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明鏡週刊》連續十個月非文學類排名第一,被列為德國最暢銷心理科普書,其封面寫了「你瘋了」三個大字,著實覺得有趣。打開書頁,第一頁竟然不是目錄,也不是前言,而是一段聲明:「為了方便讀者閱讀,本書在通稱時採用男性的代名詞,盼女性讀者能夠諒解……。」這是作者曼弗烈.呂茲身為精神科醫師兼心理學家而如此考量讀者的心理,也許有人覺得這是小題大作,但這就是心理學家與常人之異處。明明是不一樣的(指「他」與「她」),一般人的不在意才是奇怪的,而會在意是正常的;若是男女對調呢?在普遍使用「她」的文句中,男性讀者讀來難道不會覺得奇怪嗎?如此一想,就覺得既特別又有意思:原來我們生活中很多的「正常」,其實是不正常的。
有鑑於今年特別多亂事,有天災、人禍,有情殺、無差別殺人等等,許多人都有相同的感覺:今年太不正常了。但「正常」的定義是什麼?是風平浪靜、國泰民安?那麼用於個人來說,是平淡無奇、安穩無憂?但正常來說根本不可能安穩無憂,是人多少都有些煩惱,而又有誰是真正安穩度日,沒有遇過麻煩或困難的呢?
很有意思的是,這本書分成三部,共十章,而第一部的標題就是「問題在於正常人」。首先先自我定義:自己是正常人嗎?我的答案立刻是否定的,無論外在或內在,我自認為和他人有明顯差異,但我是「瘋子」嗎?我想任何一個和我接觸的人都不會這樣說的。
這本書的作者期望用幽默的方式來談論這個看似禁忌又瘋狂的議題,因為他相信:幽默讓人事物得以用充滿愛意的方式進入生活。而這本書的前言提到:擔任醫師的藝術在於,盡量什麼都不做,只做必要的事。而外科醫生得花兩年的時間學習如何進行一項手術,但要花二十年的時間才能夠判斷病患何時不需要動手術,精神科醫師亦是如此。也就是說,動不動叫病人動手術的絕不是個好醫生,無論心理上或技術上皆是,話說離我家最近的大醫院之一就有間這樣的醫院,而許多病患也都見識過,所以名聲就此傳開。
此外還提到「人腦是最複雜的東西,但卻沒有使用手冊可供參照,人們多半自動地以錯誤的方式對待它。如:希望讓頭腦永久保持新鮮,因此得盡量少用它。其實大錯特錯!頭腦跟肌肉一樣可以被訓練,我們所做的每件事,都會改變我們的腦部結構」,這和在創作坊曾告訴孩子們的一樣:如果皺褶豐富的腦是個勤勞動腦的人,相反的,平滑的腦就是常常說「不知道」而懶惰不動腦的人。由此我發現了日常的矛盾現象:人們會想去鍛鍊肌肉以維持健康身材,但卻鮮少想去鍛鍊頭腦以精進智慧;但會承認自己愚蠢、知識不足的人,永遠少於承認自己身材不好的人,這是非常詭異且不合邏輯的矛盾,那麼,這也可以稱作「不正常」嗎?可是在一般人眼中,這是正常且普遍的。
不只上述這些,還有更多存在於這個「正常」社會中的疑點,在書中一一呈現,看完之後,會以不同的眼光看這個社會,一如尼采所說的:「瘋狂少見於個人,但對於團體、黨派、人民和時代來說,則是司空見慣。」因此我大略抓取幾個重點,以下列出:
1.精神科醫師或心理治療師看晚間新聞時,經常感到困擾,因為沒有人去醫治報導裡頭出現的那些興戰者、恐怖分子、殺人兇手和經濟犯、冷血的會計師和無恥的自大狂,這些人甚至被認為是完全正常的。不禁令人冒出奇妙的懷疑:我們是否醫錯人了,瘋子不是問題所在,有問題的是正常人。由統計數據來看,精神病患的犯罪案例比正常人還少,而且文明地區正常人彼此殘殺的傾向反而更加嚴重,所以結論是:「去照顧正常人吧!」
