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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22:14:11| 人氣245| 回應0 | 上一篇

第八週 *** 學習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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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學習任務

 

1. 林宅失火,屋主一家人出國渡假,鄰居甲衝進火場救援。甲雖然被火紋身,但還是積極搶救財物,過程中為閃避火焰,撞壞部分古董瓷器。事後,屋主不但未感謝幫忙,反而向甲要求賠償。請問甲如何主張其法律權益?

鄰居甲因失火而毀損、滅失,鄰居甲要對屋主負損害賠償責任嗎?如果只是過失或者無過失,就不需要負責。


 

2. 閱讀本篇新聞,從法律角度,說說你的看法。
玻璃娃娃事件: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25/today-so8.htm
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7/19/80280.html

經過這樣的事件,就算未來平安落幕,陳同學也不用賠款,但是我覺得這個案件已經在很多人心中留下陰影,對"幫助"產生疑問.......當然能夠適當的幫助別人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不小心出事情勒?!

 

3. 剪貼一篇新聞事件(文字或影音)報導,說說看該事件屬於哪一種【契約與債】的法律關係。

台北一名馬姓男子五年前向銀行申辦信用卡借款,積欠近40萬元,因故遲繳遭到銀行加計20%不等的循環利息,求償58萬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銀行循環利息過高,契約無效,罕見的判決利息歸零,男子只需償還本金22萬,不過全案仍可以上訴。
信用卡借款,循環利息加上本金,金錢壓力壓得卡債族喘不過氣,不過,台北地院卻有一例破天荒的判決,卡債難免付利息,法官認為銀行違反誠信原則,將利息歸零。
事件起因5年前,馬姓男子向中信銀申辦信用卡現金卡,借貸近60萬元,後來償還他找大眾銀行房貸,還了近40萬,卻因為前年遲繳,被加計循環利息,求償58萬元,包括22萬的本金36萬的利息。做出這項判決的就是這位法官趙子榮,辦過股市禿鷹案,他私下表示原本考慮酌減利息,但銀行沒提供資料,無從酌減,這案件要突顯高循環利息對消費者不公平,不過,也惹來變相鼓勵賴帳的質疑。

台長: 啊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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