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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09:47:06| 人氣1,813|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道收費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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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道收費員抗爭訴求說明
         本日上午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於國道1號53.3k北上主線,佔據外側車道抗爭,造成車流嚴重回堵,高公局對此行為予以嚴正譴責。收費員自救會提出「要年資、要尊嚴」之訴求,高公局表示已依現行法規結算,若再有新的法令依據可提供本局陳報權責機關。

收費員年資均依現行法令規定結算 
        國道收費員為一年一聘之約僱人員,分為人事費和通行費二類,人事費收費員其年資已依規定結算發給離職儲金。通行費收費員94年以前年資依契約已結算並發給離職儲金,95年開始依規定改提撥勞退基金(可攜至不同雇主,滿60歲才能請領退休金),97年後之年資,依勞基法規定發給資遣費。因此,不論人事費或通行費收費員,本次專案精簡國道收費員高公局均已依法令規定辦理年資結算,且均已於離職時加發7個月之月支所得。

 收費員勞保年資均可採計請領老年給付並無損失
         關於收費員自救會要求高公局應予收費員勞保年資補償,以補償因失業所造成的勞保老年給付損失,高公局說明,依行政院規定,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施行後,即使已離職退保多年,只要到達符合請領老年給付年齡時即可申請,而且以往所有參加勞保年資均可採計,因此收費員不會因轉換工作等因素造成勞保年資損失,並無補償問題。

未來勞保老年給付計算標準之差異不生補償問題
        至於收費員自救會主張,收費員若持續在高公局工作,以月薪約3萬5千元,勞保投保年資30年(45個基數)計算,未來可一次請領取老年給付157萬5千元,現因政府政策精簡轉至遠通或其他民間企業工作,此種因薪資減少造成未來老年給付計算標準差異所造成的損失,應依據收費員原來在職投保薪資,年資30年為標準,提前結算勞保年資發給補償金。高公局則表示:
1.勞保老年給付分為老年年金、老年一次金及一次請領3種方式,老年年金及老年一次金皆採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一次請領採最後3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任何一位投保者皆可依個人狀況,依規定自由選擇,無所謂被迫問題,只有個人選擇之差異問題。
2.任何公務機關或民間企業,無法保證換工作一定可以領到原來的薪資,即使具有任用資格的公務人員遇到機關裁撤需退離或職務異動,同樣不保證一定能工作到65歲。
3. 依據高公局與遠通公司簽訂契約規定,對於有意願接受遠通公司轉置工作的收費員,提供5年薪資保障,收費員接受轉置就任新職後,所支領與原收費員薪資差額,業經勞動部函示列入勞保月投保薪資計算,不會影響老年給付計算。
4.對於期待未來薪資需維持原有收費員薪資水準及工作年資一律為30年之訴求,並非既有權益,故無損失問題,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若有新的法令依據或見解,可提供高公局,高公局可協助陳報相關權責機關。

收費員抗爭佔用高速公路主線已屬違法及違規
        陳情抗議車隊約200人、90部車先在中壢服務區集結,約在上午09:48由中壢服務區北上駛入高速公路,隨即在約53.3公里處下車阻礙主線行車,國道公路警察局利用警力將抗議人群侷限於外側車道及輔助車道,讓主線空出2車道供車輛通行,估計約回堵6公里,車速約每小時20~30公里,對向(南下)部分因減速觀望,速度亦有降低,高速公路局已利用沿線資訊可變標誌及請警廣協助發布訊息,請其他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及改道。
        本次陳情抗議活動未經申請核准,除已違反集會遊行法,車輛在高速公路違規停車,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另抗議人員在高速公路駐留亦違反同條第4項規定,分別可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此外相關不當行為如威脅他人生命或財物損害,則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等。
        此種影響國道車流行為除不合法外,亦已造成民眾之極度反感,高公局呼籲收費員應理性透過合法管道提出訴求,政府將在合法範圍內溝通協助。

聯絡單位:高速公路局 
人 事 室 主 任:傅桂枝               電話:(02)2909-6141#2601
交通管理組組長:呂文玉               電話:(02)2909-6141#2301
業 務 組 組 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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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搏命爭權益 葉匡時臉書打嘴砲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前天爬上國道ETC門架絕食,要交通部長葉匡時「踹共」。一路神隱,避不見面的葉匡時卻在此時上臉書反嗆收費員年資都已依法結清;收費員自救會批「嘴砲部長」,交通學者勸諫「放話無助解決問題」,應協調華隆案成功的勞動部介入,開公聽會取得溝通基礎與共識,減少對立。