2. 書中提到的「正常無比的瘋子」----希特勒與史達林,這兩個引發大屠殺的世界級罪人,他們十分正常,卻又做出不正常的事,這是怎麼回事?在《希特勒傳記》中說到:「要想定義一個人是否為歷史上的重要人物,端看他是否能總結一個時代的想法和感受。然而希特勒這號人物絕對不可能被否定,因為當時社會上確實擁有粗暴溝通的需求,而他受人歡迎的辭令也讓他享有成功,人們擁戴他、被他所利用,而後延伸至整個國家,讓全世界捲入戰爭。」一個精神病患就某種程度而言,不可能擁有超過三十年的精力從事如此耗費心神的事情,戰爭永遠不可能由精神病患所發起,因為這需要長時間的專心一致,如果希特勒患有精神病,便不可能犯下這些罪行。所以這些都不是病症,而是無恥,它無法被治療,我們只能鄙視與譴責。
3. 每場奇幻的遊戲或戲劇演出,都讓我們跳脫平凡生活的侷限。世界上有些想像力豐富的人會假裝愚蠢,他們試圖以此方式,僅只於嘗試,像某種放鬆練習一般地跳脫常軌,但卻也有人希望自己能成為愚蠢的化身,這就一點也不好笑,不輕鬆有趣了,這種情況現今比比皆是,正常無比的愚蠢像瘟疫一般蔓延,甚至發展出一種獨特的專業領域,這個行業稱為「喜劇」----令人極度厭煩的笑話會在電視上出現,伴隨著罐頭音效而非現場鼓掌,喜劇與幽默一點關係也沒有,喜劇期待的是群體反應,任何跟性器官有關但空洞乏味的聯想,都會讓觀眾爆笑不已,內容程度大約介於幼稚園大班和青少初期之間,其強力侵蝕人的良好品味,但這無法被醫治,不幸的是,這些正常無比的愚蠢相當正常。
4.生活圈是社會爆炸的災難癥狀,「鄙視他人」(指非傷害他人或違反道德之行為)是這些愚蠢的正常生活圈得以團結一致的主要原因,每個人屬於哪個生活圈,大致上能從他對其他生活圈的厭惡上清楚地看出來。就他們狹隘的眼光而言,自己是正常的典範。一如在時尚的大旗下,所有的愚蠢行為都會被正常化,而在新聞節目及小報雜充斥著那些人物,例如政客,這些過度正常及愚蠢的正常人決定了我們的生活,並讓它變得宛如地獄。但它不能被稱為病態,最後人們看起來會極為正常,至少是愚蠢的正常。
5. 成功的治療不僅代表消除或至少減輕精神疾病,同時也與社會層面有關,病患必須重新獲得與人溝通社交的能力。但那些異於常人的人,有些非但與人溝通無礙,更有比常人更強的社交能力,甚至招引並說服群眾,成為精神指標,如書中所舉例的聖者方濟各,他提倡清貧,平易近人,不傷害生命,用非凡的溝通能力鼓舞了當時數千名年輕人,他並不痛苦,身邊的人亦感到愉悅,換言之,所有精神科醫師需要醫治受苦精神病患的原因,在方濟各身上都不存在,精神病患甚至可以是某種特殊技能,如果拋開所有偏見,精神病患也只不過是異於常人罷了,所以只要他們不傷害自己或他人,一個自由的社會就該尊重他們的權益。相較之下,正常人不需要被重新檢視,因為他們武裝得過度嚴密或過著無聊的舒適生活,所以沒有機會挑戰極限,或許正常也可能意味著擁有悲劇性的命運。
針對第5點我再補充一句結尾:若以此檢視我們的社會,會發現我們連生理上不正常的身障人士都無法尊重,連視障者的導盲犬都被襲擊或不當對待,那麼對於精神病患或僅僅異於常人之人士,難以不帶歧視的眼光看待。但他們並非需要被醫治的人,需要被醫治的卻是正常人。
讀過這五點,會不會開始覺得我們的社會很「怪」,甚至怪得愚蠢,用「怪」來說或許不是那麼恰當,這本書其中一章節,一個小標題名為「精采的特異人士:關於天才與瘋子」,我竊自將天才定為「怪」,瘋子定為「瘋」。怪,乃是「心」加上「圣」,圣是簡體字裡「聖」的寫法,也就是說,聖人必異於常人,或者說是常人眼中的怪人,只是這個怪,是受人喜歡的怪,當然,也許一開始並不是那麼喜歡;人常說:「天才與瘋子唯有一線之隔。」而「瘋」當然具有「怪」的元素,但仔細看,「怪」是指心理(從心部),而「瘋」是指到一個明顯的症狀(從疒部),前者較內斂,而後者是張揚於外,以一般人的標準來說太超過了,於是從天才成了瘋子,那個標準,即是那條線。
