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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8 08:09:53| 人氣11,0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離家的女人--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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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11:30,公視播出高慧君和吳朋奉主演的短片--離家的女人。

明明是悲劇,老娘卻看了一直笑,唉!不能怪我神經不正常,實在是男主角長的好像日本演員--生瀨勝久。

http://dorama.info/pf-319.html

生瀬勝久=生瀨勝久 KATSUSHISA NAMASE

高慧君飾演一個為照顧植物人母親而錯過愛情的女子,

白天上班工作,晚上照顧母親,擦澡,更衣,注意點滴,氧氣。。。

煎熬十多年後心力交瘁,決定為自己活,於是把老媽拔掉氧氣管,

然後,招了計程車無目的的亂晃,其實她是想自殺吧?

去海邊看海,去飯店吃大餐,想把所有的錢好好的享受完再去死。

第一晚在飯店泡澡時,就想溺死自己,

但一想到若沒死成,也和媽媽一樣變成植物人,那就不妙了,就浮出水面來。

第二天又包那個司機一天,要他陪她逛街購物,染燙頭髮,

唱卡拉ok,去釣蝦場玩。情歌唱著唱著,勾動了她的欲望,

在飯店下車時,要司機幫她找個牛郎。

沒想到門一開,又是那個司機。她問他:有找到嗎?他說:有。

但他身後又沒其他人,要是老娘可能會問:人咧?在哪?

但劇本不是這樣演,

她知道那司機想自己賺,就請他進房間,她問他:你有在做兼差喔?

這裡就戳中老娘的笑穴了,長這德性,要兼做牛郎,可能很難做到生意吧?

她拿了幾張千元大鈔問他說:這樣夠嗎?

他點點頭,收了錢。

她說要去高雄找她的初戀情人。

他說:那麼久沒做,是該練習一下。

她說:二十年做一次。

男的準備立刻上馬,但女的叫他先去浴室洗澡。

但這時警察來敲門,報她媽的死訊。

警察走後,她訴說起自己的苦楚和委曲,就把司機兼牛郎抱著親吻。

結果也沒先洗澡,兩人就來了一場床戲。

似乎她很滿意他的服務,鼾睡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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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觀點:

其實她可以去簽DNR, 不要急救已經是植物人的老媽。

她就不會苦撐那麼久,連自己也放棄了。

女人只有在自暴自棄時才會亂找人性交。

而且萬一那司機是有老婆的,豈不有可能陷入另一場危機?

老人家自己還清醒的時候也該薟一簽,

免得將來拖累子女,尤其現在少子化,很多人家都只有一個孩子,

忍心讓孩子為了照顧自己而犧牲其幸福人生嗎?

老娘堅決反對政府辦理長期照護保險,

這都是政府在騙全民繳錢來照顧現在已經老的老人。

現在已經老的老人,根本沒繳錢,但馬上享受到,

等你將來老了要用到的時候,早就破產了,

因為少子化,繳費的人越來越少,要用的人卻越來越多,

這種保險不破產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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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放棄急救同意書(DNR)?

2010/08/23

【生活周報/記者詹建富/報導,記者陳立凱/攝影,協力拍攝/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解釋,「放棄急救同意書」只是統稱,它分為當事人所簽署的「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以及由家屬所代簽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前兩者是基於個人意志的表達,但後者則因末期病人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最親近家屬代替。

不過,如果是健康時簽署的意願書,或已加註在健保卡,一旦病危,在盡力救治仍無效時,醫師就可撤除維生的設備;但如果是病危時再簽,則簽署前已做的醫療措施不能撤除,家屬可能還必須看著患者繼續受苦。

 

 離家的女人-預告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4SstMDbIUI

http://www.taipeiff.org.tw/Film/FileIntro.aspx?id=40&subid=5378&filmID=45

http://blog.udn.com/juie3087/6139244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352208414792861.99188.191318854215152&type=3

女客給3千要求性服務 運將怒拒報警

如何遇到乘客不合理的要求,計程車司機要如何自保?台北市一名鄭姓駕駛,3日晚間從桃園機場載一名洪姓女子回台北,女乘客表示願意付3000元,要求運將替她性服務,運將不肯,對方就賴在車上不肯走,直到用行車紀錄器蒐證報警,警方到場,女子才肯罷休,付了車資離開。

飯店門口前,計程車來來往往,忙著接送旅客,但一名鄭姓駕駛怎麼也沒想到,開車賺辛苦錢,竟然會遇到乘客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這個月3日晚間10點多,他在桃園機場載到一名洪姓女子,按照她的要求,開到台北市長春路一間飯店,跳錶跳了44公里,車資1160元,到了台北市這間飯店,讓女子下車準備收錢,沒想到這名女子竟然提出,以3000元為條件,要求司機一起到洗手間,幫她做不雅動作。

鄭姓駕駛不肯,覺得不對勁,趕緊把行車紀錄器轉向,拍車內狀況以求自保,但對方就是不肯下車。

飯店前上演行車糾紛,鄭姓駕駛只好報警處理,在員警協調下,對方才心不甘情不願,付了1千多元的車資,入住飯店,但洪姓女子的行為已經涉嫌性騷擾,當時司機自認倒楣,沒有提出告訴,否則女子恐怕得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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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Mak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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