前晚10點多國道收費員仍在國道電子門架上絕食,地面上更爆發多起警民衝突、情勢緊張,葉匡時卻在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臉書上留下3篇留言,包括「國道收費員的年資都已經根據法令結算,並額外發給3到7個月的補償金…」、「…勞動市場本來就有很多流動性,重點是那些弱者是否有機會翻身」、「鄭重聲明,國道BOT這影片說徐旭東原為本來(人)老闆,不知所本為何?本人與徐旭東從未有任何利益或隸屬關係,特此聲明…」葉同時也以同樣說法在自己的臉書上駁斥媒體報導,昨天還持續貼上Q&A表明交通部立場。

葉匡時前晚「親上火線」,不是「夜探收費員」而是「夜逛收費員臉書」,引起網友兩面評價,有人大讚「部長加油」,也有人批交通部理虧,還有人虧葉一篇文章分段PO 3次,酸「你是不會按shift+enter換行喔?一次出現3個大頭貼真礙眼,連蔡正元都比你厲害」。

學者勸諫出面溝通

收費員自救會顧問吳靜如說,收費員問題包括轉置及年資補償,交通部成立的專案諮詢委員會,開7次會都無法解決,葉匡時若繼續躲在臉書後放話當「嘴砲部長」,不積極磋商解決,未來仍會「再戰國道」抗議。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部長上臉書「隔空放話」,只會徒增對立,收費員動輒上國道抗爭也會漸失社會支持,政府應找來高公局、收費員、專家學者、勞工團體、遠通電收5方開公聽會,釐清差距在哪裡,也讓社會了解各方立場,若交通部無力解決,勞動部也應以華隆案的同樣態度積極介入協調,了解收費員當初合約是否有瑕疵,才能建立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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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5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Dog  •  20小時前                 

有這閒工夫幹嘛不去找工作
我們欠你的嘛
我們被資遣找誰抗議阿
台灣低能分子

                                             

  • 18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5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Cai  •  19小時前                
    這些人到底是在鬧什麼,是有欠他們的嗎
    本來就只是簽約,沒約給他們簽就一哭二鬧三上吊了?
    那一般在民間公司的怎辦
    不趕快找其他工作在那鬧.....還自救會...這是自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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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道收費員的事情已經抗爭多次,不是新聞了.

    老娘身為資深勞工,雖然很同情她們,除了收費別無專長,卻面臨失業困境,

    但是她們在有心人士帶頭下,以搗亂大眾交通為要脅,要求不合理的訴求,

    難怪每次有她們的新聞,底下網友幾乎一面倒的責罵她們,

    而且當初合約有寫清楚,一年一聘,所以才給月薪約3萬5千元,否則這種簡單至極的工作,你如果是老闆,你願意出多少錢來僱用?

    看看各家便利商店的計時人員,做那麼多事情,時薪依照勞基法,也只有付他們基本工資而已.

    上次還看到有人去遠東安置的工作就職,嫌離家太遠,一趟路程要1.5小時,所以一個月後,她就不做,認為遠東故意刁難她.老娘上班和下班,花4個小時,數十年如一日,都沒在叫了.所以,請這些收費員快快清醒,別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和自己的時間在那裡做無謂的抗爭啦.

    不然等2016年,民進黨執政時,妳們再去吵好了.應該會有結果的,因為他們最鼓勵[會吵的,有糖吃]了.


    台長: Mak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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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米布萊特
    會有越來越多行業高度自動化..
    到時候..
    會淘汰更多人..
    失業率只會飆高不可能下降..
    最終就是資方完全掌控..
    勞工只有被剝削的份..
    所以..
    這只是開始..不是結束..
    2014-12-01 20:20:43
    版主回應
    一點都沒錯.
    2014-12-03 00:02:26
    Tellme
    這些人真不知如何說才好 似乎再怎麼鬧 還是得不同情 畢竟有約在先 如今卻如這般
    我家幫忙打掃的阿桑 她的女兒也是收費員 當解職時領了錢 隨即自行轉往大賣場找工作 騎驢找馬 的換了幾次 現在在大賣場已經是領班的階層
    人不怕失業只怕失志 鬧與亂甚至抗爭 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台北市的文林苑 不也是個實例嗎
    2014-12-02 07:36:00
    版主回應
    給她一個讚.
    2014-12-03 00:02:50
    其石山人
    給你一個讚!
    2014-12-02 12:52:51
    版主回應
    多謝.
    2014-12-03 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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