一如內文所言:「表現傑出的人雖然不正常,但離發瘋還差得遠;相反地,為了成就大事,他們的腦袋必須相當清楚才行。雖然瘋子偶爾也能創造出精彩的作品,但通常是在病症不嚴重的情況下;而罹患精神疾病的藝術家往往並非因病擁有藝術創作的能力,而是即使在患病之情況下,仍然得以繼續創作,若有人試著揭露知名藝術家的精神疾病,往往是過度正常或愚蠢正常人的嫉妒反應,他們喜歡將所有不像他們一樣毫無靈性的人視為瘋子。」
過度正常是件可怕的事,不過,這並不是說把自己的「異於常人」合理化,有些人則是裝瘋賣傻,那是把無聊當有趣的低級把戲,無論如何,作者仍建議:適度的社會參與有助於促進自身幸福,而且它還益於演化,亦點出了人類之所以不同於也動物的獨特面。自由是人性尊嚴存在的原因,自由的基礎在於自律,上述也說精神病患須在於不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情況下允許享有自由的權益,誠如作者所說:「我們可以將生命視為個人的藝術作品。」那麼在自由的範疇下,我們沒有權力要求別人過得像我們一樣「正常」,除非已違反善良原則了,因為善惡從來就不是病,作者如此說,而我再加上一句:那是個人意識及思想。所以惡是需要被制裁而不是治療。
所以,面對精神病患,不應歧視或帶有偏見,相反的,我們有不少需要向精神病患學習的地方,例如:
1.一個自滿的年輕經理人擁有準確的時空定向,能背出今天的股市行情,卻可能忘記家裡有一名愛他的妻子和需要他的孩子;而阿茲海默症的末期患者什麼都不記得,他不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或今天的日期,唯一知道的是他有一名愛他的妻子和喜歡他的孩子。這兩種人相較之下,相信答案在每個人心中已清楚浮現了,而書中其中一章節已說明:失智症患者與正常人,差距不大。遺忘過去和不計畫未來的失智者不就提醒了我們,生命其實只存在當下,然而一味沉浸過去和幻想未來的正常人卻不見得理解這一點。
2. 生活中,許多「正常人」也不知自己想做什麼,無主見代表聽不見自己的聲音或者內心無法發聲,不也如同精神分裂症患者嗎?更進一步來說,真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他們怪異行為的背後,並沒有任何惡意,反倒一些佯裝精神病患的犯罪者,才是更該鄙視的。
3.精神分裂症患者從未引發或指揮過戰爭;在作者的精分裂症患者裡,沒有人是商業罪犯,或者毫無個性。他們以自身的特點和格格不入,震驚了無可救藥的正常人社會,而在急性病發期間也可能變得激進。如果我們確實保有充分的人性敏銳度,便能從這群特殊人士的多彩多姿中獲益。需要記住的是,低估精神分裂症患者和高估「正常人」都將邁向錯誤,因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4. 由於憂鬱症患者並不傾向樂觀,而「生於憂患」,所以通常身邊的人會先注意到其好轉跡象,其次是醫師,而自身則是最後一個意識到自己好轉的人。此為「時時看見自己的缺點,而自己的好(優點)通常須他人告知才知道」,然而一般人卻是相反,自己的缺點反而是需要他人告知才知道,抑或不知反省。
5.不是所有自然的悲傷反應都是憂鬱症,約有百分之三到四的人在一生中經歷過重度憂鬱期,許多知名、才華洋溢的特殊人士,都曾在生命中經歷過抑鬱的階段,例如海明威、雨果.范德古斯和其他某些特別敏感的藝術家。我個人認為其具有一種精神----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相反的,一般人卻遇到小挫折就崩潰,許多自殺者或突發殺人者甚至引發重大社會事件皆不乏所謂的「正常人」,他們的精神承受能力,似乎也沒有比較高強,重點是,他們並不認錯,反而此精神病症作為拖諉之詞。
6.躁症患者活得比一般人還要多彩繽紛,當然有時對周遭的人或患者本身來說,一切變得太過紛雜,所以們才必須接受治療,然而躁症也有它的優點,藝術家和其他創意人士經常將躁期視為具有高度創造力的時期。對躁症患者而言,正常人與其沒什麼道理的規則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因為規則對每個躁症患者來說,都是暴行。相反的,許多「正常人」常抱怨日子過得太無聊,因為他們不為他們的生活規劃與創造,無法創造出繽紛的生活,難怪會覺得無趣,追根究柢,是自身的問題,依我看,「正常人」才需要被治療,需要學習如何過著創意人生。
7.在所有精神病症當中,精神變態是最接近正常人的,因此正常人才對他們恨之入骨。精變態者以他們尖銳而多方發展的特點,干擾了平凡、無聊且一成不變的生活,正常人對此特別反感,並試圖以「精神變態」的字眼彼此傷害,所以現今我們寧願說「人格疾患」。除了「歇斯底里」、「戲劇化」、「渴望認同」、「情感外顯」、「外向」等類似原因紊亂失常的人,可能因為個性傾向創造性的混亂,而另一種逃避恐懼的人格障礙,如依賴型人格病患,常見的有典型的媽寶等等,奇妙的是,我們會請精神病患接受治療,但卻視媽寶為理所當然,甚至當作現今社會的正常產物,當他們造成一定程度的妨礙社會或他人時,怎麼沒人強制他們接受治療呢?
這本書的內容有許多有趣的論點,讓人讀來既輕鬆又不失正經,而作者在〈序〉中提到,他將這本書完成後,交給他一位友人讀過,之後他說:「能夠確定的是:當您讀過這本書,絕對有資格跟所有瘋子聊天,在最糟的情況下,您也可以跟自己聊。」哈哈!有意思吧!對於精神疾病不再是禁忌或難以啟齒的議題,因為人是精神與肉體的結合體,就像我們平常和朋友碰面會問「最近身體怎麼樣?還好吧?」,那麼談論精神上的問題也該那樣自然,若一個朋友說:「我最近感冒了。」我們會覺得很平常;但若他說:「我最近很焦慮、很煩躁,精神方面出了點狀況。」一般人心理上可能有異,但我們應該平心看待。
而這本書所告訴我們的觀念是:釐清個人精神狀態,而非「不正常」概括而論,所謂的「正常」比「不正常」更可怕。作者指出一個例子:有些老人雖然喪失身體機能,心理狀態卻仍是健康,但他們往往因為照護者以對待幼兒的方式照顧而感到痛苦;相反的,失智症患者身體機能往往完健,只有智能受到限制,所以這兩種是完全不同的情況,需用不同方式對待。
這本書在結尾處,作者再次提醒:所有健康的人都僅僅是「被認定」為健康,大批的「正常人」所擁有的最終勝利,擊敗所有親切繽紛的獨特個體,這是無趣的短淺目光所贏得的勝利,是政治正確的思維及行動的獨裁,獨一無二的人類墮落至灰色的平庸潮流。如果你開始不以「正常人」自豪,甚至懷疑自己並非「正常人」,那麼就更清楚知道,身為「正常人」,更需要重新檢視與省思,並將這個本末倒置的社會,透過我們的「做」,一點一滴將它矯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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