為沒有吃玉米粉血糖過低而昏迷死亡,下一個被告判有罪的就是你了,甚或你要求幫忙他的那些同學都要吃上官司,所以讓他離開是最好的結果。』
台灣雖然是個民主法治的自由社會,可是這幾年來有一些法官判案的結果,真的讓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完全走了調,路上不會再有好心人去協助車禍待救的人,因為有人因此被判為肇事者而入罪,玻璃娃娃一案的法官更是誇張。有時候我們說殺人搶劫的人罪過深重,但像做出這種判決的法官,生兒子沒屁眼已經不足以彌補他們所造的業了,唉